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晚年回归故乡时路过薇山亭时所作。该诗主要通过南云、北雁寄托自己对家乡的思恋,通过单独询问故乡篱笆下菊花抒发了诗人思乡欲归的急迫心情。全诗即景抒情,感情比较含蓄。
诗的首句就云“心逐南云近”,在这一句当中,寄寓了丰富的含义。首先是诗人对家乡的思念,然而思念却不得归还,于是仰天长叹,奇情于南去的白云,就是陆机所说的“指南云以寄款”。但是只云去而未去,思乡之悄愈苦,只得心追逐南去的白云飘逝。江总在思乡情浓时,总是仰望那南去的白云,在《遇长安使寄裴尚书》中亦云“去云目徒送,离琴手自挥”,表达的仍然是这种思乡的感情。如果说在《寄装尚书》中表达的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感情的话,那么,在这里,作者着重表现的就是一种归还家乡的焦急心情。因为此时诗人已经行走在回家的路途之上了。
第二句是“形随北雁来”,在上句表达思乡之苦和归乡之焦急之后,这一句流露了一种来到南方的欣喜。伴随那从北而来的轻快的大雁,诗人来到了南方。因为归家乡的感望就要实现了,所以欣喜;因为心中欣喜,因而脚步也就轻快。“形随北雁来”五字显得自自在而飘逸。
前二句加在一起,就产生了第一个波折,从对比中表现出诗人对家乡的深深的思念。从格律和用词上看,这二句对仗工整,表现出诗人语言技巧的高妙;在语势上,语句轻快急促如行云流水很好地表现了诗人归家的心情。
后二句是“故乡篱下菊,今日几花开?”作者通过这个问题,把思乡的感情变得深沉了。在回故乡的途中,在思乡之情急切的时候,也是在家乡就快要出现在眼前的时候,诗人突然想到了故乡篱墙下的菊花,这种思维过程非常符合感情发展的逻辑。篱墙下的菊花是一个具体的物像,而且是诗人在故乡时常常能见到的东西,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印象埋藏在诗人的潜意识当中,所以在归乡的感望就要实现的时候,它就突然从潜意识里跳了出来,诗人对故乡的印象也清晰起来。诗人这时想到了篱下菊,但并不是只想到了篱下菊,从前常常见到的物像必然附著着许多其他的事件、感情,所以想起了篱下菊,那些篱下菊上的附著物也自然就联想起来了。因此,诗人通过对一个单一而具体的物件的回忆下子唤起了对家乡的整个的印象。可见这两句诗使全诗的感情得到了深化。而此二句的语势变得缓慢,也正好村托了这种深化的感情。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诗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作者鲁迅以戏谑的笔法,把麦氏描绘成乘云车的“飞仙”,突然降临,而且携着“灵童”。构成“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的奇异境界。这两句诗,描绘的是麦氏为寻丈夫,突然出现在姚蓬子家的情景。因她是从碧空突然而降的飞仙,所以所带之子,也便为“灵童”。这是取前后形象的一致性,其戏谑的因素也就由此而生。
然而主要的戏谑之笔,还在后两句:“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后两句诗是说,麦氏为寻丈夫穆木天突然来到姚蓬子家,可怜的是这里并没有穆木天,只有姚蓬子,所以还得迎风东奔西逃再去寻找。这是诗篇的本意,但是作者却采取了夸张的写法,使之更增加一层趣味。这里的“天子”是用了《穆天子传》中驾八骏之车往昆仑山会西王母的周天子周穆王的故事。由于麦氏要寻的丈夫是“穆木天”,既同于穆王的穆字,又有“天子”的“天”字,就构成了“天子”。“可怜蓬子非天子”两个“子”字恰好相对,中间加一“非”字自然成章,又合事实,遂成自然佳句。
