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这首诗前两句交待题中“移居”的地点与原因;三四句是叙事言怀,写初到的活动和感受,写居住的内景;五六句写住下之后外景的幽静;最后两句收束,是用古寺来强调东村山景实堪爱赏,且令人“发思古之幽情”。全诗通过层层推进的手法,向读者展现出一幅避世的清幽环境,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娴静,曲折含蓄地道出移居偏地的快感。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善于写一种极为幽静的情趣。首句一问点题,也有力地领起全篇。“避地”在古诗中多指避乱或逃避世俗的干扰。从王庭珪的历史看,两层意思都有。这句交代题中“移居”的原因。下面都就这句生发。“青山窟里”回答“深几许”的问题。“起炊烟”点明村字。避地避到“青山窟里”,既表示避地之深,又暗示生活必然有新的困难。
三四两句就回答这样的问题。低小前下一“绝”字,可见其简陋。但为了避地,绝不敢厌弃。屋里连个绳炊都没有,只是一个肮脏的土炊,但扫干净了照常休息。“绝”字是入声,按正常的规律应是平声,下句“堪”字本该仄声却用了平声。晚唐以来常有这种对句,使人从音节上也产生一种峭拔的感觉。这三四两句是叙事言怀,写初到的活动和感受,写居住的内景。
五六两句写住下之后外景的幽静。六朝王籍《若耶溪》有:“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之句。王安石翻案说:“一鸟不鸣山更幽。”此诗第五句又把王安石的诗翻过来,比王籍的原作更加开阔深沉,“青山窟里”远离尘嚣,天本来就静,加上“鸟不住啼”就显得更静了。因为没有外界的干扰,所以鸟能够不住地啼。王籍两句是一意,这里一句却有两层,从鸟到天,人的感觉自在其中。六句从视觉写僻远幽静。因山地气候之寒,花也开得较平地晚。作者是从“花多晚发”推测到地处偏僻。“应”读平声,是推测之辞。这句“地应偏”也是强调幽静,不含贬义,和首句相呼应。外间花已落,这里花方盛开,这种“花多晚发”反而是难得的美景。白居易《大林寺桃花》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读到“花多晚发地应偏”就很容易使人想起白居易这首诗的意境。这五六两句写外景近处的幽趣。
最后两句,作者从近处的“花多晚发”向远处望去,隔着几亩田处,一丛娟娟的翠竹临风,原来那是古西泉寺的遗址。这个句子作者用“犹隔”二字,一方面写在望中,一方面表现急切往看的心情。“天下名山僧占多”,凡山间寺庙多取美好的风景点。作者用这两句收束,是用古寺来强调东村山景实堪爱赏,且令人“发思古之幽情”。这样就把前面一联的写景推进一步,使前半首所写避地东村的得计显得更为酣畅。
这首诗作者只通过叙事和写景来表达移居之快感,而不用直接抒情赞叹的方式。一起直截了当,唤起全篇;一结曲折含蓄,耐人玩味很自然地交代了题下的自注。在王庭珪写幽闲境界的七律中,这一篇是值得称道的。
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