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荔枝诗”看东坡先生的岭南心境。
苏东坡于宋哲宗绍圣元年被人告以“讥斥先朝”的罪名被贬岭南,“不得签书公事”。于是,东坡先生流连风景,体察风物,对岭南产生了深深的热爱之情,连在岭南地区极为平常的荔枝都爱得那样执着。
绍圣二年四月十一日,苏轼在惠州第一次吃荔枝,作有《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一诗,对荔枝极尽赞美之能事:“……垂黄缀紫烟雨里,特与荔枝为先驱。海山仙人绛罗襦,红纱中单白玉肤。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自此以后,苏轼还多次在诗文中表现了他对荔枝的喜爱之情。例如,《新年五首》:“荔子几时熟,花头今已繁。”《赠昙秀》:“留师笋蕨不足道,怅望荔枝何时丹。”《〈和陶归园田居六首)引》:“有父老年八十五,指(荔枝)以告余曰:‘及是可食,公能携酒来游乎?’意欣然许之。”《和陶归园田居》其五:“愿同荔枝社,长作鸡黍局。”《食荔枝二首》其二:“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其中“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二句最为脍炙人口,解诗者多以为东坡先生在此赞美岭南风物,从而抒发对岭南的留恋之情,其实这是东坡先生满腹苦水唱成了甜甜的赞歌。
不错,从一些现象上看起来,苏轼在岭南时的心情与初贬黄州时相比,确实显得更加平静,不见了“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的失意与苦闷。《宋史》本传说苏轼在惠州“居三年,泊然无所蒂介,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贬为琼州别驾后,居在“非人所居”的地方,“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轼遂买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苏辙《东坡先生和陶诗引》介绍: “东坡先生谪居儋耳,置家罗浮之下……华屋玉食之念,不存于胸中。”苏东坡在岭南时,除了关心自然风光和民情风俗以外,还与出家人交往频繁,诗文中就留有很多与僧人唱和的作品。这一定程度上确实表现了避世意识。
我们实在无法相信苏东坡这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仁人志士会避世遁俗。有一件事实很能说明这个有趣的问题。
晚年的苏东坡似乎很喜欢陶渊明,不厌其烦地和陶渊明的诗,并把和陶的诗专门编为一集。苏东坡和陶渊明诗以居岭南时为最多。从绍圣二年正月在惠州贬所到元符三年八月迁舒州团练副使,徙永州安置,在短短的五年零八个月里,和陶诗凡四十四次一百余首。东坡先生还自述其和陶用意:“平生出仕以犯世患,此所以深愧渊明,欲以晚节师范其万一也。” (见苏辙《东坡先生和陶诗引》)这仿佛在告世人:苏东坡从此绝意仕途,欲效陶渊明归隐园田,长作岭南人了。
有意思的是,东坡先生那位心迹相通的老弟却对东坡自述的和陶诗用意提出了疑问,他在《东坡先生和陶诗引》一文中说:“嗟乎,渊明不肯为五斗米一束带见乡里小儿。而子瞻出仕三十余年,为狱吏所折困,终不能悛,以陷大难,乃欲以桑榆之末景,自托于渊明,其谁肯信之!”清人纪昀也以为苏轼“敛才就陶,亦时时自露本色”。
