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一开始写登临览景,勾起古今联想,造成一种笼罩全篇的气氛:六朝的繁华已成陈迹,放眼望去,只见草色连空,那天淡云闲的景象,倒是自古至今,未发生什么变化。这种感慨固然由登临引起,但联系诗人的经历看,还有更深刻的内在因素。诗人此次来宣州已经是第二回了。八年前,沈传师任宣歙观察使(治宣州)的时候,他曾在沈的幕下供职。这两次的变化,如他自己所说:“我初到此未三十,头脑钐利筋骨轻。”“重游鬓白事皆改,唯见东流春水平。”(《自宣州赴官入京路逢裴坦判官归宣州因题赠》)这自然要加深他那种人世变易之感。这种心情渗透在三、四两句的景色描写中:敬亭山象一面巨大的翠色屏风,展开在宣城的近旁,飞鸟来去出没都在山色的掩映之中。宛溪两岸,百姓临河夹居,人歌人哭,掺合着水声,随着岁月一起流逝。这两句似乎是写眼前景象,写“今”,但同时又和“古”相沟通。飞鸟在山色里出没,固然是向来如此,而人歌人哭,也并非某一片刻的景象。“歌哭”言喜庆丧吊,代表了人由生到死的过程。“人歌人哭水声中”,宛溪两岸的人们就是这样世世代代聚居在水边。这些都不是诗人一时所见,而是平时积下的印象,在登览时被触发了。
接下去两句,展现了时间上并不连续却又每每使人难忘的景象:一是深秋时节的密雨,像给上千户人家挂上了层层的雨帘;一是落日时分,夕阳掩映着的楼台,在晚风中送出悠扬的笛声。两种景象:一阴一晴;一朦胧,一明丽。在现实中是难以同时出现的。但当诗人面对着开元寺水阁下这片天地时,这种虽非同时,然而却是属于同一地方获得的印象,汇集复合起来了,从而融合成一个对宣城、对宛溪的综合而长久性的印象。这片天地,在时间的长河里,就是长期保持着这副面貌吧。这样,与“六朝文物草连空”相映照,那种文物不见、风景依旧的感慨,自然就愈来愈强烈了。客观世界是持久的,歌哭相迭的一代代人生却是有限的。这使诗人沉吟和低回不已,于是,诗人的心头浮动着对范蠡的怀念,无由相会,只见五湖方向,一片参差烟树而已。五湖指太湖及与其相属的四个小湖,因而也可视作太湖的别名。从方位上看,它们是在宣城之东。春秋时范蠡曾辅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功成之后,为了避免越王的猜忌,乘扁舟归隐于五湖。他徜徉在大自然的山水中,为后人所艳羡。诗中把宣城风物,描绘得很美,很值得流连,而又慨叹六朝文物已成过眼云烟,大有无法让人生永驻的感慨。这样,游于五湖享受着山水风物之美的范蠡,自然就成了诗人怀恋的对象了。
诗人的情绪并不高,但把客观风物写得很美,并在其中织入“鸟去鸟来山色里”、“落日楼台一笛风”这样一些明丽的景象,诗的节奏和语调轻快流走,给人爽利的感觉。明朗、健爽的因素与低回惆怅交互作用,在这首诗里体现出了杜牧诗歌的所谓拗峭的特色。
这是一首充满轻快旋律和酣畅情致的喜雨诗。这年夏秋间,久晴不雨,秋禾枯焦。至七月二十五日夜间止,大雨三日,庄稼得救。久旱遇雨,欣喜若狂,连衣服、床铺湿了也顾不得,表达了诗人的喜雨之情和对民生的关注。诗人欢欣鼓舞,写了这首七律。
首联写喜雨,从晚上下雨写起。“一夕骄阳”与“梦回凉冷”是鲜明的对比。诗人在闷热的天气中入睡,一觉醒来,白天烈日的余威已被全部扫除,代之以清凉舒适的夜风,原来天下起了大雨。这两句虽然是实事实写,但由原先对气候的不满忽地改变成很满意,细微地反映了诗人心中的喜悦。诗人同时又选了“梦回”这一时刻,来表达自己这份心情,更加显出意外地惊喜———这场雨,诗人已经盼望很久了。
次联写对雨的感受,用江西诗派诗人的惯技,融化前人诗句为己用。出句“不愁屋漏床床湿”,用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床头屋漏无干处”句;对句“且喜溪流岸岸深”,用杜甫《春日江村》“春流岸岸深”句。诗虽用前人成句,但贴切眼前景事,与首联一意相贯,在原句基础上加了“不愁”、“且喜”二语,在旧句上翻出了新意,达到了能生能活而自成佳句的要求。诗是写听雨,又形象地道出了盼雨的心情,也隐隐表示自己的喜雨不单单是因为大雨赶走了炎热,带来了凉爽,这就引伏第三联的情感,也为尾联预留地步,所以元方回评说这联写得流动便利。
第三联仍写喜雨。一句是想象之辞,说明自己喜雨,是因为这场及时雨,使庄稼能喝个饱,秋收有望;一句是以听雨打桐叶,寄托自己欣喜的心情。江西诗派学杜,在炼字上花工夫,尤注重虚字的锤炼。这联中的“应”字、“最”字,都下得很有精神,加深了句意。不过,出句的“千里稻花应秀色”,也见唐殷尧藩《喜雨》诗,不知是偶同还是有意袭用。钱钟书《宋诗选注》对这联的对句有独到的评价:“在古代诗歌里,秋夜听雨打梧桐照例是个教人失眠添闷的境界,像唐人刘媛的《长门怨》说:‘雨滴梧桐秋夜长,愁心和雨断昭阳。泪痕不学君恩断,拭却千行更万行。’又如温庭筠《更漏子》词说:‘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曾几这里来了个旧调翻新,听见梧桐上的潇潇冷雨,就想象庄稼的欣欣生意,假使他睡不着,那也是‘喜而不寐’。”这段话,对我们理解这句诗很有帮助。当然,说到底,这样的写法就是将旧事翻新,打破常规,也就是江西诗派要求的“以俗为雅,以故为新”及“脱胎换骨”。
