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此赋记叙了作者与朋友们月夜泛舟游赤壁的所见所感,以作者的主观感受为线索,通过主客问答的形式,反映了作者由月夜泛舟的舒畅,到怀古伤今的悲咽,再到精神解脱的达观。全赋在布局与结构安排中映现了其独特的艺术构思,情韵深致、理意透辟,在中国文学上有着很高的文学地位,并对之后的赋、散文、诗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段,写夜游赤壁的情景。作者“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投入大自然怀抱之中,尽情领略其间的清风、白露、高山、流水、月色、天光之美,兴之所至,信口吟诵《诗经·月出》首章“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把明月比喻成体态娇好的美人,期盼着她的冉冉升起。与《月出》诗相回应,“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并引出下文作者所自作的歌云:“望美人兮天一方”,情感、文气一贯。“徘徊”二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柔和的月光似对游人极为依恋和脉脉含情。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白茫茫的雾气笼罩江面,天光、水色连成一片,正所谓“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滕王阁序》)。游人这时心胸开阔,舒畅,无拘无束,因而“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乘着一叶扁舟,在“水波不兴”浩瀚无涯的江面上,随波飘荡,悠悠忽忽地离开世间,超然独立。浩瀚的江水与洒脱的胸怀,在作者的笔下腾跃而出,泛舟而游之乐,溢于言表。这是此文正面描写“泛舟”游赏景物的一段,以景抒情,融情入景,情景俱佳。
第二段,写作者饮酒放歌的欢乐和客人悲凉的箫声。作者饮酒乐极,扣舷而歌,以抒发其思“美人”而不得见的怅惘、失意的胸怀。这里所说的“美人”实际上乃是作者的理想和一切美好事物的化身。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这段歌词全是化用《楚辞·少司命》:“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恍兮浩歌”之意,并将上文“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的内容具体化了。由于想望美人而不得见,已流露了失意和哀伤情绪,加之客吹洞箫,依其歌而和之,箫的音调悲凉、幽怨,“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竟引得潜藏在沟壑里的蛟龙起舞,使独处在孤舟中的寡妇悲泣。一曲洞箫,凄切婉转,其悲咽低回的音调感人至深,致使作者的感情骤然变化,由欢乐转入悲凉,文章也因之波澜起伏,文气一振。
第三段写客的回答,表现一种消极的人生观和虚无主义思想。把人类社会同宇宙自然对立起来,又把个体的人同社会整体加以分割,那当然看不到全部历史舞台上威武雄壮剧的持续演出,也看不到人类虽然依赖自然但更有改造自然的能动性和创造力,这就是悲观厌世或消极出世思想的认识论根源。对于封建社会的文人士大夫来说,当他们政治失意或生活上遇到挫折的时候,往往就陷入这样的苦闷与迷惘。苏轼也是如此。客的回答,其实正是苏轼自己贬谪黄州后思想感情的一个方面。《念奴娇》词不也说“人生如梦”么?而这样的思想感情,作为社会人生的抽象认识,却被苏轼结合着景物地点的特征,从历史到现实,从具体到一般,用诗一般的语言表现出来,使读者一点也不感到任何枯燥的说教意味。更为重要的是苏轼同样结合着景物、地点的特征,同样用诗一般的语言,批评了客的回答,表现了苏轼当时思想感情的另一个主导方面,全文至此遂以“苏子曰”开始而进入第四段。
