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
这首五言古诗《赠李白》为杜甫公元744年(唐天宝三载)所作。此诗共分两段,前八句为一段,后四句为一段。第一段八句自叙,表达厌都市而羡山林之情。第二段四句方及李白,赠李,表明欲遂偕隐之志。公元744年,李白受诏供奉翰林,旋被高力士谮言,帝赐金放还。李白讬鹦鹉以赋曰:“落羽辞金殿,是脱身也。”是年,李白从高天师授箓,同时事华盖君,隐王屋山艮岑。因此说“脱身事幽讨”。
首联:“春江浩荡暂徘徊,又踏层峰望眼开。”此处“春江”的“春”,非常美丽,生机盎然。诗人喜游泳,故地重游,能跃入湘江,再显当年的豪情,再享欢乐,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又”字,上接游湘江,下连登岳麓,还含“久别岳麓今又来”之意。而一个“踏”字,则使诗人藐视一切困难的英雄气概跃然纸上。“望眼开”指诗人登上重重叠叠的岳麓山,登高远望,俯览湘江从衡岳而来,直奔洞庭而去的壮观,眼界开阔,心旷神怡。
颔联承接上面的意思而来:“风起绿洲吹浪去,雨从青野上山来。”远远看到湘江中绿树笼罩的橘子洲上树木摆动,长江上卷起阵阵银浪;一会儿,飘起云团,漫延山顶,洒下细雨。视野之内,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两句同三年后诗人在《送瘟神》第二首中说的“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一样,并非纯粹写景,更重要的是象征了当时国内的形势。只是后者已带有浪漫的色彩,有些想象的成分。至1959年写的《登庐山》中“云横九派浮黄鹤,浪下三吴起白烟”,也同样是表现大好形势,但用云烟之类,意象较虚,给读者的感觉也是空中楼阁似有似无。可见,诗是思想与情绪的反映,信非虚言,当时所流露的情感、心境以至潜意识中的东西,有时连作者自己也感觉不到。总而言之,《和周世钊同志》这首诗中的景色描写真正是既反映了当时国家的繁荣气象,也真实地表现了作者的愉快心情。
颈联是由景而及人。旧地重游,必然会想到一些人事。诗人同家乡的耆旧及老同学、老朋友相聚,觉得声音、举止、性情如旧,而想到一些为争夺个人名利用尽心机、流落海外的人,觉得可悲。这里的“可哀”,是说他们在域外混得并不满意,然而这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我们从“鸡虫”二字中可以感到诗人对这些人的鄙视。解说此诗者或以为这句诗指“国际间的某些事件像鸡虫得失一样渺小,人们为这些小事而钩心斗角是可悲的”。但此句的上下文俱未涉及国际间的事情,此句承“尊前谈笑”而来,而且“域外”是相对于“国内而言”,同“国际”的意思并不一致。所以,这一句应是指早年相识后来成为革命对立面而跑到海外的人,未必皆历史上有名的人,然大体应属于张国焘、王明、萧瑜一类。上句之“人依旧”指当时在一起的故旧,“域外鸡虫”则指某些流落海外的人。这两句中包含了很多的历史事实,很长的历史过程,也包含中国革命中阵营对立和路线分歧方面复杂斗争的种种回忆。但诗人这里表现出的是轻松、愉快,是胜利者的豪情。
尾联:“莫叹韶华容易逝,卅年仍到赫曦台。”回想三十年前都是风华正茂、正当同学少年,“莫叹”二字,体现诗人乐观、高昂的情绪,与“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有异曲同工之妙。“韶华易逝”是自然发展规律,也是诗人乐观主义精神的表现。“仍到”,与前“这种乐观高昂、奋斗不息的精神,与前面描绘的生机勃勃的自然景象浑然一体。
此诗上半首写景,格调明快,用“春江”、“绿洲”、“臂野”等描绘了诗人久别的故乡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下半首写情,平易、亲切,感情真挚。情随景至,情景交融,颇具感染力。
这首小诗,必须反复吟味,才会觉得意趣深长。
这首诗描绘了山间夜晚的山泉美景,表现了山的寂静和生机。整首诗用以动衬静的方式来写。
