乾元元年(758)李白流放夜郎(治所在今贵州正安西北),二年春行至巫山遇赦,回到江陵。杜甫远在北方,只闻李白流放,不知已被赦还,忧思拳拳,久而成梦。
这两首记梦诗,分别按梦前、梦中、梦后叙写,依清人仇兆鳌说,两篇都以四、六、六行分层,所谓“一头两脚体”(见《杜少陵集详注》卷七。本篇文字亦依仇本。)上篇写初次梦见李白时的心理,表现对故人吉凶生死的关切;下篇写梦中所见李白的形象,抒写对故人悲惨遭遇的同情。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诗要写梦,先言别:未言别,先说死,以死别衬托生别,极写李白流放绝域、久无音讯在诗人心中造成的苦痛。开头便如阴风骤起,吹来一片弥漫全诗的悲怆气氛。
“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不说梦见故人,而说故人入;而故人所以入梦,又是有感于诗人的长久思念,写出李白幻影在梦中倏忽而现的情景,也表现了诗人乍见故人的喜悦和欣慰。但这欣喜只不过一剎那,转念之间便觉不对了:“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你既累系于江南瘴疠之乡,怎么就能插翅飞出罗网,千里迢迢来到我身边呢?联想世间关于李白下落的种种不祥的传闻,诗人不禁暗暗思忖:莫非他真的死了?眼前的他是生魂还是死魂?路远难测啊!乍见而喜,转念而疑,继而生出深深地忧虑和恐惧,诗人对自己梦幻心理的刻画,是十分细腻逼真的。
“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梦归魂去,诗人依然思量不已:故人魂魄,星夜从江南而来,又星夜自秦州而返,来时要飞越南方青郁郁的千里枫林,归去要渡过秦陇黑沉沉的万丈关塞,多么遥远,多么艰辛,而且是孤零零的一个。“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在满屋明晃晃的月光里面,诗人忽又觉得李白那憔悴的容颜依稀尚在,凝神细辨,才知是一种朦胧的错觉。想到故人魂魄一路归去,夜又深,路又远,江湖之间,风涛险恶,诗人内心祝告着、叮咛着:“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这惊骇可怖的景象,正好是李白险恶处境的象征;这惴惴不安的祈祷,体现着诗人对故人命运的殷忧。这里,用了两处有关屈原的典故。“魂来枫林青”,出自《楚辞・招魂》:“湛湛江水兮上有枫,目极千里兮伤春心,魂兮归来哀江南!”旧说系宋玉为招屈原之魂而作。“蛟龙”一语见于梁吴均《续齐谐记》:东汉初年,有人在长沙见到一个自称屈原的人,听他说:“吾尝见祭甚盛,然为蛟龙所苦。”通过用典将李白与屈原联系起来,不但突出了李白命运的悲剧色彩,而且表示着杜甫对李白的称许和崇敬。
上篇所写是诗人初次梦见李白的情景,此后数夜,又连续出现类似的梦境,于是诗人又有下篇的咏叹。
本诗开头两句写夔门山水雄阔隽秀之美。“白帝城头春草生”写高处。白帝城在濒临长江的白帝山上。时值春天,城头百草茂盛。一个“生”字写出百草依视线次第出现,又写出百草滋生之广。草因城脱俗,城缘草而含生机。
“白盐山下蜀江清”写低处。蜀江即指白盐山脚下的一段长江:江水清澈倒映云天,又有耸入长空的白盐山作背景,山水互映,各尽其妙。
“南人上来歌一曲”写当地人以雄山碧水为背景放声高歌。此句虽未直接写歌的内容与歌的悦耳,但因一、二两句雄阔灵秀山水的烘托渲染,便自然地表现出歌声的优美。
“北人莫上动乡情”,笔锋一转,写路上的异乡人受那歌声的感染,触发起思乡之情。此句当为全诗主旨所在。此诗之妙,其一在动词传神,用白描手法勾勒出耐人品味的人物形象;其二在一景两用,烘托渲染人物形象;其三在意味的绵长婉转和境界的高远。
这首诗是作者赠与好友许寿裳。诗的首联写作者所处环境之艰险,恐怖之惊人;颔联言心情之抑郁,国事之蜩螗;颈联状生死之无地,心境之寒栗;尾联虽言“闻鸡起舞”而不能,一但终见北斗阑干,曙色冉冉。全诗风格沉郁,感情深沉,意境宏远,对仗工整,词句凝练。
首联“曾惊秋肃临天下,敢遣春温上笔端。”一语双关,既概括了节令和时局的肃杀、严峻气氛,又表露出忧郁的情怀。这和鲁迅一贯不媚悦权势,正视现实黑暗,以“枭鸣”报告“大不吉利的事”的态度是一致的。首句“曾惊”一词,含有不自今年始的意思,他曾写过“中夜鸡鸣风雨集,起然烟卷觉新凉”等“惊秋”诗句。
中间四句具体写“残秋”情景。
颔联“尘海苍茫沈百感,金风萧瑟走千官。”此联半是抒情半是叙事。诗句中的“沈百感”,与杜甫“抚事煎百虑”的诗意相近。“金风”句愤怒指斥了南京政府将几十万中央军撤离河北的罪行。其中“走千官”一语,是反其意活用唐朝诗人岑参的诗句“玉阶仙仗拥千官”;岑诗是赞群臣早朝的盛况,鲁迅将“拥千官”改换一字,讽刺意味十足。
颈联“老归大泽菰蒲尽,梦坠空云齿发寒。”进一步抒发心境之忧。此联驰骋想像,以上下求索而不可得,比喻时局极为艰险。这是鲁迅所写诗句‘‘泽畔有人吟不得,秋波渺渺失离骚”、“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等寓意的相承和发展。
尾联“竦听荒鸡偏阒寂,起看星斗正阑干。”首句是反其意用晋朝人祖逖“闻鸡起舞”的典故,形容国统区万马齐喑的状况。这是鲁迅的亲身感受:“周围像死一般寂静”,“邻人十去其六七,入夜阒寂,如居乡村。”与去年“中夜鸡鸣”的气氛和心境不同。次句忽转“亮色”,表现了作者鲁迅对中国前景的乐观预见,因为他深信在中国共产党身上“寄托着人类和中国的将来”。
这首诗即充满对国破民艰的忧郁,又含有对未来的希望,可喻为现代“离骚”。其艺术技巧也十分精湛,如:诗题与诗意的绝妙契合;比喻、借代、对仗等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用字的精当传神,“惊”、“沉”、“走”、“尽”、“偏”等词,都是富有情采的“诗眼”。此外,平仄既守格律又不拘泥格律。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