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
序文主要叙述作者与其友属在石鱼湖上饮酒的事及作者对此事的感受。该诗反映了封建士大夫以酒为戏,借饮取乐的生活情趣。诗的末句说:“酌饮四坐以散愁。”实际上,作者并没有在诗中表现哪一句是在写愁,以及字里行间有什么愁,所以“散愁”一句是无病呻吟。该诗以酒为戏,借饮取乐,抒写了作者的情趣是真的,说作者及其四坐有愁而举杯消愁却是假的。从内容看,该诗无可取之处。
该诗为七言诗,但它的句型与语气,实取之于民歌,既显得顺口,又使人易记。
此诗写乡思,题作“春夜洛城闻笛”,明示诗人因闻笛声而感发。题中“洛城”表明是客居,“春夜”点出季节及具体时间。
全诗扣紧一个“闻”字,抒写自己闻笛的感受。诗的第一句是猜测性的问句。那未曾露面的吹笛人只管自吹自听,却不期然而打动了许许多多听众,这就是句中“暗”字所包含的意味。第二句说笛声由春风吹散,传遍了洛阳城。这是诗人的想象,也是艺术的夸张。第三句说明春风传来的笛声,吹奏的是表现离情别绪的《折杨柳》,于是紧接一句说,哪个能不被引发思念故乡家园的情感呢!水到渠成而戛然而止,因而余韵袅袅,久久萦绕于读者心间,令人回味无穷。
“谁家玉笛暗飞声”,谁家的玉笛,在静夜里悄悄地响起?诗人或许正在读书、闲坐,或做着其他的事,一曲笛声不期然响起,夜深人静,笛声清远而动听。他被吸引住了,循声望去,却辨不清笛声来自哪里。“玉笛”,指玉制的笛,或笛子美称,或羌笛的代称。
“散入春风满洛城”,春风徐徐,笛声飘散在风中,风又吹送笛声,飘满了洛阳城,让人想到“此曲只应天上有”。这一句虽带有艺术的夸张,却衬出笛声的动人、夜的安静。惟其如此,才会在诗人的听觉与想象中飘满洛城,似乎其他的声音都不存在了,似乎全城人都在凝神静听。
“此夜曲中闻折柳”,今夜,缥缈的笛乐中,我听到了思乡怀亲的《折杨柳》。笛乐飘飘,如此动人,究竟吹的是什么曲子呢?“折柳”,即《折杨柳》,汉代横吹曲名,内容多写离别之情。如《旧唐书·乐志》载北朝流传的一首《折杨柳枝》:“上马不捉鞭,反拗杨柳枝。下马吹横笛,愁杀行客儿。”历代文人仿作的《折杨柳枝》曲辞,也都是抒发离愁别绪的。在这里,折柳既可理解为听到的是一首折柳曲,还可理解为在乐曲中听到了折柳的意绪。“柳”谐音“留”。古人送别亲友时,折柳相赠,暗示留恋、留念的意思。折柳既是一种习俗,也代表一个场景、一种情绪。古人还有折柳寄远的习惯,是盼远游亲人早归的意思。
“何人不起故园情”,听到这笛声的,谁不会动思乡之情呢?联系第一句看,这种游子怀念故园的感情,最初可能是隐藏的、莫可名状的,因偶然听到的笛声突然明朗、强烈起来了。笛声来自何处,何人在吹,是和自己一般的游子?是乐工?是歌妓?这些都让诗人和读者去猜测。而这些又都无须一一去分别,因为思乡之情对游子来说,都是共有的。它绵绵不绝,弥漫在夜空中,缠绕在游子心头,抹不去化不开。“何人”一词概括性极强,实则是突出诗人思乡之情。
短短的一首七言绝句,颇能显现李白的风格特点,即艺术表现上的主观倾向。热爱故乡是一种崇高的感情,它同爱国主义是相通的。诗人的故乡是他从小生于此,长于此的地方,作为祖国的一部分,那种形象尤其令诗人难以忘怀。李白这首诗写的是闻笛,但它的意义不限于描写音乐,还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这才是它感人的地方。李白的老家在四川,二十多岁就离家东游,后长期居住湖北、山东,春夜闻笛《折杨柳》曲,触发深长的乡思当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此情真意切,扣人心弦,千百年来在旅人游子心中引发强烈的共鸣。
这是一首思念情人的小诗。采葛为织布,采萧为祭祀,采艾为治病。都是女子在辛勤劳动。男子思念起自己的情人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月、年)。说一天会像三个月,三个季节,甚至三年那样长,这当然是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的区别所在。用这种有悖常理的写法,无非是为了极言其思念之切,之深而已。
热恋中情人无不希望朝夕厮守,耳鬓相磨,分离对他们是极大的痛苦,所谓“乐哉新相知,忧哉生别离”,即使是短暂的分别,在他或她的感觉中也似乎时光很漫长,以至于难以忍耐。此诗三章正是抓住这一人人都能理解的最普通而又最折磨人的情感,反复吟诵,重叠中只换了几个字,就把怀念情人愈来愈强烈的情感生动地展现出来了。第二章用“秋”而不用“春”“夏”“冬”来代表季节,是因为秋天草木摇落,秋风萧瑟,易生离别情绪,引发感慨之情,与全诗意境相吻合。
全诗既没有卿卿我我一类爱的呓语,更无具体的爱的内容叙述,只是直露地表白自己思念的情绪,然而却能流传千古,后人并将这一情感浓缩为“一日三秋”的成语。关于此诗艺术感染力的奥妙,蒋立甫《风诗含蓄美论析》曾剖析说:“妙在语言悖理。”其意是说:从科学时间概念衡量,三个月、三个季节、三个年头与“一日”等同,当是悖理的,然而从诗抒情看却是合理的艺术夸张,合理在热恋中情人对时间的心理体验,一日之别,逐渐在他或她的心理上延长为三月、三秋、三岁,这种对自然时间的心理错觉,真实地映照出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恋情。这一悖理的“心理时间”由于融进了他们无以复加的恋情,所以看似痴语、疯话,却能妙达离人心曲,唤起不同时代读者的情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