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阙写废寺之外景,荒凉冷寂,繁华消歇。“败叶填溪水已冰”,秋天的树叶凋零了,遂成“败叶”,而萧瑟的秋风又将这些枯叶吹到溪水里。“填”字说明败叶之多,给人一种沉重压抑之感。“水已冰”说明时令已值深秋冬。“夕阳犹照短长亭”说的是荒秋暮景。黄昏时分,夕阳斜照长亭短亭,而行人已经杳无踪迹。此句表面上说的是亭,实际上是人,因为长亭也好,短亭也罢,在古代皆含送别之意。此句勾勒的残阳落照、野亭萧然的暮景与前句“败叶填溪水已冰”的意境十分相合,遂为全词定下凄凉的基调。有了背景的铺垫后,作者开始切入“废寺”主题。“何年废寺失题名”,古人游览庙宇时常题名以资纪念,这些题名经年遭受风吹雨打,最终模糊难辨,以至作者想要追问这究竟是哪一年的寺庙。这一句是正面渲染废庙的冷落苍凉。
下片写废寺内景,残破不堪,香火断绝。“倚马客长碑上字,斗鸡人拨佛前灯”。此二句谓到此寺中之人已非往日的善男信女,而是前来闲游的过客,或是贵族豪门的公子哥们。其中“斗鸡人拨佛前灯”一句用了唐朝贾昌的典事。唐玄宗好斗鸡,在两宫之间设立斗鸡坊。贾昌七岁,通晓鸟语,驯鸡如神,玄宗任命他为五百小儿长,每天赏赐金帛。贾昌父亲死,玄宗赐他葬器。天下人称其“神鸡童”。贾昌被玄宗恩宠四十年。天宝间,安史之乱爆发,玄宗仓皇奔蜀,贾昌换了姓名,依傍于佛寺。其家被乱兵劫掠,一物无存。大历年间,贾昌依存于寺僧,读佛经,渐通文字,了解经义。日食粥一杯,卧草席。作者用贾昌的故事显然是说寺庙的命运同人的命运一样,在风雨流年中饱经盛衰兴亡、荣辱浮沉,最终繁华不再,一切归于荒凉冷落。结尾“净消尘土礼金经”,更是精警妙出,充分体现了纳兰词“君本春人而多秋思”(梁佩兰评性德语)的凄凉哀婉之风。此句谓,那些长碑者也好,斗鸡人也罢,以及过去来到这里的贵宦雅宾、文人墨客,虽然贤愚有所不同,然而在这劳劳尘世,终同归一梦。这分明是“人生如梦”的感喟了,但是再也没有苏东坡“一樽还酹江月”的豪放与洒脱,有的仅是对“悲欢离合终成空”的无限悲凉的感怀。
全词语调低沉,含蕴良多,耐人寻味,透露了纳兰内心深处不胜苍凉的悲感。
上片写歌妓的美艳照人。起句“玉肌琼艳新妆饰”直接从正面描写她肌肤白嫩娇美,光洁如玉,而又装扮一新。“好壮观歌席”,是说每当她出现在酒宴歌席之上,人们都会觉得眼前一亮,酒宴歌席也会因她的到来而增色不少。这句从侧面写她的美。把“好壮观歌席”口语化,宜于观听,朗朗上口。以下,词人全用虚笔,以“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极赞她的美丽和高贵。
下片写这位歌妓格调俊雅。在柳永的笔下,这位歌妓不但容貌姣好,气质高贵,而且颇有才情。她“属和新词多俊格”,竟能与别人以诗词相唱和,且作品格调高迈过人,“敢共我勍敌”。要知道,词人向来以“平生自负,风流才俊”(《传花枝》)自诩,作诗填词能与他一争高下,这位歌妓的才情可以想见。所以词作最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恨少年、枉费疏狂,不早与伊相识!”
这首小词妙处亦在结末:疏狂少年敢与我这个老浪子竞争,恐怕他们还嫩了点,谁叫他们不早与你结识呢 ! 这话是对那“玉肌琼艳”说的,事实上也是对疏狂少年的不屑,活脱脱一个过了中年.痴心不改,以风流浪子自许的词客形象。宋代的歌妓地位卑微,受到严格管束,常受折磨,柳永此词虽以歌妓为描写对象,但绝无丝毫淫靡的情调,柳永笔下的歌妓也绝无一点风尘气。他把歌妓当作平常人对待,他所欣赏的不仅仅是歌妓的体态和容貌,而更多的是她的才华和品格。
勤政楼西的一株柳树,是唐玄宗开元年间(注:开元年间为713年-741年)所种,至822年(唐穆宗长庆二年)已在百龄上下,当时白居易已五十一岁。以垂暮之年对半朽之树,诗人自然会怆然动怀。东晋桓温北征途中,看到他昔日手种的柳树都已经有十围那么粗了,曾感慨地说:“木犹如此,人何以堪!”对树伤情,自古以来就是这样。难怪诗人要良久立马,凝望出神了。树“半朽”,人也“半朽”;人“多情”,而树在诗人眼中,也是物情同人情。宋代辛弃疾就曾写过“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贺新郎·甚矣吾衰矣》)这样情趣盎然的词句。白居易看到这株临风老柳就好像是出于同病相怜,为了牵挽他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才摆弄它那多情的长条。
诗的开始两句,把读者带到了一个物我交融、物我合一的妙境。树就是诗人,诗人就是树,既可以说多情之人是半朽的,也可以说半朽之树是多情的。“半朽”和“多情”,归根到底都是诗人的自画像,“树”和“人”都是诗人自指。这两句情景交融,彼此补充,相互渗透。寥寥十字,韵味悠长。
如果说,前两句用优美的画笔,那么,后两句则是用纯粹的史笔,作为前两句的补笔,不仅补叙了柳树的年龄和诗人自己的岁数,更重要的是,把百年历史变迁、自然变化和人世沧桑隐含在内,这是诗人的大手笔。它像画上的题款出现在画卷的一端那样,使这样一幅充满感情而又具有纪念意义的生活小照,显得格外新颖别致。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