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描写少妇因游春有感而忆所思的无可排遣之情。
首句点明时序:芳春过半,踏青游赏,戏罢秋千。由动境而归静境,写其季节天色之气氛,闺阁深居之感受,读来宛如亲历。
次句“风和闻马嘶”五字为一篇关键,虽用笔闲淡,不扬不厉,而造境传神,常人难及。“闻马嘶”之宝马振鬣长嘶,成为古人游春这一良辰美景之一种不可或缺的意象。时节已近暮春,青梅结子,小虽如豆,已过花时,柳尽舒青,如眉剪黛;而日长气暖,蝴蝶不知从何而至,翩翩于花间草际,好一幅闹春图画。“蝶蝶飞”以一动作点活了暮春之景。
过片“人家帘幕垂”极写静境。而“花露重,草烟低”,正与写静有关:花觉其露重欲滴,草见其烟伏不浮,正是极静之物境心境下。
“秋千”句是写静至精微处,再以动态一为衬染,然亦虚笔,而非实义。出秋千,写戏罢秋千,只觉慵困,解衣小憩,已是归来之后。既归画堂,忽有双燕,亦似春游方罢,相继归来。不说人归,只说燕归,以燕衬。人,物人一也,不可分辨。然而燕归来,可知天色近晚,由此一切动态,悉归静境。结以燕归,又遥与开篇马嘶相呼应。于是春景芳情,浑然莫辩。
前人谓“冯词如古蕃锦,如周、秦宝鼎彝,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此词写仲春景色,豆梅丝柳,日长蝶飞,花露草烟,秋千慵困,画梁双燕,令人目不暇接。而人物踏青时的心情,则仅于“慵困”、“双燕栖”中略予点泄,显得雍容蕴藉。
这首诗的作者是唐代官员魏扶,他是唐朝名相魏征的四世孙,魏扶也曾在唐玄宗年间出任过宰相。这首诗是他担任某次科举主考官监考时,步入贡院,看参加考试的学子很多都又紧张又忐忑,于是便即兴写了这首诗勉励他们。 这首诗前两句描写的是贡院中森然的环境和氛围。正值深秋时节,梧桐叶被飒飒秋风吹得落满森然的庭院,贡院的朱红大门紧紧关闭,学子们都在幽深的庭院深处奋笔疾书。这两句的描写看似写的是贡院环境,但也是应试学子们的焦虑心情,因为紧张焦虑的内心,所以在他们的感觉中所处的环境便是这般冰冷森然。
后两句则是对于广大应试学子的勉励,同时也是对他们的承诺。这里曾经也是自己考试的地方,自己也曾在这里辛苦挥洒汗水,希望这次应试的学子能够保持平常心,不要忘记当初是为什么而读书。同时,自己也不会辜负当年的初心,也知道学子的不容易,定然会在考试中公正严明,不徇私。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28字,却是写出了一个前辈读书人对于后辈读书人的寄望和关怀,虽然看似写得没那么温情,但是想想当时魏扶主考官的身份,其实也是在情理之中,可以说写得很有水平。在《历代诗话》中对于这首诗还有一段有趣的记载。当时科举放榜制后,有位应试学子落榜,他觉得魏扶并没有做到公正严明,于是便将魏扶的这首诗每句减掉了两个字,以此来嘲讽魏扶。减字后的诗当是“叶落满庭院,朱门试院深。当年辛苦地,今日负初心”,改了以后其实前三句意思没有太大变化,但是最后一句意思却是截然相反,由“不负初心”变成了“负初心”,讽刺意味十足。
这是咏物诗中一首富于哲理的佳作,篇幅短小,意味隽永。中国古诗中,最早写鱼的诗句见于《诗经·卫风·硕人》篇。汉魏六朝乐府诗中的《枯鱼过河泣》,则是以鱼为抒写对象的完整的全篇。唐代咏物诗不少,然而写鱼的专篇仍然不多,所以这首《放鱼》是独具一格的难能可贵之作。
这首诗从题目上看,是写诗人在将鱼放生时对鱼的嘱咐,全诗以呼告式结撰成章。“早觅为龙去”,一开始就运用了一个和鱼有关的典故,妙合自然。《水经注·河水》:“鳣鲤出巩穴,三月则上度龙门,得度者为龙,否则点额而还。”在我国古代富于浪漫色彩的神话传说中,龙是一种有鳞有须、能兴风作浪的神奇动物,因此,为龙或化龙历来就象征着飞黄腾达。但诗人运用这一典故却另有新意,他是希望所放生之鱼寻觅到一个广阔自由的没有机心的世界。一个“早”字,更显示诗人企望之殷切。接着以“江湖莫漫游”句,须承而下。“漫游”本是为鱼所独有的生活习性,但在这里,“莫漫游”和“早觅”的矛盾逆折,却又让读者产生强烈的悬念:为什么希望鱼儿要早觅为龙,又劝其莫漫游于江湖之中呢?这就自然无迹地引发了下文:“须知香饵下,触口是铦钩!”“香饵”与“铦钩”也都是和鱼的生活与命运紧密相关的事物。这两句诗一气奔注,分外醒人耳目。铦,是锋利之意,“铦钩”与“香饵”相对成文又对比尖锐,那触目惊心的形象可以激发人们许多联想,“须知”使诗人告诫的声态更加恳切动人,而“触口”则更描摹出那环生的险要,传神地表现出诗人对鱼的怜惜、担心的情态。寥寥二十字,处处围绕着题目“放鱼”来写,用语看似平易,运笔却十分灵动而巧妙。