苏辙不信其兄会真心归隐,几百年后纪昀的看法也一样。他们的看法可以在苏东坡和陶诗中可以得到印证。《和陶饮酒二十首》其十一曰:“诏书宽积欠,父老颜色好。再拜贺吾君,获此不贪宝。”其十八曰:“芜城阅兴废,雷塘几开塞。明年起华堂,置酒吊亡国。”其二十曰:“当时刘项罢,四海疮痍新。三杯洗战国,一斗消强秦。”《和陶咏三良》有:“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君为社稷死,我则同其归。”这都可以看出苏轼恬淡的外表掩饰不了牵挂国运民生的忧患情怀。
这种忧患情怀在《荔枝叹》一诗中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他首先借汉唐故实抨击统治阶级只顾自己享乐而不关民生疾苦的丑恶本质:“十里一置飞尘灰,五里一堠兵火催。颠坑仆谷相枕藉,知是荔枝龙眼来。飞车跨山鹘横海,风枝露叶如新采。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千年以后,我们尤可想见苏学士老泪纵横,祈求上苍:“我愿天公怜赤子,莫生尤物为疮痏。雨顺风调百谷登,民不饥寒为上瑞。”
苏东坡因仕途坎坷曾经想避世遁俗,又因恋恋不忘国运民生终于没能做到归隐山林。在岭南时,东坡先生的内心正处于这种出世与入世两难的心境之中。“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正是这种两难心境的形象描述。
这首《谪岭南道中作》载于《全唐诗》卷四百七十五。下面是武汉大学古代文学专业教授王启兴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首诗的首联描写在贬谪途中所见的岭南风光,有鲜明的地方色彩。第一句写山水,岭南重峦叠嶂,山溪奔腾湍急,形成不少的支流岔道。再加上山路盘旋,行人难辨东西而迷路。这里用一“争”字,不仅使动态景物描绘得更加生动,而且也点出了“路转迷”的原因,好像道路纡曲,使人迷失方向是“岭水”故意“争分”造成的。这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但又是实感,所以诗句倍有情致。第二句紧接上句进一步描写山间景色,桄榔、椰树布满千山万壑,层林叠翠,郁郁葱葱,一派浓郁的南国风光。这一句中用一“暗”字,突出桄榔、椰树等常绿乔木的茂密,遮天蔽日,连溪流都为之阴暗。这一联是从山水林木等方面选择最具有地方特色的景物来写。
颔联宕开一笔,写在谪贬途中处处提心吊胆的情况:害怕遇到毒雾,碰着蛇草;更担心那能使中毒致死的沙虫,连看见掉落的燕泥也要畏避。这样细致的心理状态的刻画,有力地衬托了岭南地区的荒僻险恶。从艺术表现技巧来看,这种衬托的手法,比连续的铺陈展叙、正面描绘显得更有变化,也增强了艺术感染力。清人沈德潜认为这联“一语双关”,和柳宗元被贬柳州后所作的《岭南江行》一诗中的“射工巧伺游人影,飓母偏惊旅客船”一样,都是言在此而意在彼,诗中的毒雾、蛇草、沙虫等等都有所喻指。这样讲也不无道理。
颈联转向南方风物的具体描写,在写景中表现出一种十分惊奇的异乡之感。五月间岭南已经在收获稻米,潮汛到来的时候,三更时分鸡就会叫,津吏也就把这消息通知旅行的人,这一切和北方完全不同。这两句为尾联抒发被谪贬瘴疠之地的深切思乡之情作铺垫。
尾联是在作者惊叹岭南环境艰险,物产风俗大异于秦中之后,引起了身居异地的怀乡之情,更加上听到在鲜艳的红槿花枝上越鸟啼叫,进而想到飞鸟都不忘本,依恋故士,何况有情之人。此时自己迁谪远荒,前途茫茫,不知何日能返回故乡,思念家园,情不能已,到了令人肠断的地步。这当中也深深地蕴含着被排挤打击、非罪谪贬的愤懑。最后一句是暗用《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中“越鸟巢南枝”句意,十分贴切而又意味深长。这一联是这首抒情诗的结穴之处,所表达的感情异常深挚。
