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用乐府体,用第一人称写,选取了陷身金虏的一位妇女的经历及行事,表现广大金统治区宋遗民不屈服金人统治,渴望能得到解放、脱离苦海的心情。
诗前四句写这位女子失陷敌国的经过,追述她原本是京师良家女子,靖康初金人攻陷汴京,把她掳到北地的辛酸遭遇。四句写得平平,但其中强烈压抑住的悲痛,仍可体会出来。
接下四句写女子见到南方来的使节的反应,说她听到宋使经过,由于自己穿戴着金人装束,心中深以为耻,不敢挤过去看,可对故国的眷恋,对故国来人的亲切感,又驱使她不能不去看,所以她远离人群,爬上最高处,去瞻望使者的队伍。这四句刻画心态妙到毫末,“立向最高处”极其形象地反映了她羞惭、悲愤的复杂矛盾的心理。
“图见汉官仪”一句,涵意也十分丰富:一是要见见故国的使节仪仗,抒发自己对宋朝的热爱,寄托思归情绪;一是暗用刘秀典,希望能早日获得解放,重见大宋军队收复国土。末两句是使者过后,诗说那女子仍然计算着日子,盼着使者回程从这里过,得以再次一洒伤心泪。这两句把前四句的心情更加推进了一步,写得意味很浓,感人肺腑。
清代赵翼题元好问《遗山集》有“国家不幸诗家幸”句,说国家沦陷,蒙受不幸,即因此而造就了一大批诗人,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了忧国忧民的杰出篇章,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曹勋就是如此。他本来是个平庸的诗人,因为见到家国沦陷,人民受难,心中愤愤难安,所以能把亲身经历提炼出这样一首好诗来。全诗写的充满着抑郁,凄凉感人,可以与后来的范成大出使金国所写的《州桥》等诗媲美,也是以这类内容为主题的爱国诗篇中较早的一首。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