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政治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太监专权。这首诗就是讽刺宦官的。诗题“轻肥”,取自《论语》,用以概括豪奢生活。
开头四句,先写后点,突兀跌宕,绘神绘色。意气之骄,竟可满路,鞍马之光,竟可照尘,这不能不使人惊异。正因为惊异,才发出“何为者”(干什么的)的疑问,从而引出了“是内臣”的回答。内臣者,宦官也。读者不禁要问:宦官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骄横神气一至于此?原来,宦官这种角色居然朱绂、紫绶,掌握了政权和军权,自然骄奢。“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两句,与“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前呼后应,互相补充。“走马去如云”,就具体写出了骄与奢。这几句中的“满”、“照”、“皆”、“悉”、“如云”等字,形象鲜明地表现出赴军中宴的内臣不是一两个,而是一大帮。
“军中宴”的“军”是指保卫皇帝的神策军。此时,神策军由宦官管领。宦官们更是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前八句诗,通过宦官们“夸赴军中宴”的场面着重揭露其意气之骄,具有高度的典型概括意义。
紧接六句,通过内臣们军中宴的场面主要写他们的奢,但也写了骄。写奢的文字,与“鞍马光照尘”一脉相承,而用笔各异。写马,只写它油光水滑,其饲料之精,已意在言外。写内臣,则只写食山珍、饱海味,其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已不言而喻。“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两句,又由奢写到骄。“气益振”遥应首句。赴宴之时,已然“意气骄满路”,如今食饱、酒酣,意气自然益发骄横,不可一世了。
以上十四句,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内臣行乐图,已具有暴露意义。然而诗人的目光并未局限于此。他又“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笔锋骤然一转,当这些“大夫”“将军”酒醉肴饱之时,江南正在发生“人食人”的惨象,从而把诗的思想意义提到新的高度。同样遭遇旱灾,而一乐一悲,却判若天壤。
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把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现象并列在一起,诗人不作任何说明,不发一句议论,而让读者通过鲜明的对比,得出应有的结论。这比直接发议论更能使人接受诗人所要阐明的思想,因而更有说服力。末二句直赋其事,写出了江南大地上的一幕人间惨剧,使全诗顿起波澜,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此诗采用了写书的风格,白描的写法,真切地展示了社会的不公。文学作品应反映生活的真实,这首诗是当之无愧的。
此诗写男女结婚仪式,写新妇到男方家看到丈夫形象的情景。全诗写的只是一个小剪影,但有步骤,有层次,有色彩,有新妇微妙的心理状态,把华夏古老的结婚仪式写得饶有情趣,
全诗三章九句,皆从新娘眼中所见来写,新进门的妻子在憧憬与期待中慌乱而羞涩地抬起美丽的双眸,却只看见丈夫的一个背影,他在迎接她,引导着她一步步走近他们的洞房。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称其“句法奇蛸”。奇峭就在于九句诗中全不用主语,而且突如其来。这一独特的句法,恰切而传神地表现了新娘此时的心理活动。当她紧随着迎亲车辆踏进婆家大门的那一刻,其热闹的场面是可想而知的,在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谁不想一睹新娘的风采,然而新娘对着这稠密涌动的人丛,似乎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映进她眼帘的唯有恭候在屏风前的夫婿——“俟我于著”,少女的靦覥,使她羞于说出“他”字,但从“俟我”二字却能品味出她对他的绵绵情意和感受到的幸福。下两句更妙在见物不见人。从新娘的心理揣测,她的注意力本来全集中在新郎身上,非常想把新郎端详一番,然而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她不敢抬头仔细瞧。实际上,她只是低头用眼角瞟了一下,全没看清他的脸庞,所见到的只是他帽沿垂下的彩色的“充耳”和发光的玉瑱。这两句极普通的叙述语,放在这一特定的人物身上,在这特殊的时刻和环境中,便觉得妙趣横生、余味无穷了,给人以丰富联想和审美的愉悦。“乎而”二字甚妙,就好像后世民歌中“呼而嗨呦”类的衬词。
这首诗风格与《齐风·还》相近,也是三章全用赋体,句句用韵,六言、七言交错,但每句用“乎而”双语气词收句,又与《还》每句用常见的“兮”字收句不同,使全诗音节轻缓,读来有余音袅袅的感觉。在章法上它与《诗经》中的典型篇章是那么不一样,而又别具韵味。全诗每章只在三处换了三个字,就表现出新娘出嫁的喜悦和对新郎的满意与赞许。