第四段,是苏轼针对客之人生无常的感慨陈述自己的见解,以宽解对方。客曾“羡长江之无穷”,愿“抱明月而长终”。苏轼即以江水、明月为喻,提出“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的认识。如果从事物变化的角度看,天地的存在不过是转瞬之间;如果从不变的角度看,则事物和人类都是无穷尽的,不必羡慕江水、明月和天地。自然也就不必“哀吾生之须臾”了。这表现了苏轼豁达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他赞成从多角度看问题而不同意把问题绝对化,因此,他在身处逆境中也能保持豁达、超脱、乐观和随缘自适的精神状态,并能从人生无常的怅惘中解脱出来,理性地对待生活。而后,作者又从天地间万物各有其主、个人不能强求予以进一步的说明。江上的清风有声,山间的明月有色,江山无穷,风月长存,天地无私,声色娱人,作者恰恰可以徘徊其间而自得其乐。此情此景乃缘于李白的《襄阳歌》:“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进而深化之。
因为客曾表示“羡长江之无穷”,又希望“抱明月而长终”,所以苏轼还是拾取眼前景物,从地面上的江水和天空里的月亮说起:“客亦知夫水与月乎?”这一句仿佛京剧行腔中的“导板”,将引出一节精彩的唱段,而那种疑问式的语调则又表明客其实不能从江水、月亮得出关于短暂与永恒这一哲学范畴的正确认识。关于江水,苏轼认为“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意思是江水不舍昼夜地滔滔流去,作为某一段江水,确乎从这里消失了,而作为整个江水,则始终长流不绝,因此可以说“未尝往也”。关于月亮,苏轼认为“盈虚者如彼,而年莫消长也”,意思是月亮有时圆满,有时缺损,但它缺了之后又恢复圆,这样周而复始,终究无所增减,因此可以说“莫消长也”。列举江水、月亮说明去留、增减的辩证关系,作者再归纳到一般的认识原理:“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就是说,变与不变,无论宇宙还是人生,都是相对的。如果从变的角度来看,岂但人生百年,顷刻即逝,就是向来认定的天长地久,其实也是连一眨眼的工夫都不曾保持常态;而如果从不变的角度来看,则宇宙万物固然无穷无尽,其实人生也一样绵延不息。因此,对人生而言,那天地宇宙万事万物,“而又何羡乎?”自然也不必“哀吾生之须臾”了。前人说过“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恰好切合苏轼眼前的景物,“江上之清风”有声,“山间之明月”有色,江山无尽,天地无私,风月长存,声色俱美,他正可以徘徊其间而自得其乐。这,又回到了“乐”字上来。
文章写了主客对话,表达了正反两方面的观点,最后以第五段作结。第五段写客被苏轼说服了,满面春风,换却愁颜。“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这次更加欢快,不免开怀畅饮,直到“肴核既尽,杯盘狼藉”。客解决了思想问题,心情舒畅,无所忧虑,于是同苏轼“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跟文章开头的“泛舟”“月出”遥相呼应。一枕好睡醒来了,一宿晚景过去了,一次赤壁之游结束了,一篇《赤壁赋》也随之收尾了。而读者则在经历了一番江上月夜泛舟,听取了一场关于宇宙人生的对话之后,却还久久地沉浸在作者优美笔调所表现的诗一般的意境之中。
