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作者是唐代官员魏扶,他是唐朝名相魏征的四世孙,魏扶也曾在唐玄宗年间出任过宰相。这首诗是他担任某次科举主考官监考时,步入贡院,看参加考试的学子很多都又紧张又忐忑,于是便即兴写了这首诗勉励他们。 这首诗前两句描写的是贡院中森然的环境和氛围。正值深秋时节,梧桐叶被飒飒秋风吹得落满森然的庭院,贡院的朱红大门紧紧关闭,学子们都在幽深的庭院深处奋笔疾书。这两句的描写看似写的是贡院环境,但也是应试学子们的焦虑心情,因为紧张焦虑的内心,所以在他们的感觉中所处的环境便是这般冰冷森然。
后两句则是对于广大应试学子的勉励,同时也是对他们的承诺。这里曾经也是自己考试的地方,自己也曾在这里辛苦挥洒汗水,希望这次应试的学子能够保持平常心,不要忘记当初是为什么而读书。同时,自己也不会辜负当年的初心,也知道学子的不容易,定然会在考试中公正严明,不徇私。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28字,却是写出了一个前辈读书人对于后辈读书人的寄望和关怀,虽然看似写得没那么温情,但是想想当时魏扶主考官的身份,其实也是在情理之中,可以说写得很有水平。在《历代诗话》中对于这首诗还有一段有趣的记载。当时科举放榜制后,有位应试学子落榜,他觉得魏扶并没有做到公正严明,于是便将魏扶的这首诗每句减掉了两个字,以此来嘲讽魏扶。减字后的诗当是“叶落满庭院,朱门试院深。当年辛苦地,今日负初心”,改了以后其实前三句意思没有太大变化,但是最后一句意思却是截然相反,由“不负初心”变成了“负初心”,讽刺意味十足。
这首诗写诗人因思念友人而苦苦煎熬,心情焦虑神情憔悴,以弹琴寄托思绪,也难以排遣痛苦。
首句“久别侵怀抱”,点明写诗的缘起。长久的离别所产生的孤独、乡愁,慢慢地侵入了诗人的怀抱之中,即占据了他的身心,弥漫了他的精神,让他在这种愁思中难以自拔。
因为久别之思慢慢侵入、充溢情怀,所以就有了第二句:“他乡变容色。”乡愁之苦,可谓是一至于斯。排解愁思的办法之一,是“月下调鸣琴”,即在乡愁最深切之月夜整理琴弦,歌之咏之。
但是,从下句“相思此何极”来看,这相思仍然是排遣不了的,所以オ有这个感叹。
这首诗几乎就是直抒胸臆之作,这既是初盛唐之际的唐诗风格,更是王勃的特殊风格,或者说,是由他开创的一种诗风。
这是记叙战国时秦国关于外交军事的一交论争,是秦惠王进行军事扩张,推进王业的军事论辩。秦相张仪主张伐韩,秦将司马错主张伐蜀,二人针锋相对,各陈己见。
文章先列张仪的观点。首先,张仪认为伐韩可分三步:第一,亲善魏,楚,出兵三川,扼住轘山和缑氏山的出口,挡住屯留的通道;第二,由魏绝南阳,楚临南郑,牵制韩军,秦军乘机直逼二周郊外,声讨周天子之罪,迫其交出象征王权的九鼎宝器;第三,拥九鼎而挟天子以令诸侯,成就王业。其次,张仪驳司马错伐蜀之论。认为蜀地偏远,劳师乏众,不足以成威名,也不足以得厚利。而创建王业的关键之地在三川,周室,伐蜀离成功之业太远,不宜采用。
针对张仪之论,司马错斩钉截铁地用王不然”二字进行反驳,然后也分三步论证伐蜀的理由。第一,从宏观上提出建立王业的三条件,即地广物丰,兵强民富,博德广施。而秦地小民贫,尚不具备成就王业的条件,宜从易处着手,增强国力;第二,蜀有桀,纣之乱,易攻易伐,用兵不伤众,取其地可广域富民,道义上还可获得禁暴平乱之名,一举数得,既有利又师出有名,不会引起诸侯国的反对;第三,伐韩不可行。伐韩未必有利,又有挟天子的恶名,势必迫使各诸侯国联合抗秦,使秦处于危险的境地,故伐蜀是为上策。
两人观点迥异,但从论辩中可看出:张仪的主张多主观唯心的空想,诸如魏,楚是否同秦国友善,是否愿出兵牵制韩军;尤其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诸侯国是否臣服,均是不可知因素。司马错是从实际出发,知己知彼,提出积极稳妥的办法,既能发展壮大自己,又能在舆论上站住脚。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