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寓言性质的小品文。作者在文中以谪龙自比,用轻蔑的态度回击了腐朽势力对自己的侮辱,表现了决不与那些“非其类”的人们同流合污的昂扬气概。文章内容神奇瑰丽,形象生动,富有浪漫主义色彩。
作者当时的处境和文中的谪龙——奇女子一样。这个奇女子,是一个性格坚强、光彩照人的女神形象。虽然被贬,心中志趣未消。她的人身志趣容不得外人轻辱冒犯。她捍卫自己的圣洁,正如同作者要保持自己人格的完美一样,一直坚定不移。这里显示了作者在发扬古代士大夫“可杀不可辱”的凛然正气。当然作者对朝廷仍然心存幻想。所谓“七日当复”,即是说朝廷不久就会收回成命,招作者重归长安,加以重用的。殊不知作者至死也没有再回到朝廷任职。被贬十四年后客死于柳州刺史任上。这正是历代士大夫认识上的悲剧:就算朝政混乱,君主还是好的;小人虽然横行一时,正人君子终会有好报。然而,残酷的现实,无情地打破了作者一类的善良的知识分子的美梦。文章结句“非其类而狎其谪,不可哉!”的严正警示,更令读者深切感受到处于逆境中的作者不甘受辱而自我保护、自我期许的人格精神。
文章通篇记述了扶风马孺子所讲少年时的一段见闻,只有篇末两句是作者的话,但是含义却非常深刻。全文具有借谪龙以喻谪人的象征性,具有强烈鸣不平的现实指向性和警示性。而作为文学作品,它又极生动形象。奇幻惊警。从奇女初谪人间时的“有光晔然”和华丽穿戴,到她被贵游少年狎辱时的“頩尔怒焉”、“今吾虽辱尘土中,非若俪也。吾复且害若”,再到她七天之后取杯水饮之,呼嘘云气,化为白龙,徊翔在天的变化,无不悚人耳目,使读者对其事始则同情,终而快意。
此诗犹如一首悲愤的乐曲。全诗八章,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前三章),将日食、月食、强烈地震同朝廷用人不善联系起来,抒发自己深沉的悲痛与忧虑。诗人不理解日食、月食、地震发生的原因,认为它们是上天对人类的警告,所以开篇先说十月初一这天发生了日食。“日者,君象也”,夏末老百姓即以日喻君。日而无光,在古人是以为预示着有关君国的大灾殃。诗人将此事放在篇首叙出,使人震惊。第二章将国家政治颓败、所用非人同日食联系起来议论,第三章又连带叙出前不久发生的强烈地震。诗人关于这些极度反常的自然现象的描述,表现了他对于国家前途的无比担忧和恐惧。诗中写的地震有史实记载,《国语·周语》:“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是岁三川竭,岐山崩。”诗中“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具有特征性的大特写使两千多年后的人读起来,仍然感到惊心动魄。诗人的如椽巨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历史上少有的巨大的灾变图。
第二部分(中三章),回顾与揭露当亦执政者的无数罪行。诗的第一部分节奏强烈,写出了诗人所见到的上天震怒的状况,在震惊与恐惧中又缠绕着诗人无限的忧伤。他不明白当亦执政者为何不行善政制止天灾,这就很自然地过渡到诗的第二部分。这一部分开列了皇父诸党的清单,把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些人从里到外把持朝政,欺上瞒下。皇父卿士,不想怎样把国家治理好,而是强抓丁役,搜括民财,扰民害民,并且还把这种行为说成是合乎礼法的。他把聪明才智全用在维护自己和家族利益上;他看到国家岌岌可危,毫无悔罪之心,也没有一点责任感,自己远远迁于向邑,而且带去了许多贵族富豪,甚至不给周王留下一个有用的老臣。用这样的人当权,国家没有不亡之理。然而,是谁重用了这些人呢?诗人用“艳妻煽方处”一句含蓄地指出了居于幕后的周幽王。
第三部分(后二章),写诗人在天灾人祸面前的立身态度。他虽然清醒地看到了周朝的严重危机,但他不逃身远害,仍然兢兢业业、尽职尽公。在忠直与邪恶两类臣子中,诗人是属于忠直的一类;在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中,诗人又是属于失败的一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诗人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是一致的。在诗中,诗人哀叹个人的不幸,哀叹政治的腐败、黑暗与不公,实际上也就是在哀叹着国家的命运。所以说,这一部分同前两部分是有联系的。诗人从三个角度有力地表现了忧国这个主题。
此诗的语言基本上是直言抒写,喷涌而出,但有的地方也采用反语和冷峻的讽刺,如“艳妻煽方处”、“皇父孔圣”。有的语言表现力很强,如说皇父等人强霸百姓田产时,用“予不戕,礼则然矣”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强词夺理、蛮横霸道。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