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细致生动地描写了北国清峻的秋景,同时抒发了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末句“不用苦思家”一语,以否定语来表示肯定之意,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诗的前四句写秋景,后四句写感叹。时为深秋,山中古老的树木,黄叶已飘落殆尽,只有高高的梢头尚有残留,在秋风中瑟瑟作响。有些细瘦的藤萝缠绕在古树上,在寒风中开着小花,显示着顽强的生命力。水边的沙岸是那么平坦,不时有北来的大雁在上面栖息,集聚力量,准备南飞。寒鸦也从广阔的原野上披着夕阳之色飞归山中,聚集在古树上,叫声深沉而悲凄。老树、寒藤、平沙、泊雁、旷野、攒鸦构成了一幅北国的秋景图,给人一种草木零落的悲秋之感。诗人选择这些景物作为描写的对象,是因为避难山中的他此时的审美心理最能与这些容易引起悲感的物象融合,悲秋之物和悲伤之怀一碰撞,便形成了这些特定的意象,构成了带有悲凄色彩的图景。当时,诗人刚从老家迁居三乡,用这“旅食”两个字概括其生活遭遇很恰当。“秋看尽”是对前四句描写的点破,直说写诗的时间是秋将尽、冬将来的九、十月之交,正与诗人避兵女几山的行踪吻合。“日又斜”不仅仅是为了点明时间,太阳落山时分,更重要的是一个“又”字,表明诗人在此战乱时起、人生多难之时,在山中度日如年,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行吟山间,送走了一个黄昏又一个黄昏。
诗人孤独的身影、艰难的步履,听到了那悲怆的吟唱、深沉的叹息。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干戈正飘忽”造成的。这句诗概括了当时蒙古兵屡屡进逼、战火连年不断的局势,也指当年蒙古兵和西夏兵联合攻下潼关,侵入汝、嵩地区,直逼汴京的突发事件。正因为这样,诗人在离开老家迁居河南三乡镇,又临时避兵女几山。家乡沦陷,关山千里,干戈时起,战乱不息,诗人此时是国破家危,有家难回,因此也就“不用苦思家”了。而究其实,诗人此时的心情正是苦苦思念家乡,不然还说什么“不用”,这是用否定的语气表明肯定的意思,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该诗抒发的是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表现的是诗人羁旅生活的悲情愁绪。该诗在艺术上的巧妙之处,是没有直接地说愁道悲,而是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诗人的内心感受的。一是景寓情。首联:“老树高留叶,寒藤细作花。”笔法一粗一细,景物一大一小,但无论粗细大小,都景中有情,隐约可见。这里的高树老衰,残叶萧瑟;藤萝蔓伸,细花微结,无不是秋天的景物,构成一个萧瑟凄清、使人情郁心沉、愁绪顿生的境界,而这些景物中正寄寓了诗人的主观感受。二是情生景。次联:“沙平时泊雁,野迥已攒鸦。”一写泊雁,一写攒鸦,二者俱是诗人眼中之景,是诗人思念故园渴望安定的情感的外化,是经过诗人主观情感过滤择选的景。“雁”可“泊”,“鸦”能“攒”,而诗人却如无家“雁”,失群“鸦”,四处飘零,无家可归,一种人不如鸟的情感油然而生。泊雁、攒鸦两种景物,就是诗人这种情感映射的结晶。三是景情谐。该诗,前两联写景,后两联抒情。老树残叶,寒藤细花,平沙泊雁,旷野攒鸦这些凄清萧瑟的景与诗人由遭逢战乱,漂泊无依的生活所产生的那种凄苦暗淡、欲求依傍的情愫是十分相谐的。如果说景是“形”,情是“神”的话,那么这首诗就是形神兼备,情与景妙合无垠的了。更何况,该诗首联的景与三联的情相合,次联的景又与尾联的情互映,在景和情的融合上,也达到了细意熨帖、针迹天成的境地。
钱钟书评论李贺说:“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永叹。”(《谈艺录》十四)李贺诗歌常常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看法较全面,议论较透彻的,当数《苦昼短》。
全诗分为三段,每段反映作者思想的一个侧面,合起来才是他对问题的全部看法。
诗的前十句(从开头至“太一安有”)为第一段。诗的开头,诗人请时光呀停下喝酒。之所以要向时间劝酒,是因为诗人对此深有感触:一是概叹时光飞逝,人寿促迫。诗人说自己不知道天地间许多深奥的道理,但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月寒日暖,来煎人寿”。光阴流逝,岁月蹉跎,人生没来得及干点事业,生命就白白消耗了。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忧虑与恐惧,一个“煎”字,表现出虚度年华的痛苦心情;一是认识到人生必死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必须依靠食物来维持生命,吃熊掌则肥,吃蛙肉则瘦,这是食物在生命系统中的作用,世界上根本没有不食五谷、断绝烟火的神仙,因此,谁都不免一死,生老病死乃是天地间无法抗拒的规律。对于人生,对于死亡,人们很早就表现出极大的关切,诗人因其多愁善感,生命的旅程屡遭挫折,对此想得则更多更深。这里,诗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诗人将劝酒的内容放在诗的开头,使作品具有一种新奇突兀之感,同时也表明诗人已大彻大悟,对时光不存任何芥蒂。接着又以“吾不识”与“惟见”相配合,排除不相关的事情,将目光聚焦到人寿短促一点上,既照应了题目“苦昼短”三字,又使作品产生巨大的向心力,以此为纲,展开后面的内容。“神君何在,太一安有?”是个反问句,答案是不喻自明的。经过一番求索,诗人完成了他的心路历程,整段内容,一气呵成。
