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的是诗人访友之时的情景,既写美景,又显出诗人的雅兴,不落俗套,读起来既感亲切自然,又富有浓厚的生活情趣。此诗构思精巧,不落俗套,兴味隽永,耐人玩索。
诗人举目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艳夺目的柿林。柿叶经霜一打,都已变红,给秋日的园林增添了绚丽的色彩,那是十分迷人的。接着,抬头仰望,湛蓝湛蓝的天空,像水洗过一般明净,把巍峨的红楼衬托得更加清晰壮丽。“倚”字很传神。秋高气爽,那本来就杳缈幽深的天宇越发显得空阔高远,而它竟与红楼相依相偎,这就巧妙地烘托出红楼高耸入云的雄姿了。诗人以瑰丽的色调、清新的语言,绘出绚烂秋色,创造出碧天、红楼“气势两相高”(杜牧《长安秋望》)的寥廓境界,令人心旷神怡。
朱楼、红叶固然美丽,但隔窗隐约可见的那片幽深的竹林,苍翠多姿,尤为可爱。“爱竹”之“爱”,透露出诗人的倾羡之情,表现出诗人高雅的情趣。“无人问”三字既缴足题面,又开启下文:既然有好竹无人观赏,就进院去尽情游览一番吧。于是,他差遣随从到邻居家寻找开门的工具去了。访友不遇,并不返回,反而反宾为主,设法开门;乍一看,似乎不近情理,仔细咀嚼,却又觉合情合理,极富韵味。可以想见,李益对院内景色十分熟悉,对那丛翠竹特别喜爱,他和广宣的思想性格十分投合,对广宣的举止行动非常了然,连户钩放在何处也清清楚楚,他又可以不避嫌疑地擅自开门入室,可见他们相知之深,过从之密。这样丰富的内涵,这种超乎寻常的友情,不是通过“喜遇”之类的正面描述来表现,而是通过“不遇”时的一个举动“使人思而得之”,确是自成机杼,不落俗套,令人读来既感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情趣,又觉委曲含蓄,兴味隽永。而且,诗人这一“爱”一“觅”,又使人想见其为人的洒脱、随和、豪放。至此,读者亦可领悟到前面的壮美秋色,正和诗人的磊落胸襟相映照。全诗气脉流贯,洋溢着一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情趣。
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四月,苏轼第一次吃到了因博得过杨贵妃的一笑而闻名的荔枝。经他的品赏,荔枝本身就被比作了穿着绛罗襦和红纱内衫的海山仙人、倾城美女,不是给“妃子笑”作陪衬的物品了。相反在诗里,妃子倒过来只成了荔枝的陪衬,一起作为陪衬的还有山楂和梨,都被荔枝比下去了。与荔枝同享赞美的是作为荔枝伴侣的松、桧和品味相像的江鳐柱、河豚鱼,而杨梅和卢橘则因为比荔枝稍为早熟,许其为“先驱”。东坡先生一边喝着桂花酒,一边饶有兴致地作着点评,令人感到情趣盎然,而细读之下,却又寓意良深。荔支的“厚味”和“高格”原是东坡先生的人格像喻,“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寓含着不需要皇家的赏鉴,其自身的美便具有价值的意思。
与黄州时期咏海棠的诗相比,虽然都是以物自比,借物抒怀,但含义很不相同。海棠诗是一片凄清寂寞的氛围,诗人与海棠孤独相对,同病相怜;此诗却显得热闹,为荔枝找了许多先驱、陪衬和伴侣,仿佛并不孤独。海棠是那种流落异邦、得不到欣赏的美,荔枝则是自具风姿、远处南方的云山之上与松桧同老、不必等待欣赏的美。所以,写海棠诗的苏轼心怀孤傲不平之气,写荔枝诗的苏轼则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颇为放达自适。所谓“南来万里真良图”,这远离朝廷、没有霜雪打击的南方,才是适宜于荔枝生长之地,回顾北方的霜雪之下被困的山楂和梨,真是粗俗之物了。
因此,作此诗的次年,苏轼再次吃到荔枝的时候,就更明快地表示: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