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是《大武》五成的歌诗,《毛诗序》云:“《酌》,告成《大武》也。”(关于《大武》的详细介绍,可参看《周颂·我将》一篇的鉴赏文字)《大武》五成的乐舞表现的是周公平定东南叛乱回镐京以后,成王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的史实。当时天下虽然稳定,但仍不能令人放心,所以成王任命周公治左、召公治右,周公负责镇守东南、召公镇守西北,即所谓“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诗经·鲁颂·閟宫》)。楚先祖熊绎此时受封于丹阳(今秭归附近),为子爵,盖亦有协助镇守江南的用意。就《酌》诗的内容而言,前五句是成王歌颂王师的战绩,并对统兵出征的统帅表示感激之情,也就是感激和歌颂周公。后三句是成王任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当然,这时仍是周公摄政,但任命之事则不能不以成王的名义,告庙仪式的主人公也不能不是成王。故该诗的主人公表面上是成王,而实际上还是周公。《酌》向来多被认为是周公的乐舞(如郑笺云:“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也可证实这一点。前人或以为此诗是颂武王伐殷的,但武王并无“周公左召公右”的任命,而且诗中的“晦”也是泛指,不一定特指殷纣王。故不从。诗名为“酌”,《毛序》以为是“斟酌”之意(即“斟酌文武之道”),云:“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恐不妥。“酌”亦可作汋、彴、勺等,就是以勺舀酒灌祭祖先神灵,说明该诗是灌祭祖先时所唱的歌。以歌诗而言则曰《酌》,以乐舞而言则曰《勺》,《仪礼》、《礼记》皆言舞《勺》,《勺》即《酌》。郑觐文《中国音乐史》云:“(《礼记》)《内则》曰:‘十三舞《勺》。’又:‘成童舞《勺》舞《象》。’……《勺》为武舞,其诗为《酌》之章。按诗歌之节以为舞,列为学校普通教科,故曰成童则舞《勺》舞《象》。”可见《酌》作为乐舞,在当时是与《象》舞一样颇具代表性的。它可以作为《大武》的一成与其他五成合起来表演,就像现代舞剧中的一场,也可以单独表演。具体的舞蹈动作,参见《周颂·我将》一篇对《大武》的全面介绍。
此诗文句古奥,今人读来多不解其妙。若拈出孙鑛“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陈子展《诗经直解》引,原为《孙子》中语)的评语以为启发,恐怕读者对其前半部分弦乐柔板般的从容与后半部分铜管乐进行曲般的激昂就会有一定的感悟。欣赏《颂》诗,所当留意之处,就在这如斑驳的古鼎彝纹饰的字句后所涵蕴的文化张力。
这首诗写祭天典礼结束后,成袋的马奶子酒洒在无边的平野上,一阵阵风从沙漠上吹来,拂过草原,带来一股浓郁的酒香。祭天后的赛会开始,赛马场上,成群的白马,犹如一片白云,向西北方移去。活动结束,皇帝颁下赏赐,一匹匹紫色骆驼,负盛满酒的银色酒瓮,走向各部落王公贵族的帐篷。
全诗由一个个画面组成,从祭天写到赛会,又写到活动结束,每个过程都抓住最精彩的部分。祭天则写风带酒香,赛会则写赛马,比赛结束则写颁赐。余下情景,都让读者自己去想像。诗又充分注意着色:黄沙青草、白马、蓝天、紫驼、银瓮,和谐地搭配在一起;而节日的五彩旌旗,绚丽服饰,豪华帐篷等又隐在诗外,使读者自然能感受到。短短四句,包蕴着十分丰富的诱惑力,一下子把读者吸引到那新奇热闹的场景中去,深深地陶醉在诗境中。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
首二句极写楚都之荒凉。想当年楚地何等博大,楚都何等繁华,楚之君臣何等威赫,而今却“丘坟满目衣冠尽,城阙连云草树荒。”衬映这古城阙的却只是这连片的坟墓、无边的荒草和野树。这一苍茫的历史感慨不少诗人描写过,李白“吴宫花草埋出径,晋代衣冠成古丘”(《登金陵风凰台》)便是典型一例:但在韩愈却有独到喟叹,也直谏获罪,几临杀头,死亡之念时刻袭上心头,拂逆不去。刚出京,便瞩远来的侄孙准备收拾自己的骨殖:“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商山道上,不堪惊吓与劳顿的幼女又死了。因而,首句取丘坟这一阴森凄冷的意象,是在吊古的情怀中裹掖着现实的困惑,自伤的意味。丘坟满目,是眼前近景,城阙连云,是辽阔远景,是茫茫宇宙空间,衣冠尽,却是心中情,是感喟,是浓缩的历史的情绪化表现。宋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念奴娇·乔壁怀古》)造意与此相似,只是取象不同。韩愈在即目所见的空间中看出严峻的时间性,看出人生的短暂与飘忽。历史千载,唯留丘坟。那当年的君臣士大夫都带着他们的功业和追求,走向默默无闻的寂寞,进入无边的荒凉,为这荒草野树所遮掩。这是多么令人脊冷心寒的。而诗人想到自己为了信仰抗颜犯谏,受尽磨难,走向遥遥贬途,将来又什么都不能留下,找不到未来的寄托。字里行间表达了苦涩的悲凉茫然的心绪,感受到那空荡荡没有着落的傍徨情态。城阙连云,从艺术手法看,是小景物作了大景物的坐标,使眼前景更趋逼真贴切,但从感情脉络看,目极天地,正是困惑苦闷的心绪寻求解脱与寄托的寻觅求索。
这时,仿佛万籁静寂中一声鸡啼,郁闷窒息中一股凉风,诗人惊喜地发现了一座祠庙: “犹有国人怀旧德,一间茅屋祭昭王。”他急急上前问询,方知“旧庙屋极宏盛,今惟草屋一区,然问左侧人,尚云每岁十月,民相率聚祭其前”。虽一草苴茅屋,诗人却如获得了极大的慰安而心花怒放了。楚昭王当年曾击退吴国入侵,收复失土,这一功德千百年后仍为人所缅怀,享受祭祀。而自己“欲为圣朝除弊事”之举正是为天下人民免除愚昧和苦难,显然,诗人从茅屋祀昭王中悟出了事业的真谛、生命的价值与归宿。初起的彷徨悲凉为之一变,恢复了自信,增强了九死不悔的决心。
整首诗写出荒凉的感觉而又意味深长。其中“城阙连云”是想象之境,想象昔年楚国盛世,而今却只剩下“草树荒”;末尾“一问茅屋”四字,更极尽盛衰之慨。然而屋宇虽小,后人追缅情怀并未衰绝。末句颇有风致。抚今追昔,再亲临其地凭吊,恐怕更别有一番况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