“寄托”是咏物诗的灵魂。这诗抒写的是放鱼入水的题材,但它又不止于写放鱼入水。诗人的目光绝没有停留在题材的表面,而是在具体的特定事物的描绘中,寄寓自己对生活的某种体验和认识,使读者从所写之物,联想到它内蕴的所寄之意。这首《放鱼》寄意深远。其特色一是小中见大地展开,二是由此及彼地暗示。写的是具体的尺寸之鱼,却由鱼而社会而人生,抒发了封建社会中善良的人们对于险恶的社会生活的一种普遍感受。所咏叹的是“放鱼”这一寻常事物”这一寻常事物,但诗人却手挥五弦,目送飞鸿,因而音流弦外,余响无穷,使人不禁联想到诗人自己和许多正直的人们的遭际而深感同情。正如陶明濬《说诗札记》所指出的:“咏物之作,非专求用典也,必求其婉言而讽,小中见大,因此及彼,生人妙语,乃为上乘也。”此诗可谓得其旨。
讽刺属于喜剧的范畴,用鲁迅的话说,就是要“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也就是对“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以为奇的”那些“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恶”的事物,“有意的偏要提出”,给以嘲讽和鞭挞。讽刺的本领在于巧妙地运用“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抓住讽刺对象的本质特征,诉之于可笑的形象,通过貌似出乎常情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描述,表现出隐而未显的客观事物的真相,从而收到引人发笑、发人深思的喜剧效果。
此诗反映的是当时尖锐的社会政治问题:封建官府对农民敲骨吸髓的赋税剥削。全诗笔锋犀利,想象丰富,运用高度的夸张,尖锐的讽刺,近乎开玩笑的幽默语言来揭示现实,具有强烈的讽刺意义。
“渤澥声中涨小堤,官家知后海鸥知。”渤澥:即渤海。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在偏僻的渤海湾,随着经年的潮涨潮落,逐渐淤垒起了一处小小的沙洲。海鸥终日在海面上盘旋飞翔,可是最先发现这块沙洲的却是官府。
诗的开头一句描绘渤海岸边新形成了一片沙荒地的图景。这短短的七个字,反映的是一个长期、缓慢而不易察觉的大自然变化过程。这里的慢,与下句的快;这里的难以察觉,与下句的纤毫必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诗的讽刺意味更加强烈。海鸥一直在大海上飞翔盘旋,对海边的情况是最熟悉的;这片新沙的最早发现者照理说必定是海鸥,然而海鸥的眼睛却敌不过贪婪的注视着一切剥削机会的官家,他们竟抢在海鸥前面盯住了这片新沙。这当然是极度的夸张。这夸张既匪夷所思,却又那样合乎情理。它的幽默之处还在于:当官府第一个发现新沙,并打算榨取赋税时,这片新沙还是人迹未到的不毛之地——盐碱地。连剥削对象都还不存在,就打起榨取赋税的如意算盘,这仿佛很可笑,但对官家本质的揭露,又何等深刻!这首诗的第二句,夸张却已经到达极度,如果下面仍采取此法揭露官家的剥削本性,是很不容易的。诗人没有回避艺术上的困难,而是把夸张与假设推想之词结合起来,翻空出奇,更上一层。
诗的三、四句“蓬莱有路教人到,亦应年年税紫芝”,则把夸张与假想揉为一体,从虚拟的画面中进一层镂刻官府“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贪婪本性。蓬莱仙山本为神仙所居的极乐去处,其间既无尘世之争,更无苛捐杂税之扰。但官府并非不想到仙境中以掠取其间的奇珍异宝,而只是由于蓬莱“烟涛微茫信难求”、无路可通罢了。这里,假设的画面是可笑的,似乎纯属荒唐悠谬之谈,但在这荒唐悠谬的外壳中却包含着严峻的历史真实──官家搜刮的触须无处不到,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逃避赋税的净土乐园,从本质上揭示了官府心灵最深处的秘密,从中也反映了诗人爱憎分明的美好心灵。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