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阕在写景物,“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一出语便已入哀景之中,从后句“桃园望断无寻处”可以想到,楼台、津渡都是因情所设之景,可能现实中并不存在。是由词人内心的不被人理解的情怀,无处宣泄所生出无人问津之感。桃花一语又让人联想到了桃花源记一文,诗人也正是想表达出一种离世厌俗的情感。常常文人在政治上不得志后的第一反应大多数也是出世,出离。浸淫于佛道的太虚,更是如此。在其稍晚些的作品《宁浦书事》中就提到了“我岂更求荣达”之语。在《反初》中也流露出了对田园隐居生活的向往。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又将情景拉入到了悲凉之谷底,可堪孤馆和一个寒字,写尽了词人心中的孤苦凄凉,杜鹃啼血,本就凄凉又怎堪残阳日暮。自古日暮是归途,词人或许是在感叹自己生命将暮,或许在感叹仕途将暮。独在异乡,偏听子规,子规子规,何时子归。诗人或许又在感叹自己离别亲人,远离家乡的哀愁吧。在《题郴阳道中一古寺壁》中,少游哀叹“行人到此无肠断,问尔黄花知不知”,“北客念家浑不睡,荒山一夜雨吹风”从景物之凄凉,过渡到了内心之凄凉。在《宁浦书事》“骨肉未知消息,人生到此何堪”一语中,他更加直白地流露出了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之感。有理由相信,词人此时听到子规啼夜的心情是无比惆怅的,再加上孤身一人,念及家乡也是情理之中。
下片由叙实开始,写远方友人殷勤致意、安慰。“驿寄梅花,鱼传尺素。”连用两则有关友人投寄书信的典故,分见于《荆州记》和古诗《饮马长城窟行》。寄梅传素,远方的亲友送来安慰的信息,按理应该欣喜为是,但身为贬谪之词人,北归无望,却“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每一封裹寄着亲友慰安的书信,触动的总是词人那根敏感的心弦,奏响的是对往昔生活的追忆和痛省今时困苦处境的一曲曲凄伤哀婉的歌。每一封信来,词人就历经一次这个心灵挣扎的历程,添其此恨绵绵。
故于第三句急转,“砌成此恨无重数。”一切安慰均无济于事。离恨犹如“恨”墙高砌,使人不胜负担。一个“砌”字,将那无形的伤感形象化,好像还可以重重累积,终如砖石垒墙般筑起一道高无重数、沉重坚实的“恨”墙。恨谁?恨什么?身处逆境的词人没有明说。联系他在《自挽词》中所说:“一朝奇祸作,漂零至于是。”可知他的恨,与飘零有关,他的飘零与党祸相联。在词史上,作为婉约派代表词人,秦观正是以这堵心中的“恨”墙表明他对现实的抗争。他何尝不欲将心中的悲愤一吐为快?但他忧谗畏讥,不能说透。于是化实为虚,作宕开之笔,借眼前山水作痴痴一问:“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无理有情,无理而妙。好像词人在对郴江说:郴江啊,你本来是围绕着郴山而流的,为什么却要老远地北流向潇湘而去呢?关于这两句的蕴意,或以为:“郴江也不耐山城的寂寞,流到远方去了,可是自己还得呆在这里,得不到自由。”(胡云翼《宋词选》)或以为词人“反躬自问”,慨叹身世:“自己好端端一个读书人,本想出来为朝廷做一番事业,正如郴江原本是绕着郴山而转的呀,谁会想到如今竟被卷入一切政治斗争漩涡中去呢?”(《唐宋词鉴赏辞典》)见仁见智。
依笔者拙意,对这两句蕴意的把握,或可空灵一些。词人在幻想、希望与失望、展望的感情挣扎中,面对眼前无言而各得其所的山水,也许他悄然地获得了一种人生感悟:生活本身充满了各种解释,有不同的发展趋势,生活并不是从一开始便固定了的故事,就像这绕着郴山的郴江,它自己也是不由自己地向北奔流向潇湘而去。生活的洪流,依着惯性,滚滚向前,它总是把人带到深不可测的远方,它还将把自己带到什么样苦涩、荒凉的远方啊!正如叶嘉莹先生评此词说:“头三句的象征与结尾的发问有类似《天问》的深悲沉恨的问语,写得这样沉痛,是他过人的成就,是词里的一个进展。”(《唐宋词十七讲》)与秦观悲剧性一生“同升而并黜”的苏轼,同病相怜更具一份知己的灵感犀心,亦绝爱其尾两句,及闻其死,叹曰:“少游已矣,虽万人何赎!”自书于扇面以志不忘。是以王士祯云:“高山流水之悲,千古而下,令人腹痛!”(《花草蒙拾》)
综上所述,这首词最佳处在于虚实相间,互为生发。上片以虚带实,下片化实为虚,以上下两结饮誉词坛。激赏“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的王国维(静安),以东坡赏其后二语为“皮相”。持论未免偏颇。深味末二句“郴江”之问,其气格、意蕴,毫不愧色于“可堪”二句。所谓东坡“皮相”之赏,亦可谓“解人正不易得”。全词以委婉曲折的笔法,抒写了失意人的凄苦和哀怨的心情,流露了对现实政治的不满。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