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叙述的是少女临出嫁前庄重严肃地准备祭品和祭祀的情况,详实地记载了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反映了当时的风尚习俗。
根据文献可以知道,在古代,贵族之女出嫁前必须到宗庙去祭祀祖先,同时学习婚后的有关礼节。这时,奴隶们为其主人采办祭品、整治祭具、设置祭坛,奔走终日、劳碌不堪,这首诗就是描写她们劳动过程的。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两问两答,点出采蘋、采藻的地点,次章两问两答,点出盛放、烹煮祭品的器皿,末章两问两答,点出祭地和主祭之人。
俗话说:“上供神吃,心到佛知。”这些普普通通的祭品和繁琐的礼仪,却蕴积着人们的寄托和希冀,因而围绕祭祀的一切活动都无比虔诚、圣洁、庄重,正如《左传·隐公三年》所说:“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因此,诗人不厌其烦,不惜笔墨,层次井然地叙写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将繁重而又枯燥的劳动过程描写得绘声绘色。
这首诗的艺术魅力主要源于问答体的章法,而其主要构成因素就是五个“于以”的运用。全诗节奏迅捷奔放,气势雄伟,而五个“于以”的具体含意又不完全雷同,连绵起伏,摇曳多姿,文末“谁其尸之,有齐季女”戛然收束,奇绝卓特,烘云托月般地将季女的美好形象展现给读者。
这首诗是评苏轼及其后学的诗,可与第二十二首对照看。苏轼是一位天才的文学巨匠,在等多方面都达到极高的造诣,堪称宋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苏轼学博才高,以翻新出奇的精神对待艺术规范,纵意所如,触手成春,在艺术上开一代之风。苏诗虽然有议论化、散文化倾向,但是由于苏轼杰出的才能,他的诗多数比喻生动新奇,妙喻连生;用典稳妥精当,浑然天成;对仗精工活泼,不落俗套。苏轼对艺术技巧的把握可谓挥洒自如,如行云流水不留锻炼痕迹。所以元好问给予苏轼诗歌以高度评价,称赞他的诗是经得起锤炼,不受纤尘的真金。
苏轼在当是文坛上有巨大的声誉,有许多文人围绕在其周围。著名的有苏门四学士: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这四人都没有继承苏轼的思想和艺术。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开创者,秦观长于词,其诗如词一样婉约。张、晁成就不大。至于其他后学者既没有苏轼的思想,又没有苏轼的才力,往往在文字、典故、辞藻方面追求新奇,以至于怪样百出。于是在这首诗的后两句,元好问不满并批评了这种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