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纯写闭门寥落之感。整首诗篇好似一幅形象鲜明、艺术精湛的画卷。读者把它慢慢地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灞原上空萧森的秋气:撩人愁思的秋风秋雨直到傍晚才停歇下来,在暮霭沉沉的天际,接连不断的雁群自北向南急急飞过。连番的风雨,雁儿们已经耽误了不少行程,好不容易风停雨歇,得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宿处。这里用一个“频”字,既表明了雁群之多,又使人联想起雁儿们急于投宿的惶急之状。古人每见雁回,易惹乡思。读者继续打开画卷,景象则由寥廓的天际渐渐地转到地面,转到诗中的主人。只见风雨中片片黄叶从树上飘落下来,而寄居在孤寺中的一个旅客正独对孤灯,默默地出神。“落叶他乡树”这句,很值得玩味。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诗人在他乡看到落叶的情景,不能不有所感触。自己羁留异地,不知何时才能回到故乡东海(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其心情之酸楚,完全渗透在这句诗的字里行间。“寒灯独夜人”,一个“寒”字,一个“独”字,写尽客中凄凉孤独的况味。不难想象:一灯如豆,伴着一个孤寂的身影。夜已深了,寒意重重,在寒气包围中,灯光更显得黯淡无力,而诗人孤独凄苦的心情也随之更进了一层。“寒”与“独”起着相互映衬的作用:由寒灯而显出夜长难捱,因孤独而更感到寒气逼人。
五、六两句让画卷再向下推移,它不仅显示了更大的空间,更细的景物,而且出神入化,展现了诗人的心境。这时夜阑人静,连秋虫都已停止了歌唱,只有露珠滴落在枯叶上的响声,一滴接着一滴,虽很微弱,却很清晰。这句“空园白露滴”用的是以“动”烘托“静”的手法,比写无声的静更能表现环境的寂静,露滴的声音不但没有划破长夜的寂静,反而更使人感到静得可怕。连露滴的声音都可听到,就没有什么比这更寂静的了。下一句“孤壁野僧邻”同样是用烘托的手法。明明要说的是自己孑然一身,孤单无依,却偏说出还有一个邻居,而这个邻居竟是一个绝迹尘世、犹如闲云野鹤的僧人。与这样的野僧为邻,诗人的处境的孤独就显得更加突出了。这两句在写景的同时进一步写出了诗人的心境:秋夜孤房连露滴的声音都可听到,正说明他思潮起伏,长夜无眠;而所与为邻的只有一个野僧,表明他正想到自己已经被抛出世外,不知何日才能结束这种生涯。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诗的最后两句也就与前面的描写自然衔接起来,不显得突兀。
最后两句直接说出诗人的感慨:“寄卧郊扉久,何年致此身?”诗人为了求取官职来到长安,在灞上(又作“霸上”,长安东)已寄居多时,一直没有找到进身之阶,因而这里率直道出了怀才不遇的苦境和进身希望的渺茫。
这首诗写景,都是眼前所见,不假浮词雕饰;写情,重在真情实感,不作无病呻吟。因此,尽管题材并不新鲜,却仍有相当强的艺术感染力。
就诗论诗,此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此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这一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此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此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此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诗的三、四句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日日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日日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日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日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此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此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
前544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吴国派公子札访问鲁国,《左传》对经过情形有详细记载。当时的吴王馀祭是公子札的二哥。吴国在公子札的父亲寿梦就位时(前585年)就已称王。但中原诸国还是视吴国为蛮夷之邦,《春秋》记事称之为“吴子”,“子”的爵位在公、侯、伯之下,所以实际上是贬称。而《公羊传》出于“诸夏”的民族偏见和地域偏见,甚至否认吴国“有君、有大夫”,对《春秋》记事用语理解为抬高了吴国的地位。
这篇文章是《春秋公羊传》解释《春秋》为什么用“吴子”肯定吴国“有君”,用“聘”肯定吴国“有大夫”的。全文层层设问,步步深入,以事实说明公子札的贤、仁、深明大义,正是他使吴国在诸夏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