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援引史实,把周公和孔子相互比较,由此说明只有同道知己才能相乐的道理。苏轼又以孔子与其弟子来比拟欧、梅与自己的关系,热烈地推崇他们,充分地表达了士遇知己的快乐以及自己内心高远的抱负。整封信围绕着知己相乐的论点,层层铺展,文章谈古论今,前后呼应,表达了作者对欧、梅的敬仰之情。
这篇文章作者没有直接倾诉胸臆,却是凌空而起,开头叹惜周公之不遇,接着引述孔子师徒厄于陈蔡而弦歌不绝,相得甚欢之事,而后以“乃今知”领起下文,兼收上两层文意,感慨周公虽富贵而有管蔡之流言、召公之疑虑,不如孔子虽贫贱而得天下贤才,其乐无穷。这段文字,劣周公,优孔子,以周公来反衬孔子,出人意外,立意警奇,乍看似乎无关题意,实际上立足点高而自处亦高,是暗以孔子比欧梅,以孔门弟子自况,说明富贵不足重,而师徒以道相乐才是人间最高的乐趣,一扫通常干谒文字浮夸阿谀的风气,表达出作者不同凡俗的高尚情怀和人生追求。而且先以孔子师徒相乐立案,是为了给全文树立主脑,以交游贤才、遭遇知己之乐笼盖全文,提领整篇,使文章具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文章这样构思,完全打破了书信的常格,是颇有艺术独创性的。
“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以下开始折入正题,直叙蒙受识拔、遭遇知己之乐。自述年少时即闻欧梅之令名,稍壮又能读其文想象其人,且设想两公能“脱去世俗之乐而自乐其乐”,这既显出仰慕之情由来已久,又对欧梅之乐虚点一笔。接着写来京逾年无缘一见,而会试礼部意外地受到识拔,荣幸地获得奖许,十年仰慕无由见,一朝相逢成知己,得意快慰之情可想而知。这一层叙述被识拔的经过,娓娓而谈,感情真挚,文势跌宕,笔墨淋漓。“退而思之”以下,自然地转入议论,表示人之一生既不能够以不光明的手段获取富贵,也不应该庸庸碌碌地甘居贫贱,有大贤人在此而能做他的弟子,也就足以有靠托而值得引为自豪了。这既反映出自己一举中第的内心快慰,又抒写出遭遇欧梅知遇的喜悦之情,同时又回应了上文周公富贵而有烦恼和孔子贫贱而足乐,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荣辱观,反映出作者高尚的志趣和磊落的襟怀,且再用侥幸荣获富贵、车骑雍容、市民围观的世俗之乐来作一反衬,愈加突出了东坡自乐其乐的精诚和真趣。
“《传》曰”以下引述经典,并结合对方的声誉、风采和文章,写梅公虽官非显通却自处坦然,从而颂扬梅公必有乐乎超凡拔俗的明达之道,最后收结到以聆听对方的教诲为请。这既表明二人的志趣完全投合,将彼此的高情雅怀融会为一,意气极为空灵飘洒,同时又承应上文,含蓄委婉地表达出请求谒见的心情,口吻亦十分得体。
综观全文,通篇以“乐”字为纲,用“乐”字呼应。由孔子师徒的相知之乐,写到欧梅的“自乐其乐”,转到自身受知遇之乐,拍合到梅氏必“乐乎斯道”,下笔处处不离“乐”字。作者写乐,一扫中第释褐脱离布衣地位便踌躇满志的浅薄识见,摆脱了乐富贵、忧贫贱的庸俗世风,而升华到超越外物的高雅精神境界,专从遭遇知已、师友以道相乐的角度立论,使文情超拔卓异,洒脱不俗,既表现了对梅尧臣的仰慕推尊,又蕴涵着个人的高自期许,真是高怀雅论,足以大破俗肠。作者写来文势开拓而荡漾,为赞孔子贫贱之乐,先悲周公富贵之不遇,为写欧梅知遇之隆,先叙无缘进谒之久,起伏跌宕,舒卷自然,且语言飘洒而爽畅,文笔摇曳而生姿。
此诗感物起兴。前二句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视听并置,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后二句分别承接前二句,一句三顿,表现了诗人深切的故乡之念。全诗通篇对仗,结构上前呼后应,浑然一体,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尤其是后二句,“一”与“三”三次反复,按理在近体诗中是禁忌的,但诗人却写得神韵天然,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两句是写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全诗一章二十二句,分四层铺写祭祀烈祖的盛况。开头四句是第一层,首先点明了祭祀烈祖的原由,就在于他洪福齐天,并能给子孙“申锡(赐)无疆”;“嗟嗟”一词的运用,可谓崇拜得五体投地。接下八句,写主祭者献“清酤”、献“和羹”,作“无言”、无争的祷告,是为了“绥我眉寿,黄耇无疆”。这种祭祀场面的铺叙,表现了祭祀隆重肃穆的气氛,反映出主祭者恭敬虔诚的心态。再接下去八句,写助祭者所坐车马的奢豪华丽,以此衬托出主祭者身份的尊贵,将祈求获福的祭祀场面再次推向高潮。结尾两句祝词,点明了举行时祭的是“汤孙”。首尾相应,不失为一首结构完整的诗篇。
此诗在语言运用上同其他《颂》诗一样,讲究典雅庄重,但由此也产生弊端,难免有些刻板乏味(当然也有好的句子,如“约軝错衡,八鸾鸧鸧”等)。在韵律安排上,此诗倒很有特色,三换韵脚,先用鱼部韵,再用耕部韵,最后是用阳部韵。押阳部韵的句子特多,从“黄耇无疆”到“汤孙之将”的下半部分十一句,连用“疆”、“衡”、“鸧”、“享”、“将”、“康”、“穰”、“享”、“疆”、“尝”、“将”十一个阳部韵,音调非常铿锵和谐,其音节美远胜于文句美。后世句句用韵的“柏梁体”诗恐怕也是滥觞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