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韦司马,即韦爱。公元501年(齐东昏侯永元三年)春正月,萧衍为征东将军,从襄阳兴师讨伐东昏侯,留弟冠军将军萧伟行雍州(治所在今湖北襄阳)州府事,以壮武将军韦爱为其司马,带襄阳令。时齐兴太守颜僧都等据郡反,爱沉敏有谋,率众千余人,与僧都等战于始平郡南,大破之。公元502年(梁天监元年),进号辅国将军,寻除宁蜀太守,与益州刺史邓元起西上袭刘季连,行至公安,道病卒(见《梁书·韦爱传》)。此诗当作于公元501年韦爱为雍州司马时。
张玉谷说:“此送别后还家写意之诗,非送别时作也。”(《古诗赏析》)全诗三十句,可言为五个段落,每段六句。第一段写江边话别时难舍难言的情景。第二段写韦爱乘舟离去,作者登楼远望时的心情。第三段写送归路上的感受。第四段写到家所见情景。第五段写辗转思念、夜不成寐的苦况。可谓层次言明,结构谨严。
这首诗最突出的艺术特色之一,就是成功地运用了“顶真格”。所谓“顶真格”,就是以上句的末几字(词语或句子)做下句的开头,使语句递接紧凑而生动畅达,读来抑扬顿挫,缠绵不绝。亦称“联珠格”。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几乎句句“联珠”的,如李白的《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楚山秦山皆白云,白云处处长随君。长随君,君入楚山里,云亦随君渡湘水。湘水上,女萝衣,白云堪卧君早归。”宋元时更流行为一种带游戏性的文体,如《中原音韵》载《越调·小桃红》:“断肠人寄断肠词,词写心间事,事到头来不由自,自寻思,思量往日真诚志,志诚是有,有情谁似,似俺那人儿。”一种是段与段之间“联珠”的,这首诗就是这样。全诗五段,每段最后几字与下段最前几字相同或稍有变化,如第二段结尾“汹汹浪隐舟”与第三段开头“隐舟邈已远”,第四段结尾“竹里见萤飞”与第五段“萤飞飞不息”,首尾两字完全相同;而第一段结尾“萧萧行帆举”与第二段开头“举帆越中流”,第三段结尾“知予衔泪返”与第四段开头“衔泪心依依”,首尾两三字则错综变化。运用“顶真格”,将全诗很自然地言为五个段落,每段都是六句,而且一段一换韵,平仄韵相间,又每段首句入韵。这样,从形式上看,非常整齐谨严,从声律上讲,读来反复顿挫,蝉联不断,大有缠绵悱恻,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妙,恰切地反映了主人公依恋难舍、思念不已的感情。所以沈德潜说:“每于顿挫处,蝉联而下,一往情深。”(《古诗源》卷十三)
另一个艺术特色,就是叠字的运用。全诗共用了六组叠字,都恰到好处。如“悯悯言手毕,萧萧行帆举”,将风催舟发主客不忍离别的情景维妙维肖地表现了出来。这或许是化用了梁简文帝萧纲《伤离新体诗》的“凄凄隐去棹,悯悯怆还途”诗意。“逦逦山蔽日,汹汹浪隐舟”,连绵起伏的山峦隐没了落日的光辉,也挡住了送行者的视线,友人乘坐的小船在惊涛骇浪中忽隐忽现,这既写出了旅途的艰险,又细微深刻地表现了作者对友人的担心和关切。离情别景,宛然在目。“依依”,思恋之貌,“暧暧”,昏昧之貌,而这“暧暧”的薄暮景象,与那“依依”的离情别绪交织在一起,更加增强了艺术的感染力量。
此词通过对古代英雄人物的歌颂,表达了作者渴望像古代英雄人物那样金戈铁马,收复旧山河,为国效力的壮烈情怀,饱含着浓浓的爱国思想,但也流露出作者报国无门的无限感慨,蕴含着对苟且偷安、毫无振作的南宋朝廷的愤懑之情。全词写景、抒情、议论密切结合;融化古人语言入词,活用典故成语;通篇三问三答,层次分明,互相呼应;即景抒情,借古讽今;风格明快,气魄阔大,情调乐观昂扬。
词以一个问句开始,词人写道:“何处望神州。”“神州”指中原地区。“兴亡”指国家兴衰,朝代更替。这里的“神州”是词人心中不忘的中原地区,是他一生都想收复的地方。接着写道:“满眼风光北固楼。” “北固楼”在今镇江市北固山上,下临长江。词人登上北固亭以望神州,看到的却是北固楼的优美风光。然而,那时候却是山河破碎,国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对于爱国诗人来说,触景生情,心念家国,哪里有兴致去欣赏美景。
