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这篇文章节选自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第一回。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选作课文时有改动。文章是古代白话文(又称古白话),有些词语与现代语言有区别,因此,读懂这篇文章是教学的重点。
文章主要写了花果山上一块仙石孕育了一只石猴,这石猴与群猴玩耍时,看到了水帘洞其它猴都不敢跳,因敢于第一个跳进水帘洞,被群猴拜为猴王,表现了石猴敢作敢为、无所畏惧的特点。
文章按事情发展的顺序,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自然段,讲石猴出世及他的生活情况;第二部分为第二至第三自然段,讲石猴和群猴一起寻找山涧源头,来到瀑布旁,石猴第一个跳入了瀑布,发现了水帘洞;第三部分为第四自然段,写群猴进入水帘洞,拜石猴为王。
这首绝句,字面上明白如话,但对它的主旨,历来注家颇多异议。有人认为它只是赞美乐曲,并无弦外之音;有人则认为它表面上看是在赞美乐曲,实际上却含讽刺,劝诫的意味。说是语含讽刺,耐人寻味的是,作者并没有对花卿明言指摘,而是采取了一语双关的巧妙手法。字面上看,这俨然是一首十分出色的乐曲赞美诗。
第一句“锦城丝管日纷纷”。锦城,即锦官城,成都市的别名。丝,指弦乐器;管,指管乐器。丝管,代指音乐。日,这里是每日的意思。纷纷,形容音乐声络绎不绝。意思是说,锦官城里奏起管弦音乐,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丝管”二字点出全诗描写的对象。点明之后,便从各种角度对它进行描绘。先用“纷纷”二字写出其连绵、和谐、化无形的乐曲为有形之物,形象地写出管乐声与弦乐声相互交错、追逐的情景。
第二句“半入江风半入云”。意思是说:音乐的响声一半散入江风中,一半散入云层中。“入江风”,是说声音广传地面;“入云”,是说声音上冲天空。从地到天,到处都传播着音乐的声响。两个“半入”重复使用,造成音律的回环、流畅,与那弥漫宇宙的音乐声正相和谐,具有很深的情趣。
第三、四句,“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意思是说,这样的乐曲只能是天上才有的,人世间有能听到几回呢?古人认为,只有天上的仙乐才是最美妙的。作者把“此曲”看作是天上的仙乐,这就是极度写出它的不同凡俗;然后,又用人间的罕闻,进一步写出它的珍贵。这两句是在前面写实的基础上,通过想象,从虚处下笔,把“此曲”之美好推到绝伦的地步。虚实结合,互相照应,完美地表现出了乐曲的精绝。
全诗四句,前两句对乐曲作具体形象的描绘,是实写;后两句以天上的仙乐相夸,是遐想。因实而虚,虚实相生,将乐曲的美妙赞誉到了极度。
然而这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其弦外之音是意味深长的。这可以从“天上”和“人间”两词看出端倪。“天上”,实际上指天子所居皇宫;“人间”,指皇宫之外。这是封建社会极常用的双关语。说乐曲属于“天上”,且加“只应”一词限定,既然是“只应天上有”,那么,“人间”当然就不应“得闻”。不应“得闻”而竟然“得闻”,不仅“几回闻”,而且“日纷纷”,于是,作者的讽刺之旨就从这种矛盾的对立中,既含蓄婉转又确切有力地显现出来了。
首诗无疑是赞叹花敬定所赏音乐的高级,但仔细体味,其中是含有讽刺意思的。花敬定作为一名武将,立功之后终日以歌舞为乐,不再操练兵马,这是有失职分的。作者的讽意并没有诉诸字面,而是隐藏在赞叹乐曲的背后,闪闪烁烁,扑朔迷离,可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既可以把它看成一首赞美音乐的作品,也可以玩味其中的含蕴。
本诗典出南朝宋虞和“论书表”:“羲之性好鹅。山阴昙禳村有一道士,养好鹅十余。右军清旦乘小艇故往,意大愿乐,乃告示求市易,道士不与,百方譬说不能得。道士乃言性好‘道德’,久欲写河上公‘老子’,缣素早办,而无人能书。府君若能自屈,书‘道德过“各两章,便合群以奉。羲之便住半日,为写毕,笼鹅而归。”诗人以简洁精炼的语言把上述故事诗化了,便于人们朗诵、歌唱。
从这首诗中,进一步说明了书法在晋代已成为一种令人神往的艺术品。王羲之在当时已有很大的名气,墨迹已相当值钱。这与诗人在“草书行歌”中说王羲之为“古来几许浪得名”是相矛盾的。由此,“草书行歌”是否确系李白所写也可作为一个怀疑的佐证。
这是一首咏物词,描写新月,比喻拟人,巧妙别致,颇有风格。
上片正面描写,通过比喻拟人表现新月。看那天边初生的新月,像一位美貌绝伦女子,正临镜梳妆时用那画笔画出的一条弯弯的眉毛。要等到夜色中的烟雾消散后,天空澄澈,那时才能看见这一轮新月的美丽——然而细雨烟中,不甚了然,满目还是一片迷蒙。上片虽主要写的是新月,却还应注意到一点,也就是情感上的表现。本来花了很长时间、很多心思,好好化了一番晚妆,要等有人来欣赏自己,然而“准待分明”时,却发现“和雨和烟两不胜”,竟然不能看清这美貌,如何不让人悲伤。这里将新月拟人化了,比成一位女子,弯弯的眉毛高高翘起,好像女子皱眉不高兴似的。但实际的情感从下片可知并不单单是新月的悲伤,而是“此夜红楼,天上人间一样愁”。
下片从侧面描写新月,并且把情感也从新月落到人身上了。不要让待待替代了新月,让它们成为这漫漫黑夜的主角,须慢慢坚持,总会有变成玉盘圆月的那一夜。
上片写景,下片抒情,上片写月,下片写人,最后一句“天上人间一样愁”将上下两片、天上人间联系起来,情景交融。
这首词中“红楼”可以有多种解释。一种是红色的楼房,如史达祖《双双燕》中:“红楼归晚,看足柳昏花暝”,洪升《长生殿·偷曲》:“人散曲终红楼静,半墙残月摇花影”。两句中的“红楼”都是指这个意思。第二种解释是富贵人家中,女子居住的闺房称为“红楼”,如白居易《秦中吟》:“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王庭珪《点绛唇》词:“花外红楼,当时青鬓颜如玉”。第三种解释是旧事妓女居住的地方,周友良《珠江梅柳记》卷二载:“二卿有此才貌,误落风尘,翠馆红楼,终非结局,竹篱茅舍,及早抽身。”当然还有《红楼梦》之所谓“红楼”,大概是由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缘故,这“红楼”应是第一种意思。
至于此首词中“红楼”的意思,向来应该是第二种,富贵家庭中女子的闺房,因为这符合词人的总体风格以及社会环境。事实上,明清以来,文人的诗词中妓女的成分已经远少于唐宋,原因就在于唐宋妓女一般是艺伎,她们多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或更歌善舞,或长于填词写诗歌,所以那时文人多喜欢来往其间;然而明清以来,妓院就成为真正的烟柳之地,文化氛围也消失殆尽,艺伎就不是主流,文人也不齿于此了。所以从这两方面看,纳兰性德这里的红楼应该是第二种意思,或者是第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