苏轼这种宇宙观和人生观只能说包含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作者不同意看问题绝对化,注意到事物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但不能认为是科学的,因为作者沿袭了庄子的相对主义观点,而相对主义否认衡量事物的客观标准,抹煞事物与量的实际界限。同时,苏轼这种宇宙观和人生观固然表现了他对政治迫害的蔑视,对于所追求的理想的坚持,身处逆境依然那么豁达、开朗、乐观、自信,但也表现了他随缘自适、随遇而安的超然物外的生活态度。这种生活态度往往包含着无可奈何的自我安慰,从流连光景中寻求精神寄托。所以他在“而又何羡乎”一句之后,掉转笔锋写道:“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苏轼认为人对自然万物,非但不必因“吾生之须臾”而羡慕其“无穷”,反倒要使“无穷”的自然万物为“吾生”所享受,从中得到乐趣。
这篇赋在艺术手法上有如下特点:
“情、景、理”融合。全文不论抒情还是议论始终不离江上风光和赤壁故事,形成了情、景、理的融合。通篇以景来贯串,风和月是主景,山和水辅之。作者抓住风和月展开描写与议论。文章分三层来表现作者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首先写月夜泛舟大江,饮酒赋诗,使人沉浸在美好景色之中而忘怀世俗的快乐心情;再从凭吊历史人物的兴亡,感到人生短促,变动不居,因而跌入现实的苦闷;最后阐发变与不变的哲理,申述人类和万物同样是永久地存在,表现了旷达乐观的人生态度。写景、抒情、说理达到了水乳交融的程度。
“以文为赋”的体裁形式。此文既保留了传统赋体的那种诗的特质与情韵,同时又吸取了散文的笔调和手法,打破了赋在句式、声律的对偶等方面的束缚,更多是散文的成分,使文章兼具诗歌的深致情韵,又有散文的透辟理念。散文的笔势笔调,使全篇文情郁郁顿挫,如“万斛泉涌”喷薄而出。与赋的讲究对偶不同,它相对更为自由,如开头的一段“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全是散句,参差疏落之中又有整饬之致。以下直至篇末,大多押韵,但换韵较快,而且换韵处往往就是文意的一个段落,这就使本文特别宜于诵读,并且极富声韵之美,体现了韵文的长处。
意象连贯,结构严谨。景物的连贯,不仅在结构上使全文俨然一体,精湛缜密,而且还沟通了全篇的感情脉络,起伏变化。起始时写景,是作者旷达、乐观情状的外观;“扣舷而歌之”则是因“空明”、“流光”之景而生,由“乐甚”向“愀然”的过渡;客人寄悲哀于风月,情绪转入低沉消极;最后仍是从眼前的明月、清风引出对万物变异、人生哲理的议论,从而消释了心中的感伤。景物的反复穿插,丝毫没有给人以重复拖沓的感觉,反而在表现人物悲与喜的消长的同时再现了作者矛盾心理的变化过程,最终达到了全文诗情画意与议论理趣的完美统一。
温庭筠的七律《过陈琳墓》,是寄慨遥深、文采斐然的名作,他的这首《蔡中郎坟》则不大为人注意。其实,这两首诗虽然内容相近,艺术上却各有千秋,不妨参读并赏。
蔡中郎,即东汉末年著名文人蔡邕,曾官左中郎将,死后葬在毗陵尚宜乡互村(毗陵即今常州)。这首诗就是写诗人过蔡中郎坟时引起的一段感慨。
首句正面写蔡中郎坟。蔡邕卒于公元192年(汉献帝初平三年),到温庭筠写这首诗时,已历六七百年。历史的风雨,人世的变迁,使这座埋葬着一代名士的古坟已经荒凉残破不堪,只有那星星点点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它的周围。野花春的“春”字,形象地显示出逢春而发的野花开得热闹繁盛,一片生机。由于这野花的衬托,更显出古坟的零落荒凉。这里隐隐透出一种今昔沧桑的感慨;这种感慨,又正是下文“今日爱才非昔日”的一条引线。
