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这是一首吊古伤今、借景抒怀的词作。大约作于诗人抗清失败、削发为僧之后。
唐末的黄巢,曾率领义军转战南北,先后渡过长江、黄河、湘江、北江等许多江河。黄巢矶当是他曾经渡过的一个险渡,故得此名。但是由于黄巢一生中经过的险渡很多,故现在已难以知道“黄巢矶”究在何处。黄巢,在封建时代中,当然是一个“逆贼”,而“黄巢矶”也就成为一个恶名。古人重名,所以当他们路经一些有“恶名”的地方时,往往会表示憎恶。传说“县名胜母而曾子不入,邑号朝歌而墨子回车”(《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对这种地方连经过都不愿意,更不用说作诗吟咏了。“黄巢矶”这样一个地方,谁愿意为它而动吟兴呢?然而世上本有非常之人,能作非常之诗,金堡就是一位非常之词人!他曾积极参加抗清斗争,后在南明永历政权中受党人倾轧,谪戍清浪卫。桂林失陷,遂绝世事,削发为僧,法名今释,号澹归。他坚持气节决不向清统治者屈服,实乃一位身披袈裟的奇士。当他路经黄巢矶时,其反映就不同流俗了。在他看来,此矶既是自然界的天险,又是历史上的古战场,面对着江中兼天的激浪和江边高耸的绝壁,思念起古代曾在此地叱咤风云的豪杰,不由得热血沸腾,奇情壮思奔涌而出。“激浪输风”、“滩声战、冰霜竞冷,雷霆失壮”,大风狂浪,挟带着愤怒的感情和不屈的斗志,这究竟是江面上的壮观,还是心海中的波澜呢?“鹿角声头”用杜诗“鹿角真走险,声头如跋胡”(《白帝城放船出瞿塘峡久居夔府将适江陵漂泊有诗》)之意,指山势险峻。“龙蟠虎踞”乃用诸葛亮语,指地形雄奇。如此险要之地,竟然说是“休地险”、“无天相”,意谓若无天时,则地险实不足恃。这是否指明代的江山终于亡于异族之手,虽有天险也无济于事呢?我们不能肯定,但诗人心头的愤懑之意却是可以感受到的。正因如此,诗人对天发问:把此地唤作“黄巢矶”,是真实还是诽谤?
下片由怀古转入抒情。风雨难止,江海相激,这种波谲云诡、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正是世事沧桑的象征。对于诗人这种曾经沧海的人来说,世事沧桑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纵然面对大风巨浪,又何足道哉!更何足惧哉!据说黄巢兵败之后,避难隐居于雪窦寺为僧,曾作诗云:“三十年前草上飞,铁衣着尽着僧衣。天津桥上无人识,独倚危阑看落晖。”(原载陶谷《五代乱纪》)其实此诗是后人据元稹的《智度师》诗二首改写而成以嫁名于黄巢的,但是流传很广,词人也以之为黄巢诗。“铁衣着尽着僧衣”,这与他本人的经历是何等相似!“堪相傍”,这是说堪与“黄巢矶”相傍,还是说堪与黄巢相傍呢?这两种解读其实是一样的,因为这反正与黄巢这个人物有关。读到这里,我们才能给上片末句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诗人对黄巢是持肯定态度的,所以在他看来,把这个雄伟奇险的江矶称作黄巢矶,实在是名符其实的,这并不是诽谤。这种写法不但做到了前后的呼应,而且把当时不宜直接说出的意思蕴含在字里行间,相当巧妙。
最后,此词题作“大风泊黄巢矶下”,意即因大风不能行舟而停泊于此。首句中“偏绝分、乘风破浪”即从侧面写出此意;“绝分”,犹无缘。然而这显然又有人生壮志不得实现一层意思在内,而这与下片中故作淡泊,似乎已忘却乘风破浪之志的表白互为表里。这样,题目自身的本意与所寓之深层意蕴融合无痕,这也是我们读此词时应该注意的。
