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上四暮春之景,下四春日感怀。吴论:肃肃,落声。菲菲,落貌。【黄注】红素乃地下花絮。【顾注】惟鸟雀,见过客之稀。独柴扉,见村居之僻。关中数乱,谓吐蕃、党项入寇。剑外未清,谓吐蕃近在西山。故乡尚有军营,则欲归不得矣。)
黄生曰:写有景之景,诗人类能之。写无景之景,惟杜独擅长。此诗上半,当想其虚中取意之妙。
此词是作者怀念苏州去姬的词。
“梦醒芙蓉。风檐近、浑疑佩玉丁东”二韵,从盼望去姬归来兴起。芙蓉帐中梦醒,听到房檐风声,还疑似去姬衣带上玉佩丁东作响。
“翠微流水,都是惜别行踪”一韵,见景思人,写惜别之情。门前的青山绿水,都引发对去姬行踪的怀恋之情。“都是”二字,形容思念之深,映入眼帘的一切景象,都能勾起对爱姬的惜别之情。这里可能就他们分手之处,当时离别的行踪,念念不忘。
“宋玉秋花相比瘦,赋情更苦似秋浓”一韵,写相思之苦。宋玉有悲秋之赋,今日“我”的痛苦,比宋玉悲秋更苦,这是更进一层的写法。衬出对去姬怀恋的苦衷。作者喜用“瘦”字,如:“泪鸿怨角,空教人瘦”(《瑞龙吟》);“玉痕消,似梅花,更清瘦”(《夜游宫》);“诗清月瘦昏黄”(《高阳台》)。这大概受李清照名句“人比黄花瘦”(《醉花阴》)、“绿肥红瘦”(《如梦令》)的影响。
“小黄昏,绀云暮合,不见征鸿”一韵,写时间转瞬已是黄昏日落,但仍不见鸿雁传书。
词的上片,从梦醒至黄昏,终日思念去妾,依依惜别、望归之情,渗透纸上。
“宜城当时放客,认燕泥旧迹,返照楼空”一韵,承上回溯爱妾初去之时,如今燕泥旧迹犹存,但已人去楼空了。一个“认”字,写出对去妾的念念不忘。“返照”与上片“黄昏”相应。此韵用顾况《宜城放琴客歌》典故,隐示作者苏州去妾之事。
“夜阑心事,灯外败壁哀蛩”一韵写今情。夜深人静,心事重重,室外破墙根下,蟋蟀哀鸣。一个“哀”字,衬托出心事的哀苦。以景衬情,情景交融。
“江寒夜枫怨落,怕流作,题情肠断红”一韵,承上进一步写“夜阑心事”。由秋枫叶落联想到红叶题诗故事。这是唐代盛传的良缘巧合的传说。唐宣宗时,舍人卢渥偶从御沟中拾到一片红叶,上面题有绝句一首,他就收藏在箱子里。后来宣宗放宫女嫁人,卢渥前往择配,恰巧选中题诗者,婚后,宫女在箱中发现红叶,卢渥方知题诗者就是他的妻子。(见范摅《云溪议》卷十)这个典故本极平常,作者用一“怕”字,反其意而用之,完全融入个人爱情悲剧。“怨落”与“肠断”都是作者的心理反映。这里见出活用典故的方法。
“行云远,料淡蛾人在,秋香月中”一韵,写去姬远在月中。这里连用“行云”、“淡蛾”,暗喻去姬,引发读者联想美女的形象。人在月中,可望而不可即,一个“远”字,写出作者相思的怅惘之情。
词的下片重点描绘作者的“夜阑心事”,“哀蛩”、“怨落”,把昆虫、植物拟人化,又活用红叶题诗典故,都反射出作者对去姬思念之深,怀恋之切。
这首词描绘作者终日思念去姬的心绪,在艺术手法上有两点较为突出。
一是见景生情:清晨梦醒,听风声、水声、观秋花,处处都引发惜别之情。又“小黄昏、绀云暮合”夕阳西下,不见传来书信,内心何其失望与惆怅。由“灯外败壁哀恐”,搅扰“夜阑心事”。见到月中桂树,联想到“行云远”人在月中。情景相融,意境优美。
二是活用典故:如“宋玉秋花相比瘦,赋情更苦似秋浓”,用一层写法,自己怀人之苦,甚于宋玉悲秋。又如“宜城当时放客”,用顾况诗意自喻苏州去妾之事,亦较自然。又如以红叶题诗之典,加一“怕”字,境界耐人体味。尾韵暗用楚王与神女相会之事以及嫦娥奔月故事,与作者思念去姬之情,也较吻合。
这首诗主要描写征戍者在军中听乐观舞所引起的边愁。
