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指出艺术发展的规律,即“知者创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意思是艺术经验是不断积累的结果,不是一个人独力能完成的。这种从发展看问题的观点是正确的。接着,文章指出无论学术文化还是百工技艺都是经过长期发展才完善的,杜诗、韩文、颜书、吴画均在前人基础上集大成,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古今之能事毕矣”。这个评论一直存在,无论是什么朝代仍不变,说明作者卓有识见。然后,文章分析了吴道子深厚的画功,用比喻手法生动地说明了他的画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最后,文章非常辩证地阐述了吴画的精髓,并指出好的艺术品有强烈鲜明的个性。作者还感叹当时吴画的真迹太少,所见多为假冒伪劣。
这篇文章在创作艺术方面,本文主要采取了衬托和比喻的手法。以杜甫、韩愈、颜真卿所共知的笔法之精,更能衬托出吴道子笔法高超,堪称“画圣”。又以“游刃余地”和“运斤成风”的故事作比喻,生动地说明吴道子的绘画达到炉火纯青绝妙的境界,“盖古今一人而已”。
“嘉陵江水此东流,望喜楼中亿阆州。”起笔扣题,突出“别”字。诗人站在望喜楼上,注目嘉陵江水滔滔东流,不禁油然升起依依不舍的心情。诗人极目望去,又忆起那远在中游的阆州,思绪为之一顿。
“若到阆州还赴海,阆州应更有高楼。”嘉陵江经阆州后继续向东南流去,到重庆汇入长江,最终流入东海,故曰“赴海”。“应更”是肯定句,前行匆匆,无暇游赏,而此行又不经此,当然不可能再到阆州的“高楼”眺望嘉陵江水了。“阆州”也是写实,而不是未曾涉足的想象,从而更增强了“别”的韵味。
第一首重在远眺嘉陵江,从宏观着笔,第二首重在写嘉陵江水之澄碧,于细微处见精神。
“千里嘉陵江水色,含烟带月碧于蓝。”诗人把视线收回,注目脚下的江水;江天一色,千里嘉陵,烟波浩渺,它象皓月那样洁白,又比纯蓝还碧。诗人尽情描摹江水之美,以增加不忍“别”之情。
“今朝相送东流后,犹自驱车更向南。”这里把江水人格化了,也就是把自然人格化。江水变成了有生命力的东西了,这样也遂使诗的意境得到了升华。“犹”,有不忍之意,“更向南”意谓前途渺茫。诗人尽管受柳仲郢之邀,但此行如何,还未可预料,故尔发出“犹自驱车更向南”,以收束全篇。
这两首绝句通过赞美嘉陵江水,抒发了自己对大自然的依恋,从而也反衬了人世间的倾轧、污浊。诗曾有自注:“此情别寄。”当指另有所寄,这或许就是人情冷暖,世风日下,李商隐虽有才华和政治抱负,但时时受到猜忌、排挤。王氏卒后,他更觉无所依托,人生飘泊,内心矛盾也偶尔流露。他渴望得到知音,但现实社会知音难觅,只好钟情于嘉陵江水,聊以片刻的自慰。
这两首绝句是联章体,紧紧围绕嘉陵江来抒发情感。前者重虚写,以想象嘉陵江壮阔景象,但虚中含实;后者重写实,以细腻的笔触,抒发自己的无尽山水之情,但实中寓虚。这组诗以江水为核心,从不同侧面加以描摹。从其过程上看,写其上游、中游、下游,淡淡勾渤几笔,写出江水的博大;从其特色上看,写其“江水色”、“含烟”、“带月”、“碧于蓝芝,极富画意;从其人格化上看,有“相送”,人送江,江送人,生动活泼。
此诗头二句写初到柳州时的感受。“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这两句是总起,“不可亲”三字,深含感叹之情,很自然地开启下文。
中间四句接着写峒氓的生活、习俗。柳州峒氓,多住在山村,日常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盐,要到郡城集市去买,所以三、四两句接着描写他们赶集的情景:“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虚人。”这两句是用倒置法,说峒氓们赶集买盐往返甚是辛苦。第五句“鹅毛御腊缝山罽”,写峒氓御寒之物,说在天气寒冷的腊月里,峒氓们用鹅毛制成的被子来抵御寒冷。下句接着写峒氓的迷信风俗。“鸡骨占年拜水神”。“鸡骨占年”,是峒氓的迷信风俗,以为占卜可以知道年景的好坏。“拜水神”,即向水神礼拜。峒氓们用鸡骨去占卜,问水神祈祷一年的好收成。以上四句描写了柳州峒氓的贫苦生活和迷信风俗,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
最后两句抒写心意,表示愿意随俗。“愁向公庭问重译,欲投章甫作文身。”《庄子·逍遥游》里说:宋国人到越国去贩卖章甫这种礼帽,越国人断发文身,用不着这种礼帽。这里化用这个故事,表示愿意随俗。作者不乐意只在公庭上通过译员来和峒氓接触,而宁愿抛掉中原的士大夫服装,随峒氓的习俗,在身上也刺上花纹,学习他们的样子,与他们亲近。
这首诗用朴素的语言,如实地描写出诗人和柳州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接近的情况。起初虽然感到“异服殊音不可亲”。最后却“欲投章甫作文身。”诗人自己本来不信神,而民间有迷信风俗,但他不肯疏远他们,而愿意和他们在一起,表现出了入乡随俗的思想。对一个封建社会中的地方官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因为这样,他在柳州刺史任上,施政能够从人民的生活实际出发,为他们兴利除弊,做了不少有利于民的好事,如减轻赋税,引导人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兴办学校,培养人才,特别是想方设法赎回许多被典质的贫苦人民的子女,使他们从奴隶的命运中解放出来,因此作者任柳州刺史虽仅四年便病逝了,却一直深为柳州人民感激和怀念不已。至今柳州还有纪念他的“柳侯祠”。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