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描绘了一幅线条明快简洁且充满生机活力的淡墨山水图,借此来表达诗人渴望能早日摆脱世俗的一种坦荡淡泊的情怀。全诗风格平淡浑朴,采取象征手法,写景寓志,以云水的逍遥自由比喻恬淡的胸怀与闲适的心情,用泉水激起的自然波浪象征社会风浪,言浅旨远,意在象外,寄托深厚,理趣盎然。
“天平山上白云泉,云自无心水自闲。”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太平山上的白云泉清澈可人,白云自在舒卷,泉水从容奔流。
起句即点出吴中的奇山丽水、风景形胜的精华所在。天平山在苏州市西二十里。“此山在吴中最为崷崪高耸,一峰端正特立”(宋范成大《吴郡志》卷十五),“巍然特出,群峰拱揖”,岩石峻峭,山上青松郁郁葱葱。山腰依崖建有亭,“亭侧清泉,泠泠不竭,所谓白云泉也”,号称“吴中(今江苏苏州)第一水”,泉水清冽而晶莹,“自白乐天题一绝句”,“名遂显于世”(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中《山》)。
然而这一名山胜水的优美景色在诗人眼里暗中却呈现为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无牵无挂;泉水淙淙潺流,自由奔泻,从容自得。诗人无意描绘天平山的巍峨高耸和吴中第一水的清澄透彻,却着意描写“云无心以出岫”的境界,表现白云坦荡淡泊的胸怀和泉水闲静雅致的神态。句中连用两个“自”字,特别强调云水的自由自在,自得其乐,逍遥而惬意。这里移情注景,景中寓情。“云自无心心自闲”,恰好是诗人思想感情的自我写照。
“何必奔冲山下去,更添波浪向人间。”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白云泉啊,你又何必冲下山去,给原本多事的人间再添波澜。
唐敬宗宝历元年(825)至二年,白居易任苏州刺史期间,政务十分繁忙冗杂,“清旦方堆案,黄昏始退公。可怜朝暮景,消在两衙中”(《秋寄微之十二韵》),觉得很不自由,面对闲适的白云泉水,对照自己“心为形役”的情状,不禁产生羡慕的心情,一种清静无为、与世无争的思想油然而生。自元和十年(815)白居易贬官江州司马以后,济世的抱负和斗争的锐气渐渐减少,而“知足保和”、独善其身的思想则逐渐增加。在苏州刺史任上,他深深感到“公私颇多事,衰惫殊少欢。迎送宾客懒,鞭笞黎庶难”(《自咏》),渴望能早日摆脱恼人的俗务。结尾两句流露出“既无可恋者,何以不休官”的情绪,集中反映了诗人随遇而安、出世归隐的思想,表现是了诗人后期人生观的一个侧面。
然而,这一名山胜水的优美景色在诗人眼帘中却呈现为:“云自无心水自闲”。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无牵无挂;泉水淙淙潺流,自由奔泻,从容自得。诗人无意描绘天平山的巍峨高耸和吴中第一水的清澄透澈,却着意描写“云无心以出岫”的境界,表现白云坦荡淡泊的胸怀和泉水闲静雅致的神态。句中连用两个“自”字,特别强调云水的自由自在,自得自乐,逍遥而惬意。这里移情注景,景中寓情,“云自无心水自闲”,恰好是诗人思想感情的自我写照。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八十九。下面是李白研究学会理事、四川诗词学会理事、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周啸天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严羽有一段论诗名言:“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沧浪诗话》)离了具体作品,这话似玄乎其玄;一当联系实际,便觉精辟深至。且以张说这首标志七绝进入盛唐的力作来解剖一下。
这是送别之作。诗中送别之意,若不从兴象风神求之,那真是“无迹可求”的。