前三句极写边愁。随着舞蹈的变换,“琵琶”又奏出新的曲调,但不管怎么变换,在内心充满思亲怀故愁绪的人听来,似乎“总是”在弹奏出“关山”别离的悲歌苦调,徒增心中纷乱的“边愁”和“不尽”的“别情”。诗歌至此,已将愁说尽,不能自已,再深掘愁思,已无余地。如何作结,更见功力。
王昌龄不愧是“七绝圣手”,结语施以奇笔,突奏异响,以“高高秋月照长城”的雄伟壮阔之景,将征人浓郁的边愁一笔撇开,而翻出豪宕情怀。此句虽为景语,但诗人融情于景,在秋风朗月的广漠背景下,遥望长城万里的壮丽河山,使征人由对其热爱而意识到自己保卫河山的神圣职责,个人的区区“边愁”就不足挂齿了,从而使征人忠勇爱国的高旷情怀在壮丽之景的展示中得到完美体现。
此诗构思新颖,多次转折,前三句与结句是一大转折,其中“换新声”与“旧别情”为一小转折,“总是”二字状愁绪的强烈,亦颇传神。这不仅使诗歌奇想层出,亦表现出诗人“绪密而思清”(《新唐书·王昌龄传》)的艺术特色。
其一
第一首写移居求友的初衷,邻里过往的快乐。吟味全诗,每四句是一个层次。
前四句:“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追溯往事,以“昔”字领起,将移居和求友联系起来,因事见意,重在“乐”字。古人迷信,移居选宅先卜算,问凶吉,宅地吉利才移居,凶险则不移居。但也有如古谚所云:“非宅是卜,惟邻是卜。”(《左传·昭公三年》)移居者不在乎宅地之吉凶,而在乎邻里之善恶。诗人用其意,表明自己早就向往南村,卜宅不为风水吉利,而为求友共乐。三、四两句,补足卜居的心情。诗人听说南村多有本心质素的人,很愿意和他们一同度日,共处晨夕。陶渊明生活在“真风告逝,大伪斯兴,闾阎懈廉退之节,市朝驱易进之心”(《感士不遇赋》)的时代,对充满虚伪、机诈、钻营、倾轧的社会风气痛心疾首,却又无力拨乱反正,只能洁身自好,归隐田园,躬耕自给。卜居求友,不趋炎附势,不祈福求显,唯择善者为邻,正是诗人清高情志和内在人格的表现。
中间四句:“怀此颇有年,今日从兹役。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由卜居初衷写到如愿移居,是诗意的转折和深化。兹役,指移居搬家这件事。“弊庐”,破旧的房屋,这里指简陋的新居。诗人再次表明,说移居南村的愿望早就有了,终于实现的时候。其欣欣之情,溢于言表。接着又说,只要有好邻居,好朋友,房子小一点不要紧,只要能遮蔽一张床一条席子就可以了,不必一定求其宽敞。不求华堂广厦,唯求邻里共度晨夕,弊庐虽小,乐在其中,诗人旷达不群的胸襟,物外之乐的情趣不言而喻。在对住房的追求上,古往今来,不少有识之士都表现出高远的精神境界。孔子打算到东方少数民族地区居住,有人对他说:那地方太简陋,孔子答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子罕》)杜甫流寓成都,茅屋为秋风所破,愁苦中仍然热切呼唤:“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推己及人,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崇高情怀。刘禹锡为陋室作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陋室铭》)其鄙视官场的卑污与腐败,追求高洁的品德与志趣,在审美气质上,和陶渊明这首诗有相通的一面。