这首诗是作者在汴京观看元宵佳节的盛况时所作。诗人通过对中山孺子、郑女燕姬精彩演出场景的描述,为读者展现一幅元宵节月光下许多台杂剧争妍斗丽的画面,反映了汴京元夕戏剧演唱的热闹景况。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先从来自各地的伶人粉墨登场写起。先写北方的男性青年——“中山孺子”,这些挑选出来参加歌唱的男青年本来就已经标致,再穿上入时的新装,打扮起来,变得更加帅气。再写北方女子——“郑女燕姬”,这些参加演唱的女子当然也是挑选出来的美女,她们胜过众人,压倒全场。中山少男、郑燕少女都善演戏曲,说明当时杂剧传布的盛况。
开始这两句虽然旨在点明演唱的人员,但又并非是纯乎客观的介绍,诗中“倚新妆”、“独擅场”应是互文见义,“倚新妆”的“倚”字,“独擅场”的“独”字,都暗含着一种互相比赛,争妍斗艳之意,男女的情态得到了生动的表现,那种热烈、欢乐而又兴奋的场面,也凸现出来。这时虽然还没有写到他们的歌唱,但人们可以想见,这些英俊的男子、漂亮的女子的歌声,应该十分美妙。而少年男女争扮周宪王剧中人物,也使读者对当时剧界的风气颇有所领会。从侧面反映了汴京作为古时都会,在历受金元劫难之后,经明初的休养生息而恢复生机,重现繁华,其民俗风情,也通过这两句表露出来。
“齐唱宪王春乐府”作为全诗的中心,终于写到了歌唱,主要表现男女声齐唱时的情形。不过诗句中也并没有写到歌声如何,只点明歌唱的形式是“齐唱”,歌唱的内容是“宪王”的“春乐府”。
据《明史·诸王传》,宪王即朱有墩,世称周宪王。他能诗善画,谙晓音律,是明初影响较大的散曲、杂剧作家,剧作达三十一种,总名《诚斋乐府》,这里演唱的是他的乐府中的一种。地位这样显赫、成就又很高的人物的乐府,自然是十分美妙的了。用男女声“齐唱”的形式来演唱,不仅声音宏大,而且刚柔相济,雄浑中有清脆。“齐唱”二字,刻意渲染出元宵欢庆,万民同乐的情景,给人的感觉是舞台上伶人的演唱与舞台下观众的和唱一起进行,场面肯定是热闹之极。这里仍然只是暗示,没有正面去写歌声,但却使人有如闻其声的感觉。
“金梁桥外月如霜”不仅没有写到歌声,反而宕开笔端,写起了戏曲表演场地旁金梁桥外的夜景和天上的月色。“金梁桥”在汴京,从桥上望过去,那一轮明月正遥挂天际,洒下如霜的清光,给整个汴京城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全城变得朦胧、幽邃,更加显示出动人的韵致。“月如霜”之清冷幽静,与前面所描绘的欢庆热闹情景似乎不相吻合,然而这一句实际上却是诗人的神来之笔,以淡墨衬浓彩,余韵宛转,余味曲包,深得唐人竹枝词之妙。此时,那男女齐唱“春乐府”的歌声,不仅响彻全城,而且在月光中也更加清亮,仿佛从地上直飘向月宫。
这一句,作者是以景衬声,在诉诸视觉的月色中,暗暗包含了诉诸听觉的歌声,这样一衬,歌声似乎显得“形象化”了,好像看得见,摸得着,更给人以清晰、深刻的印象。作者巧妙的安排,使得诗歌最后更加耐人含咀,神味隽永,情韵不匮。
《汴京元夕》寥寥四句,再现了汴京元宵之夜演出戏曲时演员擅场,众人齐唱的欢乐场面。流畅自然,清丽可喜,颇有唐竹枝民歌风味,为其集中七绝之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