“逃去逃来吸北风”,解释不一,有说是写蓬子,有说是写麦氏。据锡金先生所说当时的情景,应是写麦氏。锡金说,当时的情况是,麦德广到了姚蓬子家以后,不见穆木天,盲然无措,无处投奔,于是向姚蓬子提出请求,暂住他家,一面再去寻找丈夫。但是姚蓬子没有答应,说他自己还要出去借宿,不能留人。结果麦氏只好再出去奔走,所以才有“逃去逃来吸北风”的描写。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诗句是概括的语言,“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顺读下去,似乎“逃去逃来”句的主语是姚蓬子,所以便生歧义。而当时姚蓬子也确有为避战火出去借宿的事。由此歧义,便又引起对“吸北风”的解释。从麦氏来说,找不到穆木天,又不能在姚蓬子家留宿,必然还要出去奔波,在“逃去逃来”之中,自然要喝风了。但从姚蓬子来说,他的外逃借宿也会喝风,况且姚蓬子又长了一对朝天的鼻孔,岂不更要吸风。而从事件本身和整个诗意来看,主要写的是麦德广。诗篇从开始的“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到最后的“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都是以麦氏为主体。诗题虽然是《赠蓬子》,但描写的事件和人物却不是姚蓬子。诗的第三句出现“蓬子”二字;在于说明此地只有蓬子,没有天子,而不是去直接写“蓬子”。因而最后“逃去逃来”句,也就与“蓬子”没有关系。
这首诗虽为戏谑,却反映出“一·二八”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波荡。围绕这个事件,表现出上海闸北地区的惶乱和不安。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此诗为一首送别诗。
“寒雨连江夜入吴”,迷蒙的烟雨笼罩着吴地江天,织成了一张无边无际的愁网。夜雨增添了萧瑟的秋意,也渲染出了离别的黯淡气氛。那寒意不仅弥漫在满江烟雨之中,更沁透在两个离别友人的心头上。“连”字和“入”字写出雨势的平稳连绵,江雨悄然而来的动态能为人分明地感知,则诗人因离情萦怀而一夜未眠的情景也自可想见。 但是,这一幅水天相连、浩渺迷茫的吴江夜雨图,正好展现了一种极其高远壮阔的境界。中晚唐诗和婉约派宋词往往将雨声写在窗下梧桐、檐前铁马、池中残荷等等琐物上,而王昌龄却并不实写如何感知秋雨来临的细节,他只是将听觉、视觉和想象概括成连江入吴的雨势,以大片淡墨染出满纸烟雨,这就用浩大的气魄烘托了“平明送客楚山孤”的开阔意境。
后两句,“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是指作者与友人分手之际,对友人的嘱托。洛阳,指的是今河南省洛阳市,唐朝时是政治、经济、文化的著名城市,那里有作者的亲朋好友。相问,如同说“问你”,冰心是形容人的心地清明,如同冰块儿;玉壶,玉石制成的壶。六朝时期,诗人鲍照曾用“清如玉壶冰”(《代白头吟》诗),来比喻高洁清白的品格,此处的玉壶也是用来比喻纯正的品格。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你到达洛阳以后,那里的亲友如果问起你我的情况,你就这样告诉他们王昌龄的一颗心,仍然像一块纯洁清明的冰盛在玉壶中。作者托辛渐给洛阳友人,带去这样一句话,是有背景的。当时作者因不拘小节,遭到一般平庸人物的议论,几次受到贬谪。这里,显然是作者在对那些污蔑之词作出回击,也是对最了解自己的友人们做出的告慰。表现了不肯妥协的精神。
自从开元宰相姚崇作《冰壶诫》以来,盛唐诗人如王维、崔颢、李白等都曾以冰壶自励,推崇光明磊落、表里澄澈的品格。王昌龄托辛渐给洛阳亲友带去的口信不是通常的平安竹报,而是传达自己依然冰清玉洁、坚持操守的信念,是大有深意的。
诗人在这以晶莹透明的冰心玉壶自喻,正是基于他与洛阳诗友亲朋之间的真正了解和信任,这决不是洗刷谗名的表白,而是蔑视谤议的自誉。因此诗人从清澈无瑕、澄空见底的玉壶中捧出一颗晶亮纯洁的冰心以告慰友人,这就比任何相思的言辞都更能表达他对洛阳亲友的深情。
即景生情,情蕴景中,本是盛唐诗的共同特点,而深厚有余、优柔舒缓。此诗那苍茫的江雨和孤峙的楚山,不仅烘托出诗人送别时的孤寂之情,更展现了诗人开朗的胸怀和坚毅的性格。屹立在江天之中的孤山与冰心置于玉壶的比象之间又形成一种有意无意的照应,令人自然联想到诗人孤介傲岸、冰清玉洁的形象,使精巧的构思和深婉的用意融化在一片清空明澈的意境之中,所以天然浑成,不着痕迹,含蓄蕴藉,余韵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