全诗写景抒情互相交替,显得灵活多变而不呆滞,景中寓情,情中有景,情景交融,是晚唐的抒情名篇。
这首小令,作者截取了青年男女恋爱生活中的一个断面进行描写,拟一个女子的口吻诉说她的内心忧虑,极富情趣。
“心间事,说与他。动不动早言两罢。”这个女子对她的恋人爱得非常深,把心里话全掏出来告诉他。可是那个男子却动不动就提出分手。但女主人公把爱情看得十分纯洁,容不得半点沙子。“罢字儿碜可可你道是耍,我心里怕那不怕?”听了恋人一句难定真假的话,便吓成这样样子,生动地表现了这个恋爱中的女子对爱情的认真态度,体现了她的天真与纯洁。
这支小令感情淳朴,人物情态生动,心理描写细致逼真,读来快人耳目。
这首七律,是借用了乐府古题“独不见”。郭茂倩《乐府诗集》解题云:“独不见,伤思而不得见也。”此诗的主人公是一位长安少妇,她所“思而不得见”的是征戍辽阳十玳不归的丈夫。诗人以委婉缠绵的笔调,描述女主人公在寒砧处处、落叶萧萧的秋夜,身居华屋之中,心驰万里之外,辗转反侧,久不能寐的孤独愁苦情状。此诗对后来唐代律诗,尤其是边塞诗影响很大,历来评价甚高。姚鼐说它“高振唐音,远包古韵,此是神到之作,当取冠一朝矣。”
“卢家少妇郁金堂,海燕双栖玳瑁梁。”卢家少妇,名莫愁,梁武帝萧衍诗中的人物,后来用作少妇的代称。郁金是一种香料,和泥涂壁能使室内芳香;玳瑁是一种海龟,龟甲极美观,可作装饰品。开头两句以重彩浓笔夸张地描绘女主人公闺房之美:四壁以郁金香和泥涂饰,顶梁也用玳瑁壳装点起来,无比芬芳,无比华丽。连海燕也飞到梁上来安栖了。“双栖”两字,暗用比兴。看到梁上海燕那相依相偎的柔情密意,这位“莫愁”女也许有所感触吧。此时,又听到窗外西风吹落叶的声音和频频传来的捣衣的砧杵之声。秋深了,天凉了,家家户户忙着准备御冬的寒衣,有征夫游子在外的人家,就更要格外加紧了。这进一步勾起少妇心中之愁。“寒砧催木叶”,造句十分奇警。分明是萧萧落叶催人捣衣而砧声不止,诗人却故意主宾倒置,以渲染砧声所引起的心理反响。事实上,正是寒砧声落叶声汇集起来在催动着闺中少妇的相思,促使她更觉内心的空虚寂寞,更觉不见所思的愁苦。夫婿远戍辽阳,一去就是十玳,她的苦苦相忆,也已整整十玳了。
颈联出句的“白狼河北”正应上联的辽阳。主人公想:十玳了,夫婿音讯断绝,他现在处境怎样?命运是吉是凶?几时才能归来?还有无归来之日?一切一切,都在茫茫未卜之中,叫人连怀念都没有一个准着落。因此,这位长安城南的思妇,在这秋夜空闺之中,心境就不单是孤独、寂寥,也不只是思念、盼望,而且在担心,在忧虑,在惴惴不安,愈思愈愁,愈想愈怕,以至于不敢想象了。上联的“忆”字,在这里有了更深一层的表现。
寒砧声声,秋叶萧萧,叫卢家少妇无法入眠。更有那一轮恼人的明月,竟也来凑趣,透过窗纱把流黄帏帐照得明晃晃的炫人眼目,给人愁上添愁。前六句是诗人充满同情的描述,到这结尾两句则转为女主人公愁苦已极的独白,她不胜其愁而迁怒于明月了。诗句构思新巧,比之前人写望月怀远的意境大大开拓一步,从而增强了抒情色彩。
这首诗,人物心情与环境气氛密切结合。“海燕双栖玳瑁梁”烘托“卢家少妇郁金堂”的孤独寂寞,寒砧木叶、城南秋夜,烘托“十玳征戍忆辽阳”、“白狼河北音书断”的思念忧愁,尾联“含愁独不见”的情语借助“明月照流黄”的景物渲染,便显得余韵无穷。论手法,则有反面的映照(“海燕双栖”),有正面的衬托(“木叶”、“秋夜长”),多方面多角度地抒写了女主人公“思而不得见”的愁肠。诗虽取材于闺阁生活,语言也未脱尽齐梁以来的浮艳习气,却显得境界广远,气势飞动,读起来给人一种“顺流直下”(《诗薮·内编》卷五)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