最后四句:“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具体描写得友之乐。邻曲,即邻居。在义熙七年(411年)所作《与殷晋安别》诗中,诗人说:“去年家南里,薄作少时邻。”可知殷晋安(即前所说殷景仁)当时曾与诗人为邻。诗中所说的友人,多是读书人,交谈的内容自然不同于和农民“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限于农事(见《归园田居》),而带着读书人的特点和爱好。他们一起回忆往事,无拘无束,毫无保留地交心,他们一起欣赏奇文,共同分析疑难的文义,畅游学海,追求精神上的交流。诗人创作《移居二首》时,正值四十六、七岁的中年时代。这是人生在各方面均臻成熟的时期。中年的妙趣和魅力,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而且也愿意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和读陶渊明归田以后其它作品一样,《移居二首》给人的感受是鲜明而强烈的:诗人厌恶黑暗污浊的社会,鄙视丑恶虚伪的官场,但他并不厌弃人生。在对农村田园、亲人朋友的真挚爱恋中,他找到了生活的快乐,生命的归宿,心灵的慰安和休息。高蹈、洒脱而又热爱人生,恋念人生,独特而亲切的情调,情趣与理趣共辉,陶渊明其人其诗的魅力,首先来自对人生与自然的诗意般的热爱和把握。
陶渊明田园诗的风格向来以朴素平淡、自然真率见称。这种独特的风格,正是诗人质性自然的个性的外化。从这首诗来看,所写移居情事,原是十分平常的一件事。但在诗人笔下款款写来,读者却感到亲切有味。所用的语言,平常如口语,温和高妙,看似浅显,然嚼之味醇,思之情真,悟之意远。如写移居如愿以偿:“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纯然日常口语,直抒人生见解。“何必”二字,率直中见深曲,映出时人普遍追名逐利的心态,矫矫脱俗,高风亮节,如松间白鹤,天际鸿鹄。又如诗人写和谐坦诚的邻里友谊,仅以“时时来”出之,可谓笔墨省净,引人遐想。欣赏奇文,状以“共”字,分析疑义,状以“相与”,均是传神笔墨。如果奇文自赏,疑义自析,也无不可,却于情味锐减,更无法深化移居之乐的主题。而“共”与“相与”前后相续则热烈抗言之情态呼之欲出,使“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成为绝妙的诗句,赢得千古读者的激赏。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评陶渊明《止酒》诗云:“坐止高荫下,步止荜门里。好味止园葵,大欢止稚子。’余反复味之,然后知渊明用意……故坐止于树荫之下,则广厦华堂吾何羡焉。步止于荜门之里,则朝市深利吾何趋焉。好味止于噉园葵,则五鼎方丈吾何欲焉。大欢止于戏稚子,则燕歌赵舞吾何乐焉。”要达到这种心境和生活,是要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和痛苦的人生体验,才能对人生有睿智的领悟的,正如包孕万汇的江海,汪洋恣肆,波涛澎湃之后而臻于平静。陶诗看似寻常,却又令人在低吟回味之中感到一种特殊的魅力——“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等。读者读着这样的诗句,往昔对生活中一些困惑不解的矛盾,也许会在感悟诗意的同时豁然开朗,得到解释,以坦然旷达的胸怀面对万花筒般的人生。陶诗淡而有味,外质内秀,似俗实雅的韵致,在《移居》一诗中也得到生动地体现。
其二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