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首诗题为“梦中作”,诗人凭借梦中稍纵即逝的霎时间的清灵的感觉,结合平时的心志,自然倾吐而出,如奔泉之出山,清风之振叶。故诗境特奇,非寻常笔墨所能企及。
前半“天际乌云”两句,表面上写雨后新晴景象,实质是针对时事而发,语意双关,自然合拍,寄意深长。楼头的红日,虽然已经照亮山峰,光明满眼;但天边乌云仍重,依然含有雨意,阴晦风雨,仍然可以随时到来。作者身当北宋中期,北方的契丹(此时已称辽国),西边的夏国,虽然在宋真宗、宋仁宗两朝,先后与辽、夏达成和议,并由宋朝岁给两国大量金银和丝缯,暂得相安,但危机仍存,隐忧犹在。赂敌求和,等于饮鸩止渴,不仅削弱了宋朝的实力,更糟的是壮大了对方,形成不战自困的局势。这西边、北边两个强敌,对宋朝随时都有严重的威胁。正如天际乌云一样,一旦翻滚起来,可能乌天黑日、风雨交加,暂时的晴朗,固然也是可喜的迹象,但晴意未稳,并不足恃。过于乐观,势必铸成大错。
后半“嵩阳居士今何在?青眼看人万里情”两句,是作者表明自己心志的活语。在诗里,这两句所表现的是跳跃的感情,作者是文士,是著名的书法家,对于时局,虽则具有敏感和远见,但是他感叹并未能补救时艰,空有拯时济世之心而无力实现,因而不无遁世高隐之情。作者想到嵩阳那里,因为那是高人逸士所居。古代的高士许由,传说曾隐居过嵩山、颍水之间;唐代的隐逸之士,更多栖身于嵩山、少室山;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诗集中,就有《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送于十八落第还嵩山》、《送杨山人归嵩山》等多篇,表明向往嵩山、少室山之意,尤其是《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并序》那一篇,更能表达李白的心境。元丹丘是位高士,李白曾称他为“丹丘生”。这篇诗的序文说:“元公近游嵩山,故交深情,出处无间,宕信频及,许为主人,欣然适会本意。当冀长往不返,欲便举家就之。”诗中说:“故人契嵩颖,高义炳丹雘,灭迹遗纷嚣,终言本峰壑。自矜林端好,不羡世朝乐。偶与真意并,顿觉世情薄。”嵩山逸人,即指嵩阳居士。蔡襄诗中的后两句,正是运用了李白的诗意。元丹丘是以青眼看待李白的,所以“岩信频及,许为主人”。作者想到宋代当时,像元丹丘那样的高人绝少,而取媚邀宠的人,则到处存在,所以又有欲往无由之叹。诗句说:“篙阳居士今何在?”深致惋惜之情。诗人认为,倘若嵩阳居士仍然存在,他们必然以青眼看人,虽然相隔万里,也是令作者向往的。
全诗从感念时艰出发,借景抒怀,表达了作者忧世有心而救时无术;既慕隐居而又难能如愿的矛盾心情。诗人作为一个文人、一个书生,此诗情调是十分切合身份的。诗的语言明丽新警,婉而多风。陈衍认为这首诗有“神助”,是指诗的境界高远,是梦中偶有会心之作。
这首诗首句先写长檠,以宾写主,以长檠无用托短檠有用;接四句逐步深入,写短檠可以近床裁衣,寄远怀人;又接六句,写短檠可以提置案前,攻书习文,射策取第;最后以长檠高张,短檠被弃为慨,惊叹世态炎凉。此诗全用比兴,构思巧妙,结制缜密;是立意好,兴趣深,写法奇,一脉贯通的好诗。
诗中“八尺长檠”(豪华高灯)与二尺短檠”(太学生所用小灯)的对比,诗首尾俱咏此。开首就道“长檠八尺空自长,短檠二尺便且光”,联系诗“一朝富贵还自恣,长檠高张照珠翠”句,可知“空自长”指富贵人家恣纵淫乐的空虚生活。诗人否定这种生活,“吁嗟世事无不然”!可叹世上苦心追求这种生活的人还有的是。所以诗人觉得有必要对学生来一番剖析,应以“短檠二尺便且光”自豪,傲对“长檠八尺空自长”。自甘淡泊勤奋,而且非仅一时,而是一世。长短灯檠是一种人生态度的对比象征。
中间部分自“黄帘绿幕朱户闭”至“看书到晓哪能眠”共十句,写太学生挑灯苦读彻夜不眠。已是深秋季节,因为路途遥远,家中寄来的冬衣尚未到,只好忍耐这严寒。诗中特写一位“东鲁儒生”,可能是韩愈所赏识的勤奋好学而多才的年轻人,来国子监就读准备应礼部会试。他与短灯檠为伴, “夜书细字缀语言,两目眵昏头雪白,”二十岁就已经白了头发。
“此时提携当案前,看书到晓那能眠”?将短灯移近,又是写又是读,奋战不已。看着这有为的青年,韩愈赞赏同情,又不免有点隐忧,怕青年一旦飞黄腾达便抛弃了艰苦勤奋的好作风。所以末四句便特别提醒青年人:永远别忘了墙角的二尺短灯檠。
韩愈这个时候已经年逾不惑,已走了人生的大半路程。此次由职方员外郎重调国子博士,乃是降低职位,但他心无怨尤烦躁之情,读此《短灯檠歌》可知。一位忠诚职守的老师、甘为学生照明路途的“短灯檠”的形容跃然纸上。大言之,“短灯檠”精神可说是韩的一种人生志向,非仅为对青年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