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作于公元750年(天宝九年)。当时,诗人供职于高仙芝幕府,不受重用,因而心情压抑,此时诗作中大都有思乡之语,这一首为其中最沉郁、伤感者。
首联两句以鲜明对比来说明离家西行已越发遥远,返回之期更是渺茫,只能在极度思乡之时偶尔回首而已,可是行程仍然继续往西,那种无奈与沉痛扣人心弦。颔联写自然环境的恶劣和景物的重复单调,使诗人在无聊的旅途中,更增对家乡的怀念。颈联极言时间之延滞,路途来回之遥远,表明诗人对域外生活已经十分厌倦,如此则更见思乡之苦,思乡之切。尾联写诗人与友人分别后不到一年就头鬓斑白,可见其受愁思煎熬之深。
这是一首借景抒情之诗,诗歌一开篇便透出一股帝王雄霸之气,收束由景入情。首联写总景,俯视滔滔渭水;翠峰直插云天;颔联写远景,写日出的壮美和岩烟的朦胧;颈联写近景,写山林的迷离昏暗,尾联收束发感慨,江山如此壮美,无须再去寻仙。此诗用词壮丽雄奇,庄重严整,音韵和谐,语势流畅。
“重峦俯渭水,碧嶂插遥天”起笔豪雄,一个“俯”字,有居高临下之势;一个“插”字,有威猛挺拔之气。岭上彩霞,托出一轮红日;青翠深山,蓄积千重云烟。颔联“出红扶岭日,入翠贮岩烟”二句写出了日出的壮美和岩烟的朦胧景象,尤显绚烂多彩。层层红林,雾气迷蒙,分不出早晚;重重远山,云烟遮蔽,似缺又似全。颈联“叠红朝若夜,复岫阙疑全”二句写远山近林的迷离昏暗,茫茫一片,透露出山林幽深、朦胧、神秘的特点。上面六句描写终南美景,笔触华美、壮丽、雄奇,虽平仄不合律,但以对句出之,尤显庄重、严整,使音韵和谐,语势流畅。尾联“对此恬千虑,无劳访九仙”二句抒怀,直言面对美好的山水,将人生的烦恼和忧虑一扫而光,无须再去求访神仙了。
此诗全用对句,首二句雄峻豪迈,显示了帝王的气象,末二句拒访神仙,有积极意义,十分难能可贵。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
首联“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唤出“孤雁”,“不饮啄”。写得孤雁有品骨。孤雁非常想念它的同伴。不单是想念,而且还拼命追寻,是一只情感热烈而执着的“孤雁”。“不饮啄”体现出孤雁的执着,不达目的绝不放弃的决心。寄寓诗人当时渴望与亲人朋友团聚的心情。
颔联“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境界忽然开阔。高远浩茫的天空中,这小小的孤雁仅是“一片影”,它与雁群相失在“万重云”间,此时此际显得惶急、焦虑和迷茫。“一片”、“万重”对比,构成极大的反差,极言其“孤”。“谁怜”二字直抒胸臆,凝聚了诗人对孤雁的怜悯之情。形象地写出了路远雁孤、同伴难寻的凄苦之情。这一联以“谁怜”二字设问诗人与雁,“物我交融”,浑然一体了。诗人所思念的不单是兄弟,还包括他的亲密的朋友。经历了安史之乱,在那动荡不安的年月里,诗人流落他乡,亲朋离散,天各一方,可他无时不渴望骨肉团聚,无日不梦想知友重逢,这孤零零的雁儿,寄寓了诗人自己的影子。
颈联“望尽怜犹见,哀多如更闻。”联紧承上联,从心理方面刻画孤雁的鲜明个性。“怜”、“如”二字表现了未见而怜见,未闻而犹闻的幻觉。颈联通过对孤雁飞着叫着寻找同伴的描写,将孤雁的渴望、煎熬表现得淋漓尽致。它被思念缠绕着,被痛苦煎熬着,迫使它不停地飞鸣。它望尽天际,不停地望,仿佛那失去的雁群老在它眼前晃。它哀唤声声,不停地唤,怜乎那侣伴的鸣声老在它耳畔响。所以,它更要不停地追飞,不停地呼唤了。这两句血泪文字,情深意切,哀痛欲绝。从中体现出诗人流离失所,生活困苦,又没有亲人和朋友可以依靠的状态。“犹”和“更”道出了诗人心中的沉重的悲哀与伤痛。
尾联“野鸦无意绪,鸣噪自纷纷。”用了陪衬的笔法,表达了诗人的爱憎感情。用野鸦的无忧无虑、热闹非常来反衬孤雁的寂寞、愁苦,尾联进一步表现了孤雁渴望团聚的哀愁与奋力寻找的坚持不懈。孤雁念群之情那么迫切,它那么痛苦、劳累;而野鸦们是全然不懂的,它们纷纷然鸣噪不停,自得其乐。“无意绪”是孤雁对着野鸦时的心情,也是杜甫既不能与知己亲朋相见,却面对着一些俗客庸夫时厌恶无聊的心绪。
这是一篇念群之雁的赞歌,它表现的情感是浓挚的,悲中有壮的。孤雁那样孤单、困苦,同时却还要不断地呼号、追求,它那念友之情在胸中炽烈地燃烧,它甚至连吃喝都可抛弃,更不顾处境的安危;虽然命薄但是心高,宁愿飞翔在万重云里,未曾留意暮雨寒塘,诗情激切高昂,思想境界很高。就艺术技巧而论,全篇咏物传神,是大匠运斤,自然浑成,全无斧凿之痕。中间两联有情有景,一气呵成,而且景中有声有色,甚至还有光和影,能给读者以“立体感”。
全诗以孤雁象征自己。诗写的是孤雁,无一字涉及诗人自己。但通过这只不饮不啄、穿飞哀鸣、思寻伙伴的失群的孤雁间接暗示了诗人在战乱中只身颠沛流离、怀念亲朋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