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哭花”的小诗,以落花自比,借哭落花以抒发身世之感,悲愁、愤懑之情一贯到底,读来感人肺腑。
首句写花儿迟开。“香结”,即香气凝结。“破颜”,把花比作美人,指花开。全句意思是;曾经发愁花儿开得很迟。起笔便言愁,为全诗定下了愁的基调。
第二句写花儿很快就凋落了。“妖红”,形容花色十分鲜艳。“委地”,即落地。全句意思是:如今看见花时,红艳艳的花瓣儿落了一地。通过花儿凋落的惨象,写花儿既迟开又早落的悲惨命运,承接第一句的愁,进一步言悲。
第三句直接抒发作者的身世之感。“争”,即怎、怎么。全句的意思是:如果是有感情的人,面对落花,怎么能不失声痛哭?我们知道,心情愉快的人见到落花,并不会产生伤感的心情。作者之所以因花迟开而愁,见花早落而悲,完全是因为作者因不肯附“逆”而遭忌后满怀悲愁愤懑之情的缘故。落花触发了作者的身世之感,作者带着身世之感看落花,便更觉落花之悲惨,因此便按捺不住发出了“若是有情争不哭”的呼声。
第四句进一步抒发身世之感。“西施”是越国的绝色美女,为了国家的命运而嫁给吴王,功成后随范蠡泛舟五湖,传为千古佳话。作者以西施比喻花,极言花之美丽、高洁。全句意思是:昨夜一场无情的风雨,葬送了西施一样美丽、高洁的花。这一句是对花儿凋落的原因的解释,也是承接第三句,进一步抒发作者的悲愤之情。自然界的风雨,象征着政治上的腥风血雨。对自然界风雨的愤恨,也是对政治上邪恶势力的控诉。白热化的激情,通过精巧贴切的比喻表达出来,就使这句诗具有了很强的艺术表现力,成为被后人传诵的名句。宋代大词人周邦彦就化用这句诗的诗意,在《六丑》一词中写道:“为问花何在?夜来风雨,葬楚宫倾国。” 这首诗因景生情,融情于景,以景托情,主观感情和客观描写高度统一,写得深婉感人,催人泪下。
《无家别》和“三别”中的其他两篇一样,叙事诗的“叙述人”不是作者,而是诗中的主人公。这个主人公是又一次被征去当兵的独身汉,既无人为他送别,又无人可以告别,然而在踏上征途之际,依然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仿佛是对老天爷诉说他无家可别的悲哀。
从开头至“一二老寡妻”共十四句,总写乱后回乡所见,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两句插在中间,将这一大段隔成两个小段。前一小段,以追叙发端,写那个自称“贱子”的军人回乡之后,看见自己的家乡面目全非,一片荒凉,于是抚今忆昔,概括地诉说了家乡的今昔变化。“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这两句正面写今,但背后已藏着昔。“天宝后”如此,那么就会想到天宝前的情况。于是自然地引出下两句。那时候“我里百余家”,应是园庐相望,鸡犬相闻,当然并不寂寞:“天宝后”则遭逢世乱,居人各自东西,园庐荒废,蒿藜(野草)丛生,自然就寂寞了。一起头就用“寂寞”二字,渲染满目萧条的景象,表现出主人公触目伤怀的悲凉心情,为全诗定了基调。“世乱”二字与“天宝后”呼应,写出了今昔变化的原因,也点明了“无家”可“别”的根源。“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两句,紧承“世乱各东西”而来,如闻“我”的叹息之声,强烈地表现了主人公的悲伤情绪。
前一小段概括全貌,后一小段则描写细节,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承前启后,作为过渡。“寻”字刻画入微,“旧”字含意深广。家乡的“旧蹊”走过千百趟,闭着眼都不会迷路,如今却要“寻”,见得已非旧时面貌,早被蒿藜淹没了。“旧”字追昔,应“我里百余家”:“寻”字抚今,应“园庐但蒿藜”。“久行见空巷,日瘦气惨凄。但对狐与狸,竖毛怒我啼。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写“贱子”由接近村庄到进入村巷,访问四邻。“久行”承“寻旧蹊”来,传“寻”字之神。距离不远而需久行,见得旧蹊极难辨认,寻来寻去,绕了许多弯路。“空巷”言其无人,应“世乱各东西”。“日瘦气惨凄”一句,用拟人化手法融景入情,烘托出主人公“见空巷”时的凄惨心境。“但对狐与狸”的“但”字,与前面的“空”字照应。当年“百余家”聚居,村巷中人来人往,笑语喧阗;如今却只与狐狸相对。而那些“狐与狸”竟反客为主,一见“我”就脊毛直竖,冲着“我”怒叫,好像责怪“我”不该闯入它们的家园。遍访四邻,发现只有“一二老寡妻”还活着!见到她们,自然有许多话要问要说,但杜甫却把这些全省略了,给读者留下了驰骋想象的空间。而当读到后面的“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时,就不难想见与“老寡妻”问答的内容和彼此激动的表情。
“宿鸟恋本枝,安辞且穷栖。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这在结构上自成一段,写主人公回乡后的生活。前两句,以宿鸟为喻,表现了留恋乡土的感情。后两句,写主人公怀着悲哀的感情又开始了披星戴月的辛勤劳动,希望能在家乡活下去,不管多么贫困和孤独!