尾联纯抒情,把原来的情感更转高一层,说遇到了这样的好雨,像我这没有田地的人尚且如此高兴,更何况那些盼望丰收、渴求雨水的农夫们呢?诗用“犹”、“何况”数字承先启后,是故意通过自抑而达到高涨。正因为诗人没田,他的欢欣鼓舞才有更深的意义,他与民同乐的心意也完全表达了出来,所以清纪昀评说:“精神饱满,一结尤完足酣畅。”
这首诗从谋篇到句法,都是典型的江西诗派风格。但诗写得情真意切,所以不觉得峭硬。尤其可贵的是,江西诗派学杜,常常表现在技巧上;这首诗学杜,除技巧外,还学习了杜诗关心民瘼,注意在诗歌中树立自我形象,讲究诗格,所以更为成功。
五松山下住着一位姓荀的农民妇女。一天晚上李白借宿在她家,受到主人诚挚的款待。这首诗就是写诗人当时的心情。
开头两句“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写出诗人寂寞的情怀。这偏僻的山村里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欢乐的事情,他所接触的都是农民的艰辛和困苦。这就是三四句所写的:“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秋作,是秋天的劳作。“田家秋作苦”的“苦”字,不仅指劳动的辛苦,还指心中的悲苦。秋收季节,本来应该是欢乐的,可是在繁重赋税压迫下的农民竟没有一点欢笑。农民白天收割,晚上舂米,邻家妇女舂米的声音,从墙外传来,一声一声,显得十分凄凉。这个“寒”字,十分耐人寻味。它既是形容舂米声音的凄凉,也是推想邻女身上的寒冷。
五六句写到主人荀媪:“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古人席地而坐,屈膝坐在脚跟上,上半身挺直,叫跪坐。因为李白吃饭时是跪坐在那里,所以荀媪将饭端来时也跪下身子呈进给他。“雕胡”,就是“菰”,俗称茭白,生在水中,秋天结实,叫菰米,可以做饭,古人当做美餐。姓荀的女主人特地做了雕胡饭,是对诗人的热情款待。“月光明素盘”,是对荀媪手中盛饭的盘子突出地加以描写。盘子是白的,菰米也是白的,在月光的照射下,这盘菰米饭就像一盘珍珠一样地耀目。在那样艰苦的山村里,主人端出这盘雕胡饭,诗人被深深地感动了,最后两句说:“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漂母”用西汉淮阴侯韩信的典故。这里的漂母指荀媪。荀媪这样诚恳地款待李白,使他很过意不去,又无法报答她,更感到受之有愧。李白再三地推辞致谢,实在不忍心享用她的这一顿美餐。
李白的性格本来是很高傲的,他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常常“一醉累月轻王侯”,在王公大人面前是那样地桀骜不驯。可是,对一个普通的山村妇女却是如此谦恭,如此诚挚,充分显示了李白的可贵品质。
李白的诗以豪迈飘逸著称,但这首诗却没有一点纵放。风格极为朴素自然。诗人用平铺直叙的写法,像在叙述他夜宿山村的过程,谈他的亲切感受,语言清淡,不露雕琢痕迹而颇有情韵,是李白诗中别具一格之作。
“举秀才,不知书。”凡举作秀才科的人,本应文才深秀、学富五车,但实际上却连字都不识,于是便产生了名与实强烈的对比,夸张又并不让人觉得虚诞。
“察孝廉,父别居。”孝、廉本来两科,后来合而为一,应是事亲孝顺、处事廉洁之人当选。这里复词偏义,重在讲“孝”。孝之最为基本的,就是奉养双亲。但这位被荐之人,竟是与父亲分居而住,就中国古代家庭观念来看,无疑是不孝之举了。
“寒素清白浊如泥”,寒素与清白,可能是性质相近的两个科目。汉代察举科目,只随皇帝高兴与需要而定,所以并不固定。《晋书·李重传》中讲到举寒素要符合“门寒身索,无世祚之资”的条件,选举制度汉晋相延,变化不应很大。范哗在《后汉书·扬雄传论》中说:“中兴以后,复增淳朴、……清白、敦厚之属。”可见二者都是选举科目。一般科目之名称与它所要求的品质应是相当的。故清白、寒素科出来的,应是出身清贫、为官清正之人,而实际上,劳动人民的评价则是“浊如泥”,可见他们是当不起那四个字的。
“高第良将怯如鸡。”汉代不仅文官由重臣推荐,武将也如此。《汉书·昭帝纪》:“始元五年,诏举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五年七月,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阵任将帅者。”大概武将之举,均要求“列将子孙”,正因此,此科目才取名“高第”吧。高第与文学对举,在此又与良将并举,可知与上面“寒素清白”一样,是两个相近科目。被荐之人,应“刚毅武猛,有谋谟(《顺帝纪》)”,然而实际上却胆小如鸡,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这首民谣,用一两个典型的细节,通过形象的比喻与夸张,将一个个名不符实的推举现象并列起来,将封建时代选拔人材的虚伪、腐朽与可笑揭示得淋漓尽致,表现了劳动人民高超的战斗与讽刺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