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上阕说作者隐居在山水云间,夜来趁着明月垂钓,无比闲适。下阕说自己头发未白,耳朵还不聋,还很能喝酒,还当身强力壮,只是在这重重云山之间,谁能陪我喝酒呢?
这是诗人描写放浪渔隐、泛舟 垂钓的生活环境,表现了一种闲适自得之趣。蓝天浮游着层层白云,地面纵横交错着湖泊、溪流。水照碧空,云映水中,天光水色上下互融,诗人就生活在这碧水白云中间,陶醉在这大自然的怀抱里。
重点写隐居时的生活和思想态度(随物赋形)。主旨:说明方山子为弃显闻富乐,独来穷山中的异人。文体:形式为应用文(传记:他传);内容为记叙文。用字准确而含蓄,字里行间饱受感情.写出作者想见已久而又不期而遇的喜悦之情.渲染了隐士的特征.。
弃荣利功名而自甘淡薄贫贱,借他人之酒解自己胸中之不快.方山子实乃自悲不遇(暗示手法) 。有志于用世,却不得赏识任用,仕进无门,退隐以明志。藉此流露出同为“怀才不遇”的感慨。
方山子弃荣利功名而自甘淡泊贫贱的行动,作者结合自己当时被贬黄州的处境,于文字之外,又寓有自己之情,是借他人之酒浇自己胸中之块垒。写方山子未尝不是自悲不遇,本文可以说是作者在黄州心态的一种形象的折射。
这是妻子思念丈夫的诗。丈夫久别,凄然独处,对于季节的迁移和气候的变化异常敏感;因而先从季节、气候写起。孟冬,旧历冬季的第一月,即十月。就一年说,主人公已在思念丈夫的愁苦中熬过了春、夏、秋三季。冬天一来,她首先感到的是“寒”。“孟冬寒气至”,一个“至”字,把“寒气”拟人化,它在不受欢迎的情况下来“至”主人公的院中、屋里、乃至内心深处。主人公日思夜盼的是丈夫“至”、不是“寒气至”。“寒气”又“至”而无犹不“至”,怎能不加倍地感到“寒”!第二句以“北风”补充“寒气”;“何惨栗”三字,如闻主人公寒彻心髓的惊叹之声。 时入孟冬,主人公与“寒气”同时感到的是“夜长”。对于无忧无虑的人来说,一觉睡到大天亮,根本不会觉察到夜已变长。“愁多知夜长”一句、看似平淡,实非身试者说不出;最先说出,便觉新警。主人公经年累月思念丈夫,夜不成寐;一到冬季,“寒”与“愁”并,更感到长夜难明。
从“愁多知夜长”跳到“仰观众星列”,中间略去不少东西。“仰观”可见“众星”,暗示主人公由辗转反侧而揽衣起床,此时已徘徊室外。一个“列”字,押韵工稳,含意丰富。主人公大概先看牵牛星和织女星怎样排“列”,然后才扩
大范围,直至天边,反复观看其他星星怎样排列。其观星之久,已见言外。读诗至此,必须联系前两句。主人公出户看星,直至深夜,对“寒气”之“至”自然感受更深,能不发也“北风何惨栗”的惊叹!但她仍然不肯回屋而“仰观众星列”,是否在看哪些星是成双成对的,哪些星是分散的、孤零零的?是否在想她的丈夫如今究竟在哪颗星下?
“三五”两句并非写月,而是展现主人公的内心活动。观星之时自然会看见月,因而又激起愁思:夜夜看星星、看月亮,盼到“三五”(十五)月圆,丈夫没有回来;又挨到“四五”(二十)月缺,丈夫还是没有回来!如此循环往复,
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丈夫始终没有回来啊!
“客从”四句,不是叙述眼前发生的喜事,而是主人公在追想遥远的往事。读后面的“三岁”句,便知她在三年前曾收到丈夫托人从远方捎来的一封信,此后再无消息。而那封信的内容,也不过是“上言长相思,下言久离别”。不难设想:主人公在丈夫远别多年之后才接到他的信,急于人信中知道的,当然是他现在可处、情况如何、何时回家。然而这一切,信中都没有说。就是这么一封简之至的信,她却珍而重之。“置书怀袖中”,一是让它紧贴身心,二是便于随时取出观看。“三岁字不灭”,是说她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它。这一切,都表明了她是多么的温柔敦厚!
结尾两句,明白地说出她的心事:我“一心抱区区(衷爱)”,全心全意地忠于你、爱着你;所担心的是,我们已经分别了这么久,你是否还知道我一如既往地忠于你、爱着你呢?有此一结,前面所写的一切都得到解释,从而升华到新的境界;又馀音袅袅,馀意无穷。
“遗我一书札”的“我”,乃诗中主人公自称,全诗都是以“我”自诉衷曲的形式写出的。诗中处处有“我”,“我”之所在,即情之所在、景之所在、事之所在。景与事,皆化入“我”的心态,融入“我”的情绪。前六句,“我”感到“寒气”已“至”、“北风惨栗”;“我”因“愁多”而“知夜长”;“我”徘徊室外,“仰观众星”之罗列,感叹从“月满”变月缺。而“我”是谁?“愁”什么?观星仰月,用意何在?读者都还不明底蕴,唯觉诗中有人,深宵独立,寒气彻骨,寒星伤目,愁思满怀,无可告语。及至读完全篇,随着“我”的心灵世界的逐渐坦露,才对前六句所写的一切恍然大悟,才越来越理解她的可悲遭遇和美好情操,对她产生无限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