谪居送客,看征帆远去,该是极其凄婉的怀抱(《唐才子传》谓张说“晚谪岳阳,诗益凄婉”)。“天涯一望断人肠”(孟浩然),首句似乎正要这么说。但只说到“巴陵一望”,后三字忽然咽了下去,成了“洞庭秋”,纯乎是即目所见之景了。这写景不渲染、不著色,只是简淡。然而它能令人联想到“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楚辞·九歌·湘夫人》)的情景,如见湖上秋色,从而体味到“巴陵一望”中“目眇眇兮愁予”的情怀。这不是景中具意么,只是“不可凑泊”,难以寻绎罢了。
气蒸云梦、波撼岳阳的洞庭湖上,有座美丽的君山,日日与它见面,感觉也许不那么新鲜。但在送人的今天看来,是异样的。说穿来就是愈觉其“孤”。否则何以不说“日见‘青山’水上浮”呢。若要说这“孤峰”就是诗人在自譬,倒未见得。其实何须用意,只要带了“有色眼镜”观物,物必著我之色彩。因此,由峰之孤足见送人者心情之孤。“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四溟诗话》),却于有意无意得之。
关于君山传说很多,一说它是湘君姊妹游息之所(“疑是水仙梳洗处”),一说“其下有金堂数百间,玉女居之”(《拾遗记》),这些神仙荒忽之说,使本来实在的君山变得有几分缥缈。“水上浮”的“浮”字,除了表现湖水动荡给人的实感,也微妙传达这样一种迷离扑朔之感。
诗人目睹君山,心接传说,不禁神驰。三句遂由实写转虚写,由写景转抒情。从字面上似离送别题意益远,然而,“闻道神仙——不可接”所流露的一种难以追攀的莫名惆怅,与别情当有微妙的关系。作者同时送同一人作的《岳州别梁六入朝》云:“梦见长安陌,朝宗实盛哉!”也有同一种钦羡莫及之情。送人入朝原不免触动谪宦之感,而去九重帝居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也算“登仙”。说“梦见长安陌”是实写,说“神仙不可接”则颇涉曲幻。羡仙乎?恋阙乎?“诗以神行,使人得其意于言之外,若远若近,若无若有”(屈绍隆《粤游杂咏》),这也就是所谓盛唐兴象风神的表现。
神仙之说是那样虚无缥缈,洞庭湖水是如此广远无际,诗人不禁心事浩茫,与湖波俱远。岂止“神仙不可接”而已,眼前,友人的征帆已“随湖水”而去,变得“不可接”了,自己的心潮不禁随湖水一样悠悠不息。“心随湖水共悠悠”,这个“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结尾,令人联想到“惟见长江天际流”(李白),而用意更为隐然;叫人联想到“惟有相思似春色,江南江北送君归”(王维),比义却不那么明显。浓厚的别情浑融在诗境中,“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死扣不着,妙悟得出。借叶梦得的话来说,此诗之妙“正在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不假绳削,故非常情能到”(《石林诗话》)。
胡应麟认为此诗“句格成就,渐入盛唐”,他所作的评价是公允的。七绝的“初唐标格”结句“多为对偶所累,成半律诗”(《升庵诗话》),此诗则通体散行,风致天然,“惟在兴趣”,全是盛唐气象了。作者张说不仅是开元名相,也是促成文风转变的关键人物。其律诗“变沈宋典整前则,开高岑后矫清规”,亦继往而开来。而此诗则又是七绝由初入盛里程碑式的作品。
诗人着意突出梅花之品节,而不是突出其形之美。梅花不慕盛春之荣华,不畏霜雪,也不步他花之后尘,独自在冰天雪地之中傲然开放。
诗歌为突出梅的高尚品节,从三层意义上进行对比描写:
一是开放于“竹梢深处”,荒林、苔藓之类更烘托出梅之清高风格;
二是与南雪相比,与桃杏众花相比,南雪易于消融,而梅花却不易凋谢,梅花也不像桃杏众花那样,轻易委身于东风;
三是以其生长环境之恶劣、冷寞烘托其品节,即使在野桥边、寒谷中,它也能显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
此诗托物寓志,借梅花抒发自己真实情感。在张道洽的所有梅花诗中,确为上乘之作。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