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
作者开篇描写雄狐对伴侣的渴望,用意在于影射齐襄公对文姜的觊觎之心。作者以南山和雄狐起兴,展示出一种高远深邃的画面:山高树茂,急切的雄狐四处穿梭,叫声连连。不仅把诗的背景拉得极其宏大,让人感到诗作肯定包含丰富的所指,又将齐襄公渴切的思想状态描摹殆尽,让其丑恶嘴脸暴露无遗。章末,又用反问进行了讽刺:“既然已经出嫁了,为什么还对那段私情念念不忘呢?”即是在问文姜,也是在问齐襄公,一箭双雕,意味深长。
第二章还是诉说前事,但在表达上更进一步。作者影射齐襄公和文姜乱伦的无耻行为时,从寻常事物人手,描述鞋子、帽带都必须搭配成双,借以说明世人都各有明确的配偶,所指明确而又表达隐晦,既达到讽刺对象的效果,又显得不露端倪一后半部分与第一章相似,使情感力度得到更深一步加强。
第三、四章转换角度,发表对鲁桓公的议论:作者成功运用“兴”的手法,以种麻前先整理田地、砍柴前要先准备刀斧这些日常劳动中的必然性,来说明娶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进一层针砭实际,说明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无法做文姜的主。放任她回娘家私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被搁浅、践踏,显得庸弱无能,文姜的无视礼法、胡作非为也跃然于纸上。
这首诗的风格同《诗经》十五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一样,是一首群众创作的民歌,其特点也是每一章节除少数词语略作更换外,基本的语词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别是每章的最后二句,句法语气完全一样,只有一二个字的变化,其含义也相似或相近。这正是便于反覆咏唱,易于记忆吟诵,寓意比较单纯的民歌式作品。此外,从这首诗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封建礼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经深入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