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词题“寓意”来看,这是篇首自我嘲弄、自我哀怨、自我比况并自我排遣的作品。而在自我排解中,似乎还表现出一种自信、自豪,并颇带一点傲骨的韵致。“三人承明。四至九卿。问书生、何辱何荣”?苏轼一生至此已三次进入朝廷作皇帝的近侍之官了。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自登州太守以礼部郎中召回注京,迁中书舍人、任翰林学士知制浩兼侍读;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在杭州太守任时,又被改翰林学士承旨召还,除兼侍读;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八月,又以兵部尚书兼差充南郊卤簿使自扬州召还,导驾景灵宫,迁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所以称“三人承明”。至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八月,苏轼方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出知定州。以上四次入朝出朝的这些官职,皆属“九卿”之位,故又可称为“四至九卿”。做了这么大的官,又频频出人朝廷,试问“书生”(苏轼自指),你有什么屈辱之处?又有什么荣耀和美名?真是自问得有理,也自问得无愧。如今,苏轼又忽被落两“学士”职贬知英州,一切都落得干干净净,这究竟是为了什么?“金张七叶,纨绮貂缨。无汗马事,不献赋,不明经。”苏轼经过剖心自思,终于找到了个中秘密:朝中那些“亲近宠贵,比于外戚”的金、张之氏,他们能够世世代代身服绮儒纨袴,冠戴貂尾缨饰,还不是由于他们会“笃敬寤主”、干些拍马逢迎的勾当吗?而自己呢?相较之下,却是“拙于谋身,锐于报国”,“赋性刚拙,议论不随”,“直须谈笑于死生之际”,“祸福得丧付与造物”;而自己在武事上又没有什么汗马功劳、不会写些歌功颂德的辞赋献给皇帝,也不会用儒家经书去走送官的捷径。那真是活该如此,自作自受。这种自责自谴,如果说是自谦自卑,还不如说是苏轼刚强正直、嫉恶怨愤的品性表现。
下片写自己的退隐志向。要像汉代蜀人严君平那样,在成都开个问卦店铺,自甘寂寞;或者像西汉末年的隐士郑子真那样“宕谷躬耕”,即使有炙手可热的权贵逼他出山,也决不屈从。词末苏轼倍发感慨:“寒灰炙手,人重人轻”,世间充满了令人沮丧的贫富贵贱的罪恶差别,应该像《鹤叹》寓言诗中的那只孤傲仙鹤一样:“投以饼饵视若无,戛然长鸣乃下趋!”决然抛却尘世,去做一个“除竺乾学,得无念,得无名”的真正自我解放、无所牵挂、心中空寂无尘的人。
全词豪气贯注,瘦硬隽拔,字锻句谏,逆挽顿挫,对比鲜明,波澜壮阔。前后呼应,结构严谨。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第一首诗开头点题,写春晴怀念故园(家乡)的海棠。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想海棠,真的梦见家乡繁花似锦的海棠。当然,也不一定真的做了这种好梦,诗人有时喜欢假托梦境来表现极端想念。也就是借“有所梦”,来表现“有所思”。如果以为诗中写梦,都是真的做梦,那就被诗人瞒过了。写梦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表达思念之情。
颔联、颈联写梦醒之后,眼前所见之景。第三句,“万物皆春”明点“春”字。作者从春日海棠开花,想到万物回春,又联想到自己将要老了。春天,古时叫“青春”,后来,人在青年时期也叫“青春”。春天的景色和青春的少年,是很和谐的,都富有生气。可是这里却把春景和老人摆在一起,这不仅不协调,而且形成一种对比,是生气勃勃和衰飒老气的对比。这里有意拿春景来反衬自己虚度年华,寄托了无限感慨,也激起了对春天的热爱。第四句,“一年过社”暗点“春”字。这里说的是春社。燕子是候鸟,过了春社日(春分前后),才从南方海岛上飞回。这一句和上句相呼应,以燕子飞回,补充说明“万物皆春”,使人感到花也春,鸟也春。
第三联出句写空中浮云,时多时少,故天色像青像白、或浓或淡,正是初晴景象。对句以直白之语,将柳絮将飞又堕的神态写出来。这柳絮像是要掉下来,却又飞上去,上上下下,来来往往,飘个不停。这一联也是形容“万物皆春”,使人感到天空也是春,柳絮也是春。最后一联说,无奈(无那)这美好的春日风光吃不得,那么就让诗歌(遣诗)把它招引到翡翠琼瑶(美玉)做的酒杯中来吧。晋朝陆机《日出东南隅行》说“秀色若可餐”,作者在这里一反其意,说春光“餐不得”;然而却又天真地设想:吟诗,让诗把它引到酒杯里,就可以连同酒一起喝下去了。正是用这种浪漫天真的构思,表现了作者热爱故园春光的真挚感情。
第二首诗首联拈出一个“行”字,为全诗之眼。上一首,作者是站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观察四周的景色。在这一首中,作者已由静观转入游赏,以下数句,都是游览所得,故其描写,更富有变化。“行”前加一“独”字,就突出了作者此时孤寂、无聊之情。中间两联,俱写眼前之景致,绘形、绘声、绘色,动静结合。眼前景色,固然很美丽,但诗人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因此尾联提出“只欠”二字。因为作者宦游他乡,已两年不见海棠,对景生情,顿生感慨。结句言自己辜负了两个春天。诗中所写春天景象,非不美好,而作者却有枉抛光阴之叹,可见眼前景色,徒增烦恼。诗人重笔叠写,也只是为了衬托此时愁对春晴的孤寂心情,以及对故园海棠的无限怀念。
第一首以海棠起,第二首以海棠收,结构严谨,对仗工整,语言明白自然,若信口而出,其实用字精准,化用前人诗句也浑然无迹,体现出深厚的诗学功底,从中也可看出杨万里对江西诗派并非全然抛却,而是有所继承。
上片感叹世路艰险,聚散匆匆,劝友人且尽今日之欢。与友相逢作歌辞,首句即说“世路风波险”,可见词人在人生宦海中遭受到无数艰险磨难,备尝艰辛沧桑。世路艰险而十年的时光易失,仿佛顷刻须臾之间便过去了,更让词人倍感人生聚散无常,因此更应该加倍珍惜眼前与友人的相聚。“相见且欢娱”既是劝友人也是自劝。
下片写相聚畅饮,愿为友人一醉,蕴含忧愤疏狂之意。“好酒”二句意为虽然春风不能将白发染黑,但好酒可以排遣不得意的时光。所以词人在词末言道,自己愿为好友花前一醉,即便醉了也不要让歌女来扶。
词人直抒胸臆、狂放中含愤懑之意,疏放中有沉着之致。同时该词也已不同于五代、北宋的士大夫在词中所普遍表现出来的花间樽前的时代风尚,其中所透露出来的政治、人生的感慨,既表现了词人的旷达胸襟,同时也加重了这首词的感情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