这幅幽静的山泉夜景,在诗人笔下充满了活力,一石一水,生气勃勃,情趣盎然。“山白鸟忽鸣”,应是从王维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化出,一轮明月破云而出,把山岭照得白皑皑,而月光照进鸟巢,使鸟儿惊诧,鸣叫起来。清静的山丘传来鸟叫,更显幽美。次句既所所感,也点明秋天的时令。霜天月夜,石块单是看都有冰冷的感觉,而且仿佛秋霜都要冷得凝结了,暗地里还是照应一个“白”字。最后二句,写皎洁的月光照在清泉上,那泉水浸染上明月的白色,仿佛净化了,顿时变成一溪白雪。诗人笔下的山、鸟、石、泉,在优美的月色下,融成一幅绝色的图画:幽静,清冷,空明,爽洁。正是这是白色的基调,渲染了清冷幽静的气氛。
诗题为《夜泉》,主要写的却是对月色中的山水景物的感觉。“山白”是山在月光沐浴下呈现的色调。一声鸟鸣划破寂静,反而更衬托出寂静,正像王籍所描绘的“鸟鸣山更幽”的境界。山白而鸟忽鸣,不管两者有无联系,总让人联想到王维的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这里没写月,但诗人已向我们暗示了月光,下面的景色都由此而生。
“石冷霜欲结”,表现出视觉引起的对触觉的联想。清幽的月色洒在石头上泛起一片冷光,青白青白的像是要凝作霜花。这一句写得非常虚,由月色在石上的反光产生冷的感觉,同时又由冷和白色幻化出霜的想像,作者在此巧妙地运用了通感的艺术表现手法。
诗人置身于朗月的清辉中,山看上去是白的,石也泛着冷光像要结霜,而石下的泉水呢,被月华映照,银光闪烁,简直像是一片雪。古人写夜泉的诗句很多,因为是在夜里,一般都用听觉来表现它,写它的淙淙流声。而本诗的作者却独从视觉来表现它,不能不说是别出心裁的艺术创造。雪的比喻不仅生动形象,而且暗应上文的“冷”、“霜”,承接十分自然,作者的心思绵密由此可见。
这首诗是赠翔凤诗中写得较好的一篇,不仅突出了翔凤的好客与学识,而且还写出了翔凤的风采及两人一见如故的深厚友谊。
“游山”二句写翔凤为人。“五岳”在这里泛指名山大川。龚自珍曾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游太湖洞庭二山,翔凤家乡在太湖边,成为作者的“东道主”。他热情地接待了龚自珍,谈学论道、陪同游览。翔凤长龚自珍十六岁,其折节下交给龚自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龚自珍还写道“长州重到忽思君”。“拥书百城”言宋氏学问之富。《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言拥书万册而学,胜于做百城之诸侯。作者变换李谧字句,言翔凤拥书众多,而且能够统领众书,仿佛学界之“南面王”,而非“书奴”匍匐在书前。宋氏待人热情,是理想的东道主。他坐拥书城,又能驱使书籍,是个会读书的学者,这些有目共睹,龚自珍用精练的诗句把它表现了出来。
“万人丛中一握手”写龚、宋二人初相识的情景。古人描写邂逅相遇,即成知音,曾用“倾盖如旧”来形容。而龚自珍是写两人相知已久,只是茫茫人海,无由相见,因此他们的情感交谊往往存在于思念之中。龚自珍特别爱回忆两人初相识的情景,那是在红尘扰攘的京师,彼此都闻名已久,待亲见其面,自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一握手”含意丰富,有握手即别之意,也有握手谈心之意,给人留下宽阔的想象余地。最末一句写翔凤之风采,《襄阳记》曾云汉末荀彧“至人家,坐处三日香”。后多用以形容高人雅士之风采。诗中变“三日香”为“三年香”,一方面是极言其馨香流芳之久;另一方面从龚、宋相识到写诗之时恰恰三年,意为握手之后衣袖之香至今不灭。可见翔凤的人格力量给诗人感染之深。此句为点睛之笔,不仅突出了翔凤的精神风貌,也表达出诗人对他人格的崇仰。龚诗含蓄精致,包含了丰富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