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公谏厉王弭谤》在结构上是谏因、谏言、谏果的三段式。首尾叙事,中间记言,事略言详,记言为主,体现了《国语》的一般特点。但文章的开头结尾却仍有独到之处。
文章开头,妙语传神。“厉王虐,国人谤王”,寥寥七字,胜于千言。一边是厉王虐,一边是国人谤。谤由虐起,事出必然,因果明了,壁垒分明,一开篇便展现给读者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既引出召公苦谏的缘由,也为厉王的可悲下场埋下了伏笔。接下来厉王的一“怒”一“喜”,两个动词,如千钧之力,又将矛盾推向高潮,且把这位暴虐无道的昏君形象斧砍刀削得更加逼真。结尾是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间。开头“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此语真乃神来之笔,厉王以为高压就可止谤,因而“大喜”,其实高压下的沉默,只是火山喷发前的死寂。结尾“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这是愤怒与反抗的岩浆在凝聚力量。终于火山喷发,国人暴动,厉王被逐,那该是何等壮观的场面,何其复杂的斗争。但作者全都略去,只写了“三年,乃流王于彘”,淡淡的七个字,对厉王是何等轻蔑,而留给后人的思考又是何等深刻!
召公的谏词,前后都是比喻。前一个比喻,说明“防民之口”的害处;后一个比喻,说明“宣之于口”的好处。只有中间一段切入正题,以“天子听政”总领下文,从正面写了“宣之使言”的种种好处。从公卿列士,史、瞽、师、蒙,到百工庶人,广开言路,畅所欲言,而后经天子斟酌取舍,补察时政,就使政策、政令不背真理。如此,恰当生动的比喻与严肃认真的正题有机结合,夹和成文,笔意纵横,态度真诚,用心良苦。
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二首》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这两首送别诗作于公元747年(天宝六年),当时高适在睢阳,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但在这两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从诗的内容来看,这两篇作品当是写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他方的赠别之作。而且,两个人都处在困顿不达的境遇之中,贫贱相交自有深沉的感慨。诗的第二首可作如是理解。第一首却胸襟开阔,写别离而一扫缠绵忧怨的老调,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开头两句,描绘送别时候的自然景色。黄云蔽天,绵延千里,日色只剩下一点余光。夜幕降临以后,又刮起了北风,大风呼啸。伴随着纷纷扫扬的雪花。一群征雁疾速地从空中掠过,往南方飞去。这两句所展现的境界阔远渺茫,是典型的北国雪天风光。“千里”,有的本子作“十里”,虽是一字之差,境界却相差甚远。北方的冬天,绿色植物凋零殆尽,残枝朽干已不足以遮目,所以视界很广,可目极千里。说“黄云”,亦极典型。那是阴云凝聚之状,是阴天天气,有了这两个字,下文的“白日曛”、“北风”,“雪纷纷”,便有了着落。如此理解,开头两句便见出作者并非轻率落笔,而是在经过了苦心酝酿之后,才自然流一出的诗歌语言。这两句,描写景物虽然比较客观,但也处处显示着送别的情调,以及诗人的气质心胸。日暮天寒,本来就容易引发人们的愁苦心绪,而眼下,诗人正在送别董大,其执手依恋之态,我们是可以想见的。所以,首二句尽管境界阔远渺茫,其实不无凄苦寒凉;但是,高适毕竟具有恢弘的气度,超然的禀赋,他并没有沉溺在离别的感伤之中不能自拔。他能以理驭情,另具一副心胸,写出慷慨激昂的壮伟之音。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两句,是对董大的劝慰。说“莫愁”,说前路有知己,说天下人人识君,以此赠别,足以鼓舞人心,激励人之心志。据说,董大曾以高妙的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崔珏曾写诗咏叹说:“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写的不过是董大遇合一位知音,而且是官高位显,诗境未免狭小。高适这两句,不仅紧扣董大为名琴师,天下传扬的特定身份,而且把人生知己无贫贱,天涯处处有朋友的意思融注其中,诗境远比崔珏那几句阔远得多,也深厚得多。崔诗只是琴师身世的材料,而高诗却堪称艺术珍品。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两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诗人在即将分手之际,全然不写千丝万缕的离愁别绪,而是满怀激情地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则不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也就不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第一首词中,作者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白居易用的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一幅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