中间八句(从“天东有若木”至“少者不哭”)是第二段。前面一段,诗人理智地解答了心中的困惑,如果诗歌就此停住,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一段,诗人凭借神话传说,倾诉了对生命的美好愿望。诗中说天的东面有一棵大树,名叫若木,它的下面有一条衔烛的神龙。传说中的若木在西北海外大荒山之中,衔烛龙也是在天西北某个幽冥无日的国度,诗人显然将古代神话作了改造。诗人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斩断神龙的腿,把龙肉吃了,太阳无法运行,昼夜不在更替,时间也就凝固不动了。如此,生命得以永存,人们不必为此哀伤了。
这是诗人的幻想,这个幻想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的气质。现实中的缺陷,在幻想中得到满足,所以,尽管是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却依然有着永久的魅力,它闪亮着理想与智慧之光,使艺术得到升华。
诗的最后六句(从“为何服黄金”至结尾)是第三段。这一段,诗人讥刺了那些想通过求仙获得长生的人的荒唐愚昧。
服黄金,吞白玉,是道教中的服食方法,据说可以成仙,至于实际效用如何,“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拿骑驴升天的任公子来说,同样是虚妄的传说。诗人清楚地知道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成仙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世上偏有一些人热衷此道,连秦皇汉武这样英明的君主也不能免俗,他们求仙长生的举动最终化为泡影,成了后人的笑柄。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结纳方士,遍祈名山大川以访神仙,又造仙人承露盘,调甘露,饮玉屑,冀求长生。《汉武帝内传》说,武帝死后,梓棺响动,香烟缭绕,尸骨飞化仙去等。诗人却说:“刘彻(武帝)茂陵多滞骨”,墓中所存,只是一堆浊骨,根本没有什么成仙之事。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忙于寻找不死之药,派方士入海求仙。结果身死巡游途中,耗费许多鲍鱼,难掩尸体的腐臭,从“多滞骨”、“费鲍鱼”数字中,诗人对历史上愚妄的统治者作出无情的嘲讽,锋芒十分犀利。
统治者求仙长生的举动,是想维持长久的统治,永远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劳民伤财,虚耗国库,使这种愚昧的举动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灾难,危害特别严重。李贺有意提出秦皇汉武,对他们的求仙加以讽刺,是有所寄托的。当时,唐宪宗李纯“好神仙,求方士”,任命一个名叫柳泌的江湖术士为台州刺史。大臣们进谏,他却说:“烦一州之力,而能为人主致长生,臣子亦何爱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可见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这种迷信的风气又在统治阶层中蔓延开来,甚至有因服食中毒身亡的。李贺此诗对那些人来说,不啻是当头棒喝,如能好好倾听诗人的忠告,可以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诗的第一段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年命短促的慨叹,二是以理智的态度看待人生。诗的第二段、第三段分别对这层意思加以发挥,在更高的层次上重复、升华了第一段的主旨。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脱出了一己私念,对人生,对社会怀着一种大悲悯,只是说出口来却是一阵阵冷嘲热讽。诗中有很多疑问句,安排在段落衔接之处,起着增强语气与感情色彩的作用,使诗歌富于一种波澜起伏的动感。诗人又把“食熊则肥,食蛙则瘦”与“斩龙足,嚼龙肉”联系起来,使那种富于神秘色彩的故事充满了烟火味与人情味,形成李贺诗歌独特的艺术境界。加上青天、黄地、白玉、黄金、碧驴等多种色彩的调和搭配,真有点古色斑烂的味道。全诗没有很多的藻饰,也不着意于景致的描绘,但由于诗中充沛的激情和丰富的艺术手法,使得这首议论性很强的诗歌显得回旋跌宕而又玩味无穷。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与欧阳修过从甚密的刘敞(字原甫)知制诰;嘉祐元年(1056),因避亲出守扬州,欧公便作此词送给他。欧公曾于仁宗庆历八年(1048)知扬州,此词借酬赠友人之机,追忆自己扬州的生活,塑造了一个风流儒雅、豪放达观的“文章太守”形象。词中所写平山堂为欧公任扬州太守时所建。