第二句暗含着一则故实。殷芸《小说》记载:张衡死的那一天,蔡邕的母亲刚好怀孕。张、蔡二人,才貌非常相似,因此人们都说蔡邕是张衡的后身。这原是人们对先后辉映的才人文士传统继承关系的一种迷信传说。诗人却巧妙地利用这个传说进行推想:既然张衡死后有蔡邕作他的后身,那么蔡邕死后想必也会有后身了。这里用“闻说”这种活泛的字眼,正暗示“中郎有后身”乃是出之传闻推测。如果单纯咏古,这一句似乎应当写成“闻说中郎是后身”或者“闻说张衡有后身”。而诗中这样写,既紧扣题内“坟”字,又巧妙地将诗意由吊古引向慨今。在全诗中,这一句是前后承接过渡的枢纽,诗人写来毫不着力,可见其艺术功力。
“今日爱才非昔日,莫抛心力作词人。”这两句紧承“中郎有后身”抒发感慨,是全篇主意。蔡邕生当东汉末年政治黑暗腐朽的时代,曾因上书议论朝政阙失,遭到诬陷,被流放到朔方;遇赦后,又因宦官仇视,亡命江湖;董卓专权,被迫任侍御史,卓被诛后,蔡邕也瘐死狱中。一生遭遇,其实还是相当悲惨的。但他毕竟还参与过校写熹平石经这样的大事,而且董卓迫他为官,也还是因为欣赏他的文才。而作者当时的文士,则连蔡邕当年那样的际遇也得不到,只能老死户牖,与时俱没。因此诗人十分感慨;对不爱惜人才的当局者来说,蔡邕的后身生活在“今日”,即使用尽心力写作,也没有人来欣赏和提拔,根本不要去白白抛掷自己的才力。
这两句好像写得直率而刻露,但这并不妨碍它内涵的丰富与深刻。这是一种由高度的概括、尖锐的揭发和绝望的愤激所形成的耐人思索的艺术境界。熟悉蔡邕所处的时代和他的具体遭遇的人,都不难体味出“今日爱才非昔日”这句诗中所包含的深刻的悲哀。如果连蔡邕的时代都算爱才,那么“今日”之糟践人才便不问可知了。正因为这样,末句不是单纯慨叹地说“枉抛心力作词人”,而是充满愤激地说“莫抛心力作词人”。诗中讲到“中郎有后身”,看来诗人是隐然以此自命的,但又并不明说。这样,末句的含意就显得很活泛,既可理解为告诫自己,也可理解为泛指所有怀才不遇的士人,内涵既广,艺术上亦复耐人寻味。这两句诗是对那个糟践人才的时代所作的概括,也是当时广大文士愤激不平心声的集中表露。
《尊前集》此词归于李白。从词的内容风格看,接近敦煌民间词,可能是民间曲辞而托名李白的。《草堂诗余》前集卷下作宋末陈达叟词,《历代诗余》卷九作南宋陈以庄词,皆误。
词中“衡阳雁”,犹云南飞雁。雁是候鸟,秋来南飞,传说到衡阳为止,不过湖南衡山的回雁峰。“一行书”,用雁足传书故事。汉苏武出使匈奴,被放到北海冰雪中牧羊。汉昭帝派使者去要回苏武,匈奴诡称苏武已死。使者对单于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雁足中带着信,说苏武在某大泽中。单于只得把苏武放回。又雁行排成“一”字,即一行书,这里语带双关,责怪丈夫人不如雁,雁有千声万字,他却一个字也不托飞雁捎来。
此词以思妇的口吻述说:秋雁打从作客北地的丈夫那边飞来,因此见雁思人。但是,雁能传书,他为什么不托大雁捎个信来呢?岂不是太薄情了吗?于是不禁转而怨恨起来,甚至气得哭了,发誓来春雁北归时也不给他带信。这种气愤和责怪,不免毫无根据,错怪对方,但却是情极而生,表明思念之深和悬望之切。要是一旦来书,不知该多么高兴和欣慰。词中痴语,怨语,实际上都是情语。从见雁起兴,到最后赌气罚咒,生动地表现了词中人物的心理和情态,使这首词富于民歌风味。
游侠”,是乐府古题,从西晋张华以后历代都有人作,内容大都写壮勇轻生、杀人报仇的侠士精神。此诗属边塞诗,歌颂一位将士的赫赫战功和威猛气概。诗的前半部分写侠士从军。开头两句即赞赏主人公的有胆有识,接着写游侠慷慨从军及勇武善战的形象。后半部分,从“还家”句开始,写游侠立功受赏后归家游猎。这一部分描写了壮士归来的悠闲生活,但写其唯爱游猎,并且“弓矢速如飞”,仍不失其游侠的勇武本色。
这首诗是诗人呈军中诸将之作。诗人塑造了一位有勇有谋、英俊潇洒而又豪爽的游侠形象。他勇武过人,终立功疆场,受封归家,志得意满。诗人通过对这一形象的赞颂,为军中诸将树立了一个楷模,激励将士们英勇作战,以期成就一番功业,扬名于世。全诗刻画人物极为成功,无论是战时还是战后,人物都不失其英雄本色,并通过对其行动、外貌、语言、神态的描写,使人物血肉丰满,呼之欲出,真实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