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诗的开头先从孟郊《移居》诗说起,因为他自己也正在“移居”(由徐州到湖州)。移居显得如此清贫,于是他又很自然地联想起杜甫的“留得一钱看”这句自慰兼自嘲的话。下两句转入耳聋。杜甫的另两句诗:“此身飘泊苦西东,右臂偏枯左耳聋。”若只从字面上寻找,对得上号的仅是耳聋,可是,他引这两句杜诗,是想从整个精神上合拍,只有这样,典才用活。“君不见诗人借车无可载,留得一钱何足赖!晚年更似杜陵翁,右臂虽存耳先聩。”这些,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牢骚块垒。
下面便是正面入题,用亦庄亦谐的口气发表议论。他说:一般人总是那么提心吊胆,那么战战兢兢,我才不哩!“人将蚁动作牛斗,我觉风雷真一噫”,人家把蚂蚁之动看作牛斗,当成风雷,他听来不过是一声唉罢了。他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听,“闻尘扫尽根性空,不须更枕清流派。”患得患失之情,在他思想上已一扫而空,他已不必像古人那段“枕流洗耳”了。诗人这些话是有针对性的,因为自从他离开朝廷之后,多年来忧谗畏讥,不见不闻,反倒觉得洁净。
接着,他又深一层抒发感慨说:“大朴初散失浑沌,六凿相攘更胜坏。眼花乱坠酒生风,口业不停诗有债。”一个人若是能浑浑沌沌就好了,一有知识,便有忧患,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知识愈多,必愈加敏感,这就更坏事了,纷纷扰扰,等于酒后生风,眼花缭乱,会惹下很多“口业”。这里,还同时提到“诗债”,很像是针对“乌台诗案”的谶语,但实际上诗人是不可能预知的。
再下面,他的感慨愈旋愈深,索性倾吐出内心的真情。他说:“君知五蕴皆是贼。”对事物的敏感于已有害,幸而他已耳聋,“人生一病今先差”,尽可不闻不问了。但是,他关注时政的心还在,一切不闻不问的努力还是会化为徒劳,所以“不见不闻还是碍”,诗人欲求超脱、终究不能超脱的心情至此和盘托出。
诗写到这里,意思已完全说清了。但为了让诗人自己和对方都轻松一下,他又强颜为笑,想用几句诙谐话遮盖住刚才所触及的衷曲。“今君疑我特佯聋,故作嘲诗穷险怪。须防额痒出三耳,莫放笔端风雨快。”意思是:你心疑我是装聋,所以写出这样险怪的诗来作调侃,可是,你须明白,你这种过分的聪明,会使你自己受到上天的戏弄,成了“三耳秀才”。
这首诗,恰好总结了诗人在“乌台诗案”之前一段时间内的思想情绪:他忧谗畏讥,却又过于“托大”,此时还是“我觉风雷真一噫”,到乌台诗案之时,只能“魂惊汤火命如鸡”(系于狱中所作)了。他经此打击,创巨痛深,所以在“诗案”以后,诗作的风格上以至手法上都有改变,由刘禹锡那样的喜好讽刺,转而为白居易式的旷达、陶渊明式的恬适——一句话,不再那么天真了。
天真,坦率,是诗人的本性,却又是他的苦难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