这首词一发端即带来一股突兀的气势,笼罩全篇。“平山栏槛倚晴空”,顿然使人感到平山堂凌空矗立,其高无比。这一句写得气势磅礴,便为以下的抒情定下了疏宕豪迈的基调。接下去一句是写凭阑远眺的情景。据宋王象之《舆地纪胜》记载,登上平山堂,“负堂而望,江南诸山,拱列檐下”,则山之体貌,应该是清晰的,但词人却偏偏说是“山色有无中”。这是因为受到王维原来诗句的限制,但从扬州而望江南,青山隐隐,自亦可作“山色有无中”之咏。
以下二句,描写更为具体。此刻当送刘原甫出守扬州之际,词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平山堂,想起堂前的杨柳。“手种堂前垂柳,别来几度春风”,深情又豪放。其中“手种”二字,看似寻常,却是感情深化的基础。词人平山堂前种下杨柳,不到一年,便离开扬州,移任颍州。这几年中,杨柳之枝枝叶叶都牵动着词人的感情。杨柳本是无情物,但中国传统诗词里,却与人们的思绪紧密相连。何况这垂柳又是词人手种的。可贵的是,词人虽然通过垂柳写深婉之情,但婉而不柔,深而能畅。特别是“几度春风”四字,更能给人以欣欣向荣、格调轩昂的感觉。
过片三句写作者自己。作者当年知扬州府时,以文章名冠天下,故自称“文章太守”。曾在平山堂挥笔赋诗作文多达万字。后缀以“一饮千钟”一句,则添上一股豪气,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一个气度豪迈、才华横溢的文章太守的形象。
词的结尾二句,先是劝人,又回过笔来写自己。饯别筵前,面对知己,一段人生感慨,不禁冲口而出。无可否认,这两句是抒发了人生易老、必须及时行乐的消极思想。但是由于豪迈之气通篇流贯,词写到这里,并不令人感到低沉,反有一股苍凉郁勃的情绪奔泻而出,涤荡人的心灵。
欧词突破了唐、五代以来的男欢女爱的传统题材与极力渲染红香翠软的表现方法,为后来苏轼一派豪放词开了先路。此词的风格,即与苏东坡的清旷词风十分接近。欧阳修政治逆境中达观豪迈、笑对人生的风范,与苏东坡非常相似。
这篇文章主要是赞扬伯夷的“特立独行”、“信道笃而自知明”的精神,严厉批评当世之士以世俗之是非为是非的处世态度。“特立独行”既是对伯夷的称颂,也是作者一生立身行事的重要原则,表现了他不与世俗同流的精神。全文以论为主,语气连贯,气势非凡,运用排句,更见力量。
全文短小精悍,由三段组成。
首段提出中心论点:对“士”的要求“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信道笃而自知明”。立身行事,绝对不可以人云亦云,是“士”对待外界环境总的态度;不顾别人的抨击、议论,是对外界反应采取独立的看法,乃“特立独行”的具体化;有坚定的信念又了解自己,是对内心天地的要求,也是挖掘“特立独行”的力量源泉。
第二段紧扣中心论点展开论述,赞叹伯夷“特立独行”,不被世俗所困。可分三层。第一层就“不顾人之是非”阐发、议论。全家人都指责他不对,仍能坚持不动摇的人,是很少的,“一国一州非之”“举世非之”却“力行不惑者”,则“天下一人”“千百年乃一人”也。谓“不顾人之是非”之难。第紧承前意,提出伯夷之名,予以高度评价。伯夷,乃“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因此,日月没有他光明,泰山没有他高峻,天地没有他宏大。先颂后叙,以伯夷、叔齐“叩马而谏”,“饿死首阳山”的事例印证“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第三层,点出他们能这样做,没有别的想法,原因在于“信道笃而自知明”。
第三段,联系现实,总结全文,提出伯夷“特立独行”精神对后世的影响。“今世之所谓士者”则是与伯夷完全不同,普通人赞美他,就自以为了不起;毁坏他,就以为自己不行,而伯夷、叔齐却与众不同,敢于“非圣人而自是”,而“圣人乃万世之标准”,并不因伯夷的反对,就丢掉其“圣”。在作者眼里,伯夷最可贵之处就在于“非圣人而自是”,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圣人乃万世之标准”,这句话是为了表明作者对圣人的崇敬,可见作者并不否定周武王伐纣之伟业。
这篇文章在写作上主要是采用前呼后应,对比、递进的方法。篇首揭露“士之特立独行”,篇末仍以“特立独行”结束。第二段有“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后面则有若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与之呼应。第三段写殷、周交替之际,殷纣王的庶兄微子,抱着祭祀祖先的用具,到武王军前投诚,武王伐纣,未尝闻有非之者,跟伯夷、叔齐“乃独以为不可”,宁愿饿死,也不吃周粟对比,以强调伯夷、叔齐“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从不顾人之是非,说到不顾一家、一国、一州、天下之人是非,再说到不顾天地万世之对错,逐层推进,从而突出伯夷、叔齐的特立处。
这首诗在“静”与“动”的描写安排上十分巧妙,色彩运用也恰到好处:黄色的沙滩,斑驳的渔船,深褐色的堤岸,碧绿的江水,青青的芦荡,白色的芦花,洁白的水鸟,在血红的残阳映照下,更显得色彩浓郁,陆离绚丽,耀人眼目。
“照”、“搁”、“立”、“入”等动词看似平淡无奇,实际运用的十分准确恰当,使整首诗画面生动起来。充分体现诗人炼字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