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祖籍昌黎郡”,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秘书郎韩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从平“淮西之乱”。直言谏迎佛骨,贬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迁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并从祀孔庙。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并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导“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写作理论,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 428篇诗文
张孜生当唐末政治上极其腐朽的懿宗、僖宗时代。他写过一些抨击时政、反映社会现实的篇,遭到当权者的追捕,被迫改名换姓,渡淮南逃。他的诗大都散佚,仅存的就是这一首《雪诗》。
诗分三层:头两句为一层,点明时间、地点、环境;中八句为一层,揭露了“豪贵家”征歌逐舞的豪奢生活;后两句为一层,写“饥寒人”的贫苦。
诗以“长安”开头,表明所写的内容是唐朝京都的见闻。“大雪天”,说明季节、天气。雪大的程度,诗人形象地用“鸟雀难相觅”来说明。大雪纷飞,迷茫一片,连鸟雀也迷失了方向,真是冰天雪地的景象。这就为后面的描写、对比安排了特定环境。
以下,以“其中”二字过渡,从大雪天的迷茫景象写到大雪天“豪贵家”的享乐生活。“捣椒泥四壁”,是把花椒捣碎,与泥混合,涂抹房屋四壁。汉未央宫有椒房殿,乃皇后所居之室。这里写“豪贵家”以椒泥房,可以想见室内的温暖、芳香下华丽。
“到处爇红炉”两句,写室内的陈设。既然是“豪贵家”,他们陈设之富丽,器物之精美,自不待言,但诗中一一撇开,仅选择了“红炉”“罗幂”两件设施。“红炉”可以驱寒,“罗幂”用以挡风。红炉“爇(燃烧)”而“到处”,言其多也;罗幂“下”而“周回(周围)”,言其密也。这表明室外雪再大,风再猛,天再寒,而椒房之内,仍然春光融融一片。
“暖手调金丝”四句,写“豪贵家”征歌逐舞、酣饮狂欢的筵席场面:歌女们温软的纤手弹奏着迷人的乐曲,姬妾们斟上一杯杯琼浆美酒。室外雪花纷飞狂舞,室内人们也在醉歌狂舞,直至人疲身倦,歌舞仍然无休无止,一滴滴香汗从佳人们的俊脸上流淌下来。
诗的结尾,笔锋一转,“手脚生皴劈”,写“饥寒人”的手脚因受冻裂开了口子。这两句扣住大雪天“鸟雀难相觅”这一特定环境,是作者的精心安排。在这大雪飞扬、地冻天寒的日子里,“饥寒人”还在劳作不已,为生活而奔走,为生存而挣扎。这就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社会问题。“岂知”,很有份量,不仅是责问,简直是痛斥。作者愤怒之情,表露无遗。
全诗采用对比的手法。诗人先写出长安城大雪纷飞的特定环境,再通过对在这一特定环境中“豪贵家”与“饥寒人”生活的对比突出主题,使主题鲜明。这种对比,是深深植根于现实生活的,和诗的内容取得了高度的和谐与统一。另外,诗人又采用了白居易在其讽喻诗中常常采用的篇末点题的手法。从数量上讲,诗人用了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描写富贵人家的宴饮,以三幅图画表现豪门贵族的糜烂生活:富家椒房图、罗幂红炉图、弦歌宴饮图。而在篇末仅仅用了二句点出富贵人家的对立面——“饥寒人”的苦况,可以想见“讥寒人”在鸟雀都“难相觅”的情况下会是怎样的情形,而这两句诗又赋予前八句诗以新义,指出“豪贵家”的奢侈享乐是建立在人民的贫苦的基础上,“豪贵家”的嘴脸也就更加可恶可僧了。诗人的态度是明确的,他十分憎恶那些在大雪天歌舞宴饮的“豪贵家”,无情地揭露他们,诗人把自已的同情投给了那些在大雪天痛苦挣扎的“饥寒人”,吟咏他们的痛苦,为他们请命,为他们歌唱。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