这首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第二首词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第三首词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本诗可分为五段。第一段写天马的神峻,诗人以此来比喻自己非凡的才能。头一句首写出天马的不凡来历。天马并非产于中土,传说天马出产在西域月支国的山洞中。月支、大宛等国,俱在新疆伊犁河和苏联伊塞克湖一带,故在汉人的眼中,那就是“西极”。这匹天马的背上的毛色就象虎皮的花纹一样,它长着飞龙的翅膀,形象更加神奇。接着,诗人描写天马驰奔的神姿:它嘶声响彻青云,跑起来鬃毛象绿发一样飘荡;它的双目之上兰筋突起,权骨奇异,飞奔起来霎时间就不见了踪影。它从神话中的昆仑山上腾跃而起,跨越了西极的千山万水,四蹄生风,无一闪失。它飞奔的神速简直令人不敢相信。鸡鸣时它还在北方的燕地(北京、河北、辽宁一带)刷洗鬃毛、下午申时(约为三、四点钟)已经奔驰到南方的越地(浙江地区),在那里安详地吃草。它奔走的速度真如电闪流星,一闪即过,使人们来不及看清它的身影,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里诗人以描写天马的神异来喻自己的卓越才能。对于自已的才能,李白一向是非常自负的,甚至于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简直是说大话。而了解他的人,都称他有王霸之才,堪为帝王之佐。
第二段,写天马也曾有过“跃天衢”、“照皇都”的得意时刻。以此来比喻他在天宝初在长安待诏供奉翰林的一段宠遇。在天马得意的时期,它仰头呼啸,扬蹄飞奔,象飞龙似的。它的眼睛象长庚星一样的明亮,它的胸脯,两块肌肉鼓鼓的,象一双鸭子一样丰满,扫尾迅似流星,昂头犹如乌鹰,口喷红光,膊出汗血,是何等的骏健精神。它曾和天子御厩中的龙马一起在长安的大道上并驾齐驱,头上的金羁络头套在月一样丰满的两颊上,金光闪耀,影照皇都。它逸然自得,威风凛凛,声传九州。一时间,它的身价倍增,即使是白璧如山,价值连城也换不去这匹天马。再回头瞧瞧那古代曾名贵一时的骏骥紫燕,相比之下,那紫燕竟笨得象条驴!诗人天宝初年的恩宠和身价,就是透过这样的描绘给反射出来的。
第三段写天马被丢弃冷落的情状。它虽然依恋君王的车驾,不忍离去,但是已得不到君王的爱怜,只好腾跃惊矫,四方奔驰。象浮云一样飘荡万里。回首遥望天门,再也逢遇不到象寒风子那样识马的人,会用它这匹周穆王的千里马“逸景”的后代。天马的这种遭遇与李白逐出长安后的情况,何其相似。
第四段写天马的晚年。它拉着盐车,仰望青天,那天上的白云是多么悠闲自在,它自己却忍辱负重,向着陡峭的山坂攀登,真象是倒行逆施一样困难。抬头看,前面的丘陵连绵,道路遥远而没有尽头。红日西坠,天色渐晚。它想起了古代的伯乐,曾经抚摸着蹄折胫断的骏马,哀伤它少尽其力,老了而被弃。这匹遭难的天马,正象征着李白晚年因永王事件而遭难的悲惨处境。
最后一段,写天马希望能够遇到象田子方这样的仁人,同情它、起用它。田子方是战国时的仁人。一次,田子方在路上遇见了一个人赶着一匹老马,问他要干什么,那人回答说,这是他主人家的一匹马,因老而无用,要牵出去卖掉。田子方说:“少尽其力而老去其身,仁者不为也。”就掏钱将这匹马买下了。李白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同情和理解。若不被理解和同情,其实就是有昆仑山上的琼草玉禾,也不能疗救自己的痛苦,这匹天马的遭遇,就象是五月的桂枝遭到了意外的严霜摧打,它有着无限的冤屈私不平。它希望有象田子方这样的识才仁人,能够把自己献给穆天子。虽然老了,已不能驾车奔驰,但是,在王母娘娘的瑶池盛会上,当一名舞马总还是可以的。严霜五月”说的是战国时邹衍的故事。邹衍奉事燕惠王,竭尽忠诚,反被小人谗毁,被关进监狱,他仰天大哭,感动了苍天,夏天五月竟下了一场严霜。在这里,李白用以说明自己被系狱流放是冤枉的,他象这匹天马一样。伏枥衔冤摧两眉”。唐玄宗时,宫中常有马戏,舞马立于台上,按着音乐节奏进退起卧,抬起前腿为君王祝寿。这里是说,如今我老了,尽管不堪大用,但是做一名宫廷文学侍臣,为国家朝廷献出些绵薄之力还是可以的。
李白一生可以说是与王侯权贵、世俗礼教相斗争、相对立的。但是,他也有妥协的一面。马克思评价歌德时说,他是一个一伟大的诗人,同时身上也有德国庸人的气味。同理,对李白的评价也适用。读者不能因他有过对统治者抱有幻想以及对功名有所追求留连而否定他对统治者反抗精神的一面。相反,通过李白在高压的痛苦下,使得他的灵魂发生扭曲的悲剧中,读者可以看到封建社会的黑暗势力对一个天才的心灵和肉体的摧残,从而更加理解诗人痛苦的心灵,更加痛恨这个不合理的社会。此诗既是咏天马,也是喻李白自己,二者浑然一体,声情并茂,表现了李白的二重性格,是一首成功的咏物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