词人接着说: “千古兴亡多少事?”这是一句问话。词人禁不住发问,从古到今,到底有多少国家兴亡大事呢?往事悠悠,是非成败已成陈迹,只有这无楼的江水依旧滚滚东流。“悠悠”形容漫长、久远。这里,叠词的运用,不仅暗示了时间之慢,而且也表现了词人心中无楼的愁思和感慨。接着的“不楼长江滚滚流”句,词人借用杜甫的“无边落木萧萧下,不楼长江滚滚来”意境,不但写出了江水奔腾而去的雄壮气势,还把由此而产生的空间感、历史感都形象地表达出来。
接下来,辛弃疾为了把这层意思进一步发挥,不惜以夸张之笔极力渲染孙权不可一世的英姿。他异乎寻常地第三次发问,以提醒人们注意:“天下英雄谁敌手?”作者自问又自答曰:“曹刘”,唯曹操与刘备耳!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记载:曹操曾对刘备说:“今天下英雄,惟使君(刘备)与操耳。”辛弃疾便借用这段故事,把曹操和刘备请来给孙权当配角,说天下英雄只有曹操、刘备才堪与孙权争胜。曹、刘、孙三人,论智勇才略,孙权未必在曹刘之上。稼轩在《美芹十论》中对孙权的评价也并非称赞有加,然而,在这首词里,词人却把孙权作为三国时代第一流叱咤风云的英雄来颂扬,其所以如此用笔,实借凭吊千古英雄之名,慨叹当今南宋无大智大勇之人执掌乾坤。这种用心,更于篇末见意。 作者在这里极力赞颂孙权的年少有为,突出他的盖世武功,其原因是孙权“坐断东南”,形势与南宋极似,作者这样热情赞颂孙权的不畏强敌,其实是对苟且偷安、毫无振作的南宋朝廷的鞭挞。
据载,曹操曾对刘备说:“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辛弃疾借用此典,意在说明只有像曹操、刘备那样的英雄,才能与孙权一决高低。其实,暗示了只有孙权才是天下第一英雄。词人赞赏孙权,就是要此借凭吊千古英雄之名,感叹如今南宋当下没有像孙权这样的人来扭转乾坤。
于是,词人末句写道:“生子当如孙仲谋。”据有关资料记载,曹操有一次与孙权对垒,见孙权仪表堂堂,气度不凡,于是感叹说:“ 生子当如孙仲谋,若刘景升儿子,豚犬耳。” 意思是说,生儿子应该像孙权一样,而刘景升的儿子就像猪狗一样。我们从词人用这一典故来看,希望南宋有如孙权那样的有志之士。其实,这也暗示了自己就如孙权一样,有奋发图强,收复失地的伟大理想。当然,暗示了自己的对南宋朝廷主和派的愤恨。
曹操所一褒一贬的两种人,形成了极其鲜明、强烈的对照,在南宋摇摇欲坠的政局中,也有着主战与主和两种人。聪明的词人只做正面文章,对刘景升儿子这个反面角色,便不指名道姓以示众了。然而纵然作者不予道破,而又能使人感到不言而喻。因为上述曹操这段话众所周知,虽然辛弃疾只说了前一句赞语,人们马上就会联想起后面那句骂人的话,从而使人意识到辛弃疾的潜台词:可笑当朝主和议的众多王公大臣,都是刘景升儿子之类的猪狗。词人此种别开生面的表现手法,颇类似歇后语的作用。而且在写法上这一句与上两句意脉不断,衔接得很自然。上两句说,天下英雄中只有曹操、刘备配称孙权的对手。连曹操都这样说,生儿子要像孙权这个样。再从“生子当如孙仲谋”这句话的蕴含和思想深度来说,南宋时代人,如此看重孙权,实是那个时代特有的社会心理的反映。因为南宋朝廷实在太萎靡庸碌了,在历史上,孙权能称雄江东于一时,而南宋经过了好几代皇帝,却没有出一个像孙权一样的人。所以,“生子当如孙仲谋”这句话,本是曹操的语言,而由辛弃疾口中说出,却是代表了南宋人民要求奋发图强的时代的呼声。
这首词通篇三问三答,互相呼应,感怆雄壮,意境高远。它与稼轩同时期所作另一首登北固亭词《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相比,一风格明快,一沉郁顿挫,同是怀古伤今,写法大异其趣,而都不失为千古绝唱,亦可见辛弃疾丰富多彩之大手笔也。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