最后一段,写无家而又别离。“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波澜忽起。以下六句,层层转折。“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这是第一层转折;上句自幸,下句自伤。这次虽然在本州服役,但内顾一无所有,既无人为“我”送行,又无东西可携带,怎能不令“我”伤心!“近行止一身,远去终转迷”,这是第二层转折。“近行”孑然一身,已令人伤感;但既然当兵,将来终归要远去前线的,真是前途迷茫,未知葬身何处!“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这是第三层转折。回头一想,家乡已经荡然一空,“近行”、“远去”,又有什么差别!六句诗抑扬顿挫,层层深入,细致入微地描写了主人公听到召令之后的心理变化。如刘辰翁所说:“写至此,可以泣鬼神矣!”(见杨伦《杜诗镜铨》引)沈德潜在讲到杜甫“独开生面”的表现手法时指出:“……又有透过一层法。如《无家别》篇中云:‘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无家客而遣之从征,极不堪事也;然明说不堪,其味便浅。此云‘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转作旷达,弥见沉痛矣。”
“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尽管强作达观,自宽自解,而最悲痛的事终于涌上心头:前次应征之前就已长期卧病的老娘在“我”五年从军期间死去了!死后又得不到“我”的埋葬,以致委骨沟溪!这使“我”一辈子都难过。这几句,极写母亡之痛、家破之惨。于是紧扣题目,以反诘语作结:“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意思是:已经没有家,还要抓走,叫人怎样做老百姓呢?
诗题“无家别”,第一大段写乱后回乡所见,以主人公行近村庄、进入村巷划分层次,由远及近,有条不紊。远景只概括全貌,近景则描写细节。第三大段写主人公心理活动,又分几层转折,愈转愈深,刻画入微。层次清晰,结构谨严。诗人还善用简练、形象的语言,写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诗中“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概括性更强。“蒿藜”、“狐狸”,在这里是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谁也不能容忍在自己的房院田园中长满蒿藜。在人烟稠密的村庄里,狐狸也不敢横行无忌。“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仅仅十个字,就把人烟灭绝、田庐荒废的惨象活画了出来。其他如“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也是富有特征性的。正因为是“老寡妻”,所以还能在那里苟延残喘。稍能派上用场的,如果不是事前逃走,就必然被官府抓走。诗中的主人公就是刚一回村,就又被抓走了的。诗用第一人称,让主人公直接出面,对读者诉说他的所见、所遇、所感,因而不仅通过人物的主观抒情表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而且通过环境描写也反映了人物的思想感情。几年前被官府抓去当兵的“我”死里逃生,好容易回到故乡,满以为可以和骨肉邻里相聚了;然而事与愿违,看见的是一片“蒿藜”,走进的是一条“空巷”,遇到的是竖毛怒叫的狐狸,真是满目凄凉,百感交集!于是连日头看上去也消瘦了。“日”无所谓肥瘦,由于自己心情悲凉,因而看见日光黯淡,景象凄惨。正因为情景交融,人物塑造与环境描写结合,所以能在短短的篇幅里塑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反映出当时战区人民的共同遭遇,对统治者的残暴、腐朽,进行了有力的鞭挞。
