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题目为“次韵雪后书事”。这首诗是一首和诗。和诗是朋友之间用诗相互酬答的一种方式。这种朋友之间的相互酬答,既可以是面对面的,也可以是身在异处通过书信的形式来进行的。根据诗中的“折寄遥怜”、“相思”、“独自回”等词可知,这首诗显然属于后者。这首诗是一首记事诗。诗歌所记何事?且看诗歌本身。
诗歌开首就用一个直接表达感情的词“惆怅”,不仅奠定全诗的感情基调,且获总领全篇之效。此词的作用虽然易解,但问题是,谁人“惆怅”,为何“惆怅”。谁在“惆怅”呢?首句说“惆怅江头几树梅”,莫非梅在惆怅?根据颔联,前时虽曾大雪压梅,然梅已在昨夜雪后绽放枝头,当无惆怅之理由。既然不是梅在惆怅,惆怅的就只能是诗人自己。诗人开篇就说自己“惆怅”,可见其“惆怅”之浓之深。诗人作诗,当蓄积的感情于提笔之际浓烈得难以化解时,便无暇慢条斯理的运用所谓的技巧表达之,而常常在诗歌的开头直接予以发泄,若李白之“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难》),即为此类。然则,诗人为何惆怅?是因为江头只有几树梅,为梅之少而惆怅吗?恐亦不是。为何?因为梅虽是中国古代诗人的爱物,但其诗中的梅多以株,甚至以枝论,若“墙角数枝梅”之类,然未见有诗人因此而惆怅者。因此,朱熹之惆怅当非为梅而为其内心本有之情绪。既然诗人非为梅惆怅,为何要以“江头几树梅”紧承其后?因为诗人要借江头的这几树梅来纾解心中之惆怅。
诗歌第二句云,“杖藜行绕去还来”。“杖藜”者,拐杖也。此句写诗人之行为。诗人手扶拐杖绕行于梅下,去而复来,何也?乃因诗人爱梅,不忍离去耶?此种可能虽不能排除,然结合首句与第三四联看,似理解为诗人因惆怅极深,徘徊难去,更为妥当。
颔联忆寻梅之经历。“前时雪压无寻处”,似为诗人惆怅之因。然昨夜雪停,梅已于月下绽放,因雪无处寻梅的惆怅当烟消云散,何以今日仍惆怅难抑?此句再次表明,诗人的惆怅非为梅也。整联写诗人寻梅之经历,却以“雪压”表现梅生存环境之恶劣,从反面衬托梅冒寒绽放的坚贞品质;且诗人强调梅于月明之夜绽放,乃借明月烘托梅之高洁品格。诗人于此联宕开一笔,不写自己的惆怅,而忆寻梅之经历,既使诗歌在章法上显得摇曳多姿,又为下联写折梅寄意做铺垫。
颈联是理解全诗的关键。上联“折寄遥怜人似玉”,意谓折一枝梅寄送给似玉的远人。问题是,诗人为何将远人比作“玉”?“怜”又当作何解释?有人认为,此处的远人是一位貌美如玉的女子,“怜”是爱的意思。诚恐不妥。首先,一位走路都需手扶杖藜的老者因为思念一位年轻女子而惆怅得在梅下绕去绕来,去而复来,实在有失体统。再者,这样解释与下联“相思应恨劫成灰”在意思上也难以联系起来。“相思应恨劫成灰”应是诗人的想象,是诗人想象远人思念自己时的情状。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此句中的一个“应”字。“应”是“应该”的意思,应该怎么怎么,乃是一种推测。此句若写的是诗人自己,当然无需推测;既然用了推测,只能是诗人的想象。诗人想象这个似玉之人在思念自己的时候,心中还有“恨”。“恨”什么?“劫成灰”。从中便可推测,诗人要寄梅与之的人必是经历了某种严重的祸患,因此,诗人想象他在对自己的思念中仍带有怨恨。至此,诗人何以要寄梅与他,何以要喻他为“玉”就明白了。原来诗人是希望他虽经历磨难却能像梅一样坚贞不屈,像玉一样保持高洁人格。原来诗人惆怅并非为自己,而是为朋友;诗人“杖藜行绕去还来”原来是在为朋友忧虑担心。
诗人的忧虑和担心是如此之深,乃至于行绕于梅下“沉吟”而忘记了时间,直至“日落”时寒鸦飞起才被惊醒独自怅然而归。尾联仍重在对诗人行为的描写。“沉吟”描写诗人行绕于梅下满腹心思的样子,再次表现其内心难以排遣的“惆怅”。“独自回”,表现其孓然一身返回时的孤寂落寞。当然,尾联也有对环境的渲染。“日落”、“寒鸦起”一方面渲染环境的冷寂、凄清,烘托诗人内心的孤寂落寞;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其徘回于梅下时间之长,突出其“惆怅”之深。
这首诗以“书事”为题,句句都是在描写诗人的行为。这些描写为读者展示了一位思念远友,为朋友的遭遇满怀忧虑的老者形象。高考命题人认为这首诗是咏梅诗,实为不妥。咏物诗,所咏之物是整首诗描写的主体,咏物的目的或借物喻人,或托物言志,或兼而有之。这首诗虽然写了梅,却没有对其做正面描写,虽然也表现了梅的品格,目的却不在此。在诗中,梅只是诗人用以慰藉自己鼓励朋友的凭藉,而不是要着意表现的对象。如此,不能说其是咏物诗。