诗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作者鲁迅以戏谑的笔法,把麦氏描绘成乘云车的“飞仙”,突然降临,而且携着“灵童”。构成“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的奇异境界。这两句诗,描绘的是麦氏为寻丈夫,突然出现在姚蓬子家的情景。因她是从碧空突然而降的飞仙,所以所带之子,也便为“灵童”。这是取前后形象的一致性,其戏谑的因素也就由此而生。
然而主要的戏谑之笔,还在后两句:“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后两句诗是说,麦氏为寻丈夫穆木天突然来到姚蓬子家,可怜的是这里并没有穆木天,只有姚蓬子,所以还得迎风东奔西逃再去寻找。这是诗篇的本意,但是作者却采取了夸张的写法,使之更增加一层趣味。这里的“天子”是用了《穆天子传》中驾八骏之车往昆仑山会西王母的周天子周穆王的故事。由于麦氏要寻的丈夫是“穆木天”,既同于穆王的穆字,又有“天子”的“天”字,就构成了“天子”。“可怜蓬子非天子”两个“子”字恰好相对,中间加一“非”字自然成章,又合事实,遂成自然佳句。
“逃去逃来吸北风”,解释不一,有说是写蓬子,有说是写麦氏。据锡金先生所说当时的情景,应是写麦氏。锡金说,当时的情况是,麦德广到了姚蓬子家以后,不见穆木天,盲然无措,无处投奔,于是向姚蓬子提出请求,暂住他家,一面再去寻找丈夫。但是姚蓬子没有答应,说他自己还要出去借宿,不能留人。结果麦氏只好再出去奔走,所以才有“逃去逃来吸北风”的描写。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诗句是概括的语言,“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顺读下去,似乎“逃去逃来”句的主语是姚蓬子,所以便生歧义。而当时姚蓬子也确有为避战火出去借宿的事。由此歧义,便又引起对“吸北风”的解释。从麦氏来说,找不到穆木天,又不能在姚蓬子家留宿,必然还要出去奔波,在“逃去逃来”之中,自然要喝风了。但从姚蓬子来说,他的外逃借宿也会喝风,况且姚蓬子又长了一对朝天的鼻孔,岂不更要吸风。而从事件本身和整个诗意来看,主要写的是麦德广。诗篇从开始的“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到最后的“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都是以麦氏为主体。诗题虽然是《赠蓬子》,但描写的事件和人物却不是姚蓬子。诗的第三句出现“蓬子”二字;在于说明此地只有蓬子,没有天子,而不是去直接写“蓬子”。因而最后“逃去逃来”句,也就与“蓬子”没有关系。
这首诗虽为戏谑,却反映出“一·二八”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波荡。围绕这个事件,表现出上海闸北地区的惶乱和不安。
李益这首《听晓角》载于《全唐诗》卷二百八十三。此诗旨在写征人的边愁乡思,但诗中只有一片角声在回荡,一群塞鸿在盘旋,既没有明白表达征人的愁思,甚至始终没有让征人出场。诗篇采用的是镜中取影手法,从角声、塞鸿折射出征人的处境和心情。它不直接写人,而人在诗中;不直接写情,而情见篇外。
诗的前两句“边霜昨夜堕关榆,吹角当城汉月孤”,是以环境气氛来烘托角声,点明这片角声响起的地点是边关,季节当深秋,时间方破晓。这时,浓霜满地,榆叶凋零,晨星寥落,残月在天;回荡在如此凄清的环境气氛中的角声,其声情该是多么悲凉哀怨,这是不言而喻的。从表面看,这两句只是写景,写角声,但这是以没有出场的征人为中心,写他的所见所闻,而且,字里行间还处处透露出他的所感所思。首句一开头,写霜而曰“边霜”,这既说明夜来的霜是降落在边关上,也写出了征人见霜时所产生的身在边关之感。次句在句末写到月,而在月后加了一个“孤”字;这不仅形容天上的月是孤零零的,更是写地上的人看到这片残月时的感觉也是孤零零的。
长期身在边关的李益,深知边声,特别是边声中的笛声、角声等是怎样拨动征人的心弦、牵引征人的愁思的;因此,他的一些边塞诗往往让读者从一个特定的音响环境进入人物的感情世界。如《夜上受降城闻笛》诗云。“回乐烽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从军北征》诗云:“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遍吹《行路难》。碛里征人三十万,一时回首月中看。”两诗都是从笛声写到听笛的征人,以及因此触发的情思、引起的反应。这首《听晓角》诗,也从音响着眼下笔,但在构思和写法上却另有其独特之处。它不像上述二诗那样,前两句之后接下去由角声写到倾听角声的征人,并进而道出他们的感受,而此诗的后两句却是:“无限塞鸿飞不度,秋风卷入《小单于》。”原来诗人的视线仍然停留在寥廓的秋空,从天边的孤月移向一群飞翔的鸿雁。这里,诗人目迎神往,驰骋他的奇特的诗思,运用他的夸张的诗笔,想象和描写这群从塞北飞到南方去的候鸟,听到秋风中传来画角吹奏的《小单于》曲,也深深为之动情,因而在关上低回留连,盘旋不度。这样写,以雁代人,从雁取影,深一步、曲一层地写出了角声的悲亢凄凉。雁犹如此,人何以堪,征人的感受就也不必再事描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