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岁》,十六句,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六句:“欲知垂尽岁,有似赴壑蛇。修鳞半已没,去意谁能遮?况欲鳞其尾,虽勤知奈何。”这里用生动的比喻说明守岁无益,从反面入题,跟前两首有所不同。这个比喻不但形象生动,而见辰龙巳蛇,以蛇比岁,不是泛泛设喻。这六句的前四句写岁已将近,后二句写虽欲尽力挽回,但徒劳无益。“鳞其尾”字面虽然用《晋书·贾后传》“鳞狗当鳞颈,今反鳞其尾”的话,但在行文中完全以“赴壑蛇”为喻:到了除夕,已经是末梢了,倒拔蛇已不大可能,何况只抓蛇尾巴梢,哪里能鳞得住呢?以这样六句开头,好像说这个风俗无道理。要写守岁,先写守不住,不必守,这是欲擒故纵,使文字多波澜的手法。
中间六句是第二个层次:“儿童强不睡,相守夜谌哗。晨鸡且勿唱,更鼓畏添挝。坐久灯烬落,起看北斗斜。”这个层次写守岁的情景。一个“强”字写出儿童过除夕的特点:明明想打磕睡,却还要勉强欢闹。这两句仍然是作者回味故乡的风俗,而不是他在凤翔时的情景。这一年苏轼才二十六岁(虚龄二十七岁),膝下只有一子苏迈,虚龄五岁,不可能有这两句所写的场景。“晨鸡”二句将守岁时的心理状态写得细腻入微,“坐久”两句将守岁时的情景写得很逼真。这两句主要是针对大人守岁所说的。纪昀很欣赏这十个字,说是“真景”。实际上这是人人守岁都有过的感受,他能不费力地写出来,增添不少亲切感。
最后四句是第三个层次:“明年岂无年?心事恐蹉跎。努力尽今夕,少年犹可夸。”这个层次与开头第一个层次的欲擒故纵相对照,表明守岁有理,应该爱惜将逝的时光。正面交代应该守岁到除夕尽头。结尾两句化用白居易“犹有夸张少年处”,意在勉励苏辙。苏辙在京师侍奉父亲,苏轼希望两地守岁,共惜年华。这个结句含有积极奋发的意味,是点睛之笔,使全诗精神陡然振起。
苏轼的《守岁》,诗意明白易懂,旨在勉励自己惜时如金。作者用形象的蛇蜕皮喻时间不可留,暗示要自始至终抓紧时间做事,免得时间过半,虽勤也难补于事。努力应从今日始,不要让志向抱负付诸东流。
这首诗运用质朴的语言讽刺时事,控诉与指斥社会中不平等现象,只用事实对照,不加评论,发人深省。
揭露封建社会不劳而获、反映劳动者疾苦的诗篇,古代有很多,但从唐人孟郊的《织妇辞》到宋人张俞《蚕妇》,多着眼于衣着。郑谷的《偶书》,于濆的《辛苦行》从耕者腹长饥入手。相比之下,梅尧臣此诗写烧窑工人,就显得十分新颖。这两句有的本子作“十指不沾泥,”“十”字虽不如“寸”字尖新,但也写出了富家子的根本不劳动。而以“鳞鳞”形容大厦,形象也非常鲜明。诗人用字简练,含意深刻,读之发人深省。
《陶者》属于反映社会现实和民生疾苦的作品。首二句以陶者“陶尽门前土”与“屋上无片瓦”相对比,付出如彼,所得如此,人间之不公尽在其中。后二句以居者“十指不沾泥”与“鳞鳞居大厦”对比,付出如彼,所得如此,人间之不公可想而知。前二句以对比道出,后二句亦以对比道出,前二句与后二句更以对比鲜明令人惊叹。《陶者》一诗正以这种环环相扣的对比,道出了人世间的不公平,表达了对弱者的同情,风格古朴平淡。
在梅尧臣以前,唐代人已经写了大量反映社会不平等的诗,大都写耕织的农民,梅尧臣这首诗换了个角度,写手工业者,可以说是对自己做诗目标“意新语工”的实践。诗在写作上,打破了绝句声律的格局限制,句法散文化,近似古代的风谣,这正是梅诗古朴淡泊的特色。后来有位并不出名的诗人张俞,作了一首《蚕妇》诗说:“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主题与梅诗相同,不知是否受到过梅诗的启发。近代有很多风谣,往往通过对比显示不合理,则受梅诗影响是很明显的。
从《陶者》即可看出,梅尧臣不断观察、聚焦日常生活的种种细节,在生活场景和人生经历中开拓、寻找前人未曾注意的题材,或在写前人写过的题材上翻新,开宋诗好为新奇、力避陈熟的风气。梅诗构思奇巧而取材平平,用意深远而出之淡然,感情深厚而语句平淡,寓奇峭于朴素,外枯中膏,淡而有味,这是梅诗的创造与追求,也是宋诗的审美取向。
这是一首描写男女欢爱的词,写的是一个繁花盛开、月光淡淡的夜晚,一个少女与情人幽会的情形。
上句以夜景铺垫,黯淡的月,迷离的雾,给半夜悄然赴约,生怕被人发觉的女主人公一点方便,暗影中的明艳花朵象征着偷偷幽会的少女的娇媚和青春。女子呼男子为“郎”,说明她的心已然相许了。如今主动前去践约,恐怕曾经多次犹豫才有今天的决心的。
下片写幽会的中心,更加精彩:“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女子走到践约之处——画堂西畔,一眼瞥见等待她的情郎,便扑过去,紧相偎倚,身子微颤着,好一会儿享受着难得的欢乐。词人用了一个“一向”,一个“颤”,描摹女子的情态,可谓大胆的暴露,狎昵的极度。
末二句描摹女子的言语,更是写实之笔:“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越礼偷情,幽会不易,感郎挚爱,今来就郎。“任你恣意爱怜吧,我只珍惜这幸福的一刻!”女子如此毫无忌讳地吐露爱情,真令男子销魂无限。只有后主之情和他的笔,才会把本人的风流韵事传写得如此淋漓尽致。
从这首词看,李煜是如何擅长写人物。他以白描手法,认真细致地描摹人物的行动、情态和语言,毫无雕饰和做作。只凭画面和形象,便做成了艺术品。不过如此狎昵的猥褒的内容,不足为法。和古代《诗经》、《汉乐府》五代诗词向等描摹妇女的热烈坦率的爱情、反叛坚定的性格的那些名著,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李煜的这首词,极俚,极真,也极动人,用浅显的语言呈现出深远的意境,虽无意于感人,而能动人情思,达到了王国维所说“专作情语而绝妙”的境地。
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