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七言绝句,诗题或作“春光”,或作“春日”,皆非,应是截取开头一句的前两字而成。在李商隐诗集里有很多诗是属于这种虽曰有题实为无题的,如《流莺》(其首句云“流莺漂荡复参差”)、《相思》(首句云“相思树上合欢枝”)、《人欲》(首句云“人欲天从竟不疑”)等皆其例也。
全诗可分两层:前二句写的是春景,后二句是写由此景而感发的心情、意绪,并以“游丝”绾合前景后意,显得十分自然、缜密。诗中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家国大事,也看不出什么博大的胸襟和深邃的思想。但是却从这普普通通的景色抒写中传达了诗人某种幽微而复杂的体验或感受,而这才是此诗感人之所在。
首句“日日春光斗日光”写诗人眼中的春色。一句之中连用三个“日”字,妙在使人不觉其重。原因何在?这须从“斗”字说起,“斗”乃“争强竞胜”之意,是此句之“眼”,有了它才使“春光”、“日光”充满了勃勃生机。在这里,“春光”和“日光”都具有双重含义。从字面看,“春光”泛指春天明媚艳丽的风物景致。“日光”则指时色天象。前者为物色,后者是时间,随着时间(“日光”)的推移,物色(“春光”)也在不断变化,而这推移与变化又是瞬息迥异,所以诗人用“日日”状其景况,以“斗”字提挈于时色物象之间,竟成此一热闹繁华的场面。因此不妨说这句诗是以开朗、畅快、愉悦作底色的。但是另一方面,在古典诗文里“春”、“日”还有另一重喻意,另一个传统,即人们常将春、秋同人的青春年少和年迈衰老联系在一起,或者竟是二者的代名词,将时日光阴同人的生命时光相比拟。自从屈原发出“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离骚》)的叹息之后,这种对生命本体的强烈意识和深沉感喟便无时无刻不倾注于诗人的笔端。了解了这一层,再来看李商隐的这句诗时,便会有不同的感受。“斗”字虽突现了春色的繁盛迷人,但是,在这愉心悦目中又蕴含着诗人莫名其妙的忧惧和哀伤,而这种不易觉察到的潜在情绪又终于发展成了后二句感情的直接坦露。
如果说首句还是笼统地描摹,那么次句“山城斜路杏花香”则是比较具体地状写了。“山城斜路”指示了诗人所处的位置——其实在看到“日日春光斗日光”之前诗人就已经走在这弯弯曲曲的路上了,这是诗家用笔狡狯之处。——“杏花”大约是“山城斜路”边最突出、最具特色的景物,所以单独拈出,又以“香”字来渲染,使春色具体化、立体化了。这两句虽同是写春色,但一较抽象,一较具体;一是望中之感受(视觉的),一是从嗅觉中得来,略有不同,因而富于变化。
三、四句“几时心绪浑无事,得及游丝百尺长”应作一气读。这大概是套用了卢照邻《长安古意》中“百丈游丝争绕树”的诗句。诗人缓步行进在山城斜路上,看见在空中自由自在浮动着的游丝,想到自己整日为尘世俗事所萦绕不得安宁,竟觉得自己反不及这无声无息的“游丝”,于是才生出了这一奇想: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像这百尺游丝一样浑然无知无觉、自由自在呢?但诗人毕竟不是“游丝”,庄周化蝶那是梦中才有的事,所以企羡也就只能归于企羡,“心绪”既不能似“游丝”一样“浑无事”,而诗人的烦恼、忧郁也就只能依然故我。如此思来想去,竟觉得此时“心绪”之多“事”比直说更增百倍令人难堪。这种将有感情的人同无情的物相比的构思在古典诗词中是非常常见的,有时是正接,有时是反衬,如杜甫《秋兴八首》诗“信宿渔人还泛泛,清秋燕子故飞飞”,以有巢可归的燕子反衬人的无家可归;又如岑参《寄左省杜拾遗》“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以鸟儿高飞喻写自己的抱负和眼下的不得志等等。但在这些诗里还多是可以寻绎的外在类比联想,而在李商隐这两句诗中则是以双关的“绪”将无形无影的心理情绪(“心绪”)同空中的“游丝”联系起来。这可以看出李商隐诗设喻的巧妙。
梁启超的《读陆放翁集》作于他一八九九年戊戌变法失败后出走日本期间,写的是读陆游诗集引起的感慨。这里所选的是其中一首。
诗的前两句从大处着笔,指出千百年来诗坛柔弱不振的总趋势。在这种柔媚纤弱的风气笼罩之下,那种刚健雄直的战斗性和勇于为国家献身的精神也消亡了。所谓「兵魂销尽国魂空」是「靡靡风」最突出的表现。作者格外强调这一点,乃在为下两句蓄势,抹倒「诗界千年」,正是为了突出一人。「集中十九从军乐」指诗题给出的《陆放翁集》。在「兵魂销尽国魂空」的「千年」诗界,唯有陆游的诗集里,十分之九都是抒写卫国从军的渴望和欢慰的。所以末句「亘古男儿一放翁」,使足笔力推崇陆游是从古至今的诗人中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诗末梁启超自注云:「中国诗家无不言从军苦者,惟放翁则慕为国殇,至老不衰」,将诗意说得就更明确了。全诗写得极为概括凝练,雄直警策,这些都表现为「诗界千年」同「一放翁」的艺术对比所显示出的鲜明性。
梁启超格外推崇爱国主义和为国而战的「尚武精神」,他认为「中国人无尚武精神」,表现在诗里,则所谓「诗界千年靡靡风」,因而他倡导「诗界革命」,欲改造文学,振作民气,达到救国拯民的目的。这首诗可说是其发自心声之作。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