秋天,他从汴京起程归江南,先回洪外分宁(今江西修水)乡里,然后赴任,一路上写了许多纪游诗。这首诗为途经真州(今江苏仪征)阻风游长芦寺作。伯氏,指黄庭坚之兄黄大临,字元明。长芦寺,据《传灯录》记载:“真州长芦崇福禅院祖印禅师,讳智福,江州人。四处住持,胜缘毕集。三十年间,众盈五百。”可见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寺院。这首诗依黄大临的诗韵而作,故称次韵。在《山谷外集》卷八中,有一首题为《外舅孙莘老守苏州留诗斗野亭庚申十月庭坚和》的诗,作于这首诗之前,韵脚也和这首诗相同。喜欢写次韵诗,是黄庭坚诗的特点之一。
这首诗写长芦寺下所见所遇,抒发了归江南故乡的喜说心情。
起首四句,概括描写长芦寺外景,笔力雄健而自然。行旅之人对风势、风向往往特别敏感。第一句“风从落帆休”,把这种感受写得极其生动。江上行舟,人们往往从船帆上观察风力大小。此时船落下了帆,风也因帆落而停息。这种写法颇为出人意外。第二句“天与大江平”,极写形势的开阔,放眼远望,水天相连,十分壮观。以上为目之所见;三四句写耳之所闻。“僧坊昼亦静”,僧坊即长芦寺。寺院本是幽静的所在,在深秋季节,即使大白天,也常常寂无声息。不过,也不总是一点声音也没有。“钟磐寒逾清”,长芦寺里传来的钟磐之声,在寒风中,听起来更觉清越。这四句诗写了季节、环境、气氛,看似不费力,却极为精警,起笔不凡。
接着用移步换形之法写各处景致。“淹留”四句写登高看景。诗人这次游长芦寺,客观原因是风不顺而滞留。在此诗之前,作者写有《阻风入长芦寺》。可见他颇有空暇,心情相当悠闲,所以能细细游赏。他时而拄杖高岗,闲数座座相连的寺院屋顶;时而路逢幽人,煮茶共话。
接着诗人又换了一个角度,“携手”四句写从高处远望之景。“木末”,树梢。“携手霜木末”,极言立处之高。这句诗是从杜甫《北征》“我行已水滨,我仆犹木末”句化来。诗人倚栏俯视,看到了江潮上涨,看到了往来于永正县(宋代的真州,在唐代为永正县的白沙镇)江面上的船只;远远望去,连飞越建康(今江苏南京)城的鸟儿也看得见。这四句以极生动之笔,描绘了长芦寺登高眺望的一幅雄阔画面。特别是“潮生”、“墙移”、“鸟度”等词语,使整个画面充满了动感。
“薪者”四句,写山中樵夫采得树鸡(一种生在树上的菌子,可食),引起诗人的一番联想。他想象樵夫把采得的树鸡,回家做成具有南方风味的羹汤,又把白玉般的秔米(即粳米),煮成香啧喷的米饭,一家人美美地饱餐一顿。樵夫一家的做饭、烹羹,其实并非诗人亲眼所见,他依然在长芦寺下山间闲行。但是他却从樵夫为一家人的生计而辛苦操劳,对照自己领着朝廷的俸禄,顿顿饱饭,还在这里游逛,渐愧之情油然而生。字里行间反映了作者可贵的爱民思想。
最后四句写听到鸟叫声的感受。突然,草木丛中传来思归乐的啼叫声。思归乐是一种形状如斑鸠的小鸟,暮春时节,鸣声像“不如归去”,人们听到它的叫声,就会起思乡之情。古代诗人专有描写这种鸟的,如唐代元稹在《思归乐》中写道:“山中思归乐,尽作思归鸣。应缘此山路,自古离人征。”白居易在《和〈思归乐〉》中也说:“山中不栖鸟,夜半声嘤嘤。似道东归乐,行人掩泣听。”在离人听来,思归乐的叫声是凄凉的。可是黄庭坚这次归江南顺道回乡,感觉就大不一样了。在诗人耳中,思归乐的叫声不啻一曲动听的歌。思归乐在明亮的夕阳下婉转吟唱,十分悦耳,充满了温情。他在《阻风入长芦寺》诗中也曾流露了这种喜悦心情:“岁寒风落山,故乡喜言旋!”他自1067年(治平四年)登进士第,任汝州叶县(今属河南)尉,到这次赴太和知县任,中间整整相隔十三年,内心是十分高兴的。
“丛祠”四句和前面相接,是经过诗人精心构思的。细细寻去,针线极密。由“闲行”而听到“丛祠”(草木茂盛处的土地庙)思归乐的叫声;从“不如归去”的叫声,想到他正在回乡路上,喜上心来;这次回乡已在岁末,不久春天即将来临,那时薇蕨已经长得茂盛,聊能充饥,和前面“饱饭愧闲行”句相呼应。
清代方东树说:“山谷之妙,起无端,大笔如椽,转折如龙虎,扫弃一切,独提精要之语。每每承接处,中亘万里,不相联属,非寻常意计所及。”(《昭昧詹言》卷十)这首诗正是体现了这一艺术特点。更为可贵的是,这首诗气象“雄远壮阔”,却并不显得作者在用力,可见诗人功力之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