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上片写主人公张仲远在黄昏时到芳草之地,骑马到青楼伎馆,与美好善舞的伊人相会,尽情沉浸在酒乐之中,到了云中月里,情暖抵消夜深凉意。起笔写与情人幽会时间地点,地点在一派垂杨、园林毗连、芳草满岸之处,时间在行人欲归未归时节。接着写温馨的幽会情景,将场景由室外移向室内:两人举起玉杯相对饮酒,又听女郎唱了艳冶的情歌,主人公深受感动,两人便携手步月,深深留恋这良辰美景暖意融融的氛围。词人用“飞燕”指称女郎其人,见出她风姿俏丽,能歌善舞。
下片写欢乐终是要散,以暗藏绣鞋,偷寄情书延续和沟通感情,并且约好在闻到津鼓声时再纵情欢乐。换头承上启下,“无限风流”总拢一句,然后具体陈述风流韵事。“明日”以下写即将分别情事:渡头更鼓偏不作美,旅船待发,催人登舟;“乱红万点”以落花渲染离情;“怅断魂”设想别后烟水阻隔、两地遥望之情景。结尾三句,再起波澜,宕开一笔,遂即收结,颇见功力。这里蕴含着这种偷情生活不能长久,好似烟水之隔,要争取长携手永不分离之意。其中“暗”字、“偷”字,颇富情趣,也略略拍合题中的“戏”字。
此词从构思上由今天的欢乐终是散,想到明天或将来的期盼。从艺术上说是写得高雅而脱俗,把男女偷情约会写得精致,惟妙惟肖。从一次相会上升到希望永远不分离,围绕一个“情”字来写就不落入“情”中。是绯闻却没有绯闻核心内容,以欢歌纵酒为主要情节,没有俗的相拥,相吻痕迹,以期盼再相会,永远不分离的思想活动下笔,渲染再相会的后果。虽然永远不分离是一个虚幻的想象,但也提醒偷情人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一发不可收,不能有此偷情念头,要洁身自好。难怪张仲远的妻子发怒抓损丈夫的面容,她也想阻止丈夫再次发生偷情之事。
到此就不难看出姜夔写此词之旨:是劝戒人们要守住道德底线,偷情是一件“怅断魂”的事。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