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分别后的思念朋友之情,不同于一般的送别诗。前三句写梦前的秋夜景象:白露、西风、流萤、落木,构成一幅凄清的图景;第四句写梦中,只交代梦见已经西归之故人,却没有详写梦中景象;后四句从听觉和视觉两个角度写梦后之景,因闻晓钟、马嘶而惊醒,可见梦之短,醒后唯见天边归云纵横,心绪寥落。满心离怀是全诗主脑,归客入梦,嘶马惊人,皆源于此。
此诗构思和声律都不同一般,别有情致。一般的送别诗总爱写临歧分手的场面,因为这个场面最能体现主客间的情谊,可是此诗偏偏撇开这个场面不写,而写送客的主人一夜离心郁陶,等待着第二天送朋友上路,可归客不忍心与朋友当面话别,而在黎明西分悄悄地策马离去,使主人欲送不成而留下离思。此诗的特色,首先就在于送别从别后写起,切入角度很独特;其次在于只有一句记梦却用大半篇幅写梦前和梦后的秋夜清冷景象,以之烘托自己对朋友的思念之深;其三,情与景之间形成若有若无似隐似现的关系—西风落木正像离人忧思,归云如归客,纵横如心绪,而友情的热烈与秋夜的清冷又形成反差;最后,真幻杂糅的别致构思,在夜半白露萤飞中入梦,仿佛若真;因闻曙钟、听嘶马而惊醒,恍惚中以为归客又将上路,于是急急出户相送,在虚实交错中写出对友人的一片深情。另外,这首七言古诗共八句,却用了三个韵,较为少见,似乎是作者为了配合场面的转换和感情的跌宕而有意为之。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静女》一诗,向来为选家所注目。现代学者一般都认为此诗写的是男女青年的幽期密约,也就是说,它是一首爱情诗。而旧时的各家之说,则多有曲解,未得其真旨。最早《毛诗序》云:“《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郑笺释云:“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遗我以彤见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而《易林》有“季姬踟蹰,结衿待时;终日至暮,百两不来”、“季姬踟蹰,望我城隅;终日至暮,不见齐侯,居室无忧”、“踯躅踟蹰,抚心搔首;五昼四夜,睹我齐侯”之句,则反映齐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遂谓“此媵俟迎而嫡作诗也”。所说拘牵于礼教,皆不免附会。宋人解诗,能破除旧说,欧阳修《诗本义》以为“此乃述卫风俗男女淫奔之诗”,朱熹《诗集传》也以为“此淫奔期会之诗”,他们的说法已经接近本义,但指男女正常的爱情活动为“淫奔”,仍是头巾气十足,与汉儒解诗言及妇女便标榜“后妃之德”同一弊端。
诗是从男子一方来写的,但通过他对恋人外貌的赞美,对她待自己情义之深的宣扬,也可见出未直接在诗中出现的那位女子的人物形象,甚至不妨说她的形象在男子的第一人称叙述中显得更为鲜明。而这又反过来使读者对小伙子的痴情加深了印象。
诗的第一章是即时的场景:有一位闲雅而又美丽的姑娘,与小伙子约好在城墙角落会面,他早早赶到约会地点,急不可耐地张望着,却被树木房舍之类东西挡住了视线,于是只能抓耳挠腮,一筹莫展,徘徊原地。“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虽描写的是人物外在的动作,却极具特征性,很好地刻划了人物的内在心理,栩栩如生地塑造出一位恋慕至深、如痴如醉的有情人形象。
第二、第三两章,从辞意的递进来看,应当是那位痴情的小伙子在城隅等候他的心上人时的回忆,也就是说,“贻我彤见”、“自牧归荑”之事是倒叙的。在章与章的联系上,第二章首句“静女其娈”与第一章首句“静女其姝”仅一字不同,次句头两字“贻我”与“俟我”结构也相似,因此两章多少有一种重章叠句的趋向,有一定的匀称感,但由于这两章的后两句语言结构与意义均无相近之处,且第一章还有五字句,这种重章叠句的趋向便被扼制,使之成为一种佯似。这样的结构代表了《诗经》中一种介于整齐的重章叠句体与互无重复的分章体之间的特殊类型,似乎反映出合乐歌词由简单到复杂的过渡历程。
读诗的第二、第三两章,读者会发出会心的微笑,对诗人的“写形写神之妙”(陈震《读诗识小录》)有进一步的感受。照理说,彤见比荑草要贵重,但男主人公对受赠的彤见只是说了句“彤见有炜”,欣赏的是它鲜艳的色泽,而对受赠的普通荑草却由衷地大赞“洵美且异”,欣赏的不是其外观而别有所感。原来,荑草是她跋涉远处郊野亲手采来的,物微而意深,一如后世南朝宋陆凯《赠范晔》诗之“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重的是情感的寄托、表达,不妨说已成为一个具有能指优势的特殊符号。接受彤见,想到的是恋人红润的面容,那种“说(悦)怿”只是对外在美的欣赏;而接受荑草,感受到普通的小草也“洵美且异”,则是对她所传送的那种有着特定内容的异乎寻常的真情的深切体验,那已经超越了对外表的迷恋而进入了追求内心世界的谐合的高层次的爱情境界。而初生的柔荑将会长成茂盛的草丛,也含有爱情将更加发展的象征意义。
第三章结尾“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两句对恋人赠物的“爱屋及乌”式的反应,可视为一种内心独白,既是第二章诗义的递进,也与第一章以“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的典型动作刻划人物的恋爱心理可以首尾呼应,别具真率纯朴之美。读完此诗,对那位痴心小伙子的一腔真情,读者必然深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