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诗人骑着马在东流的驿道上行进。只见四周山高林密,绿色屏障连绵起伏,初升的太阳被遮得严严实实。直到早饭时分,依然雾气迷蒙。诗人策马走过两所邮舍(宋代的邮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之后,路边的人家才相继打开竹编的门。渐渐地,一切都苏醒了,活闹了。路边的冬青树散发出缕缕清香,惹得野蜂成群而来,上下飞舞;园里的春荞麦有的已经结实,馋嘴的山雀不时前来啄食。置身子这个宁谧幽静而又生机勃发的环境里,倍感身心酣畅,真是难得的享受。诗人转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离去,大江滚滚,天风吹衣,自是气势非凡,然而,“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离开自己的家乡兴国愈来愈远,离开自己熟悉依恋的山区景物愈来愈远,那孤凄惆怅的情怀便会与日俱增。诗的末联语极豪放,但结句“万里天风吹客衣”,着“客”字,顿呈回环跌宕之势,隐隐透露出游子的哀伤,与前六句意脉相连,浑然一体。
朴素、真切是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开头从山区的常态落笔,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读来倍感亲切,有如身临其境。原因之一是:它真实地展示了山区早晨(严格地说是上午大部分时间)所特有的环境气氛,不加修饰而境界顿出。原因之二是:诗人善于用虚字勾连烘托,使之前后关照,而又承转自然,不着痕迹。如次旬的“且”字除强调雾露稠密,久不消散这一山区特有的景象外,还和第三句的“已”、第四句的“渐”相互映照,起了浓化情境、突出题旨的作用。
作者王质常以苏轼自况,他的诗放旷不羁,也确乎有点苏轼的气派。以这首为例,脚韵全然合律(除首句押“支”韵,余皆押“微”韵。宋人诗首句常邻韵通押,故不可视为出韵),中间两联对仗也很考究,当是律诗无疑。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处甚多,如首句第二字“高”,四句第二字“家”,当用仄声处却用了平声,纯是拗体,读来自有一种挺拔瘦硬之感,与情韵悠长的唐调不同。
前三联都是描述“东流道中”景物的笔墨,没有大的起伏跳荡,末联落笔于时空的现场之外,风波突起,境界大异。诗人借助于自己的联想能力和腾挪功夫,使作品显得豪气横生,充分体现了宋诗风格。
上片,词人描写了自己与朝云二人的自然体态与清净的心境。“白发苍颜,正是维摩境界。”词人贬到惠州,已年老容衰;然而他的心地进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维摩清净无欲的境界。值得词人晚年自我欣慰。而朝云呢“空方丈、散花何碍。”她随词人南迁,仍年青貌美,陪伴词人度着贬谪生活。在“方丈”的小天地里学佛,且如同天女散花,与词人一同切磋佛教教义,终有助于词人成为维摩式的心地澄明的佛家人。此等描叙,不是词人的创作虚构,而是他“清净独居一年有半”的真实写照。朝云在他心中是位可爱的女性人物。所以朝云那“朱唇筋点,更髻鬟生彩”的美丽动人的形象仍在他笔下闪光。东坡表明他爱朝云胜于教徒爱教,够虔诚的了,只好又拿出佛教的轮回思想,“千生万生只在”,永远海誓山盟,铭刻于心,付诸诗文。
下片,回忆美好往昔,祝愿朝云来日健康。“好事心肠,著人情态;闲窗下,敛云凝黛。”“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曾记得,你那乐于助人,成全先生的事业,你那“一生辛勤,万里随从”的宽阔胸怀,就表现在你的高洁的情感与媚人的仪态上。曾记得,“闲窗下”,挑灯伴读,学习佛经,又是那样的“敛云凝黛”,严肃之至,好不欢快。很快,词人从回忆的镜头中化出,回到面对面的梳妆台前。看“明朝端午”,万人欢庆传统佳节。在众多的活动中,词人认为最有意义的是学古人而“佩兰”。屈原在《离骚》中就赞赏“纫秋兰以为佩”的节日服饰。它既能健身芳心,又能给人以审美情趣,所以词人嘱咐朝云“待学纫为佩”,以此让朝云表现出高洁的形象。朝云只觉东坡对自己太好了。不过许多的诗文是言有尽而意无穷,长久的心愿便是要求东坡“寻一首好诗,要书裙带”,作为终身的记念。
全词写词人对朝云的深情,深化到如佛教徒对待释迦牟尼那样虔诚的程度。涛涛夜话道家常,情思绵绵无尽期,诚可谓“略去洞房之气味,翻为道人之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