这是一首揭露乡村中土豪的诗篇。村豪,指乡村豪富之家。农民辛勤劳动了一年,果实全被地主村豪掠夺去了。这些土豪在地方上势力很大,连官府也干涉不了他们。他们不是官,但势倾官府,是农村中的恶势力。
诗的开头两句:“日击收田鼓,称大有年。”写秋收日程已到,村豪们每天敲击收田之鼓,召集佃农们为他们收割,他们督催别人辛苦劳动,让人家头顶烈日,脚踩污泥,汗水滴在田地里,自己只在一旁监收。他们占有绝大部份的土地,剥夺别人的劳动果实。除了打鼓催唤佃农刈禾之外,还不时在啧啧称道说:“今年是大有的丰年。”他们沾沾自喜,恬不知耻,自居田地的主人,在他们看来,连佃农们最低限度的穷苦生活,也全出于他们的恩赐。
三四两句写村豪在夺取佃农劳动成果之后,狂欢享乐,尽情享用用粮食新酿的美酒,包载下江运谷的船只,颐指气使。这两句反衬佃农劳苦终年,吃的却是粗粝之食。五六两句,写这些村豪家里的人全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妇人的头上插满银钗;儿童的衣袍,全用细软的毛皮和丝绸制成。这两句反衬劳动者衣不蔽体,女无裙裤,孩子们在秋天,也全无衣着。一旦天寒,只有忍饥受冻。
结尾两句:“里胥休借问,不信有官权。”揭露村豪是一股顽固的势力,不仅乡村的小吏不敢过问他们,更教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权势熏天,终年鱼肉人民,毫无顾忌,就是地方官,也奈何他们不得。这“不信有官权”一句,写得极为沉痛,逼近杜甫。
全诗所述,都是实况。作者同情人民,疾恶豪霸,在做地方官的时侯,对农村现实,有深切的了解。他对贫富不均、苦乐悬殊这一社会现实,则是深恶痛绝的。这首五律正是在这样的心情下写成的。
公元前601年,单襄公受周定王委派,前去宋国、楚国等国聘问。路过陈国时,他看到路上杂草丛生,边境上也没有迎送宾客的人,到了国都,陈灵公跟大臣一起戴着楚国时兴的帽子去了著名的寡妇夏姬家,丢下周天子的代表不接见。单襄公回到京城后,跟定王说,陈侯本人如无大的灾难,陈国也一定会灭亡。
单襄公的预言很快实现了。两年后,与夏姬私通的陈灵公在谈笑中侮辱夏姬的儿子夏征舒,被夏征舒射死。
单襄公的先见之明不止一次。前575年,周简王十一年,楚晋两国对决,结果楚军大败。晋国获胜后,派至向周简王告捷。在朝见周王之前,王叔简公设酒宴招待至,互赠厚礼,谈笑甚欢,王叔简公在朝堂上称赞至。至还在邵桓公面前自夸功大,说晋国这次打败楚国,实际是由于他的谋划。邵桓公把谈话的内容告诉了单襄公:“王叔简公称赞至,认为他一定能在晋国掌权,因此王叔简公劝我们各位大臣为至多说好话,以便今后在晋国能有所照应。”
单襄公很不客气地说:俗话说“刀架在脖子上”,恐怕就是指至这种人吧。君子不自我吹嘘,并非为了谦让,而是怕掩盖了别人的长处。大凡人的天性,总喜欢超过别人,但不能用无视别人长处的手段。越是要掩盖别人的长处,他压制下边的人也就越厉害,所以圣人看重谦让。如今至的位置在晋国其他七卿之下而想超过他们,那也就会有七人的怨恨,至将凭什么来应付呢?刀已经架在至的脖子上了。
单襄公的这个预言还未完,到了第二年,前574年,鲁成公跟晋、齐、宋、卫、曹、邾等国在柯陵结盟。单襄公躬逢其盛。在柯陵盟会上,单襄公看到晋厉公走路时眼睛望远不望近,脚步也抬得高高的,心不在焉。又看到晋国的大臣说话很冲,说话则总是绕弯子,至还是那样自吹自擂,齐国的大臣国佐说话也是毫无忌讳。单襄公对鲁成公说,晋国很快就要发生内乱,国君和三恐怕都要大难临头了。甚至齐国的国佐也有灾祸,他处在淫乱的齐国,却喜欢讲直话,明指他人的过失,这就会招人恨。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能接受别人的随意指责,齐国有这种人吗?
单襄公一口气预言五个人的命运。先知的话很快实现,晋厉公回国不久就诛杀三。第二年,前573年,晋国大臣诛杀晋厉公,葬礼只用了一车四马。同年,齐灵公杀国佐。单襄公的预言不到三年就全部实现。
单襄公的先知之能尚不止此。他还预言了寄留于周天子脚下的晋襄公的曾孙周子将来一定会成为晋国的国君。结果,晋厉公被弑后,国中无主,晋人迎回周子立为国君,这就是晋悼公。至此,单襄公的预言彻底实现。
对单襄公的预言,人们一直试图进行理性的解释,却也难以理解先知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