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诗歌与论说文外刘禹锡的辞赋创作在唐代辞赋史中,乃至整个辞赋史中也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环节,其存赋十一篇,与唐代各家所存辞赋数目相较,也不算少了。马积高在其著作《赋史》中评价中唐时期的辞赋家,列柳宗元为首位,韩愈、刘禹锡并列其次,又将柳宗元之辞赋同屈原相提并论,即可见一斑。而实际上,刘禹锡本人也是对自己的文章水平颇有自信的,在其《子刘子自传》中他说:“天与所长,不使施兮。”这里的“所长”指的即是自己的长于文词,而在这“文词”之中当然也包括辞赋在内。在刘禹锡的十一篇辞赋作品当中以《秋声赋》最受后人推崇。
由于刘禹锡的辞赋多数创作于贬谪时期,因此逐臣之悲与怀才不遇便成了其辞赋创作的重要主题,骚怨情怀是其主要的情感寄托,同时儒家兼济天下的思想也贯穿始终。此外,除了反映贬谪愁思的作品,其辞赋还有应试科举所作的律赋——《平权衡赋》,怀古伤今的《山阳城赋》,悼亡的《伤往赋》,描写景物风俗的《楚望赋》。作为唐代重要的文学家与哲学家,刘禹锡的诗歌成就较高,是唐诗研究的重要领域,而诗文又为当时的文学主流,故刘禹锡的辞赋创作必然要受到其诗歌创作影响的。例如刘禹锡诗歌的主题便影响着他辞赋的主题,许多在其诗歌中描绘的场景画面、表达的情感内容,同样也出现在他的辞赋作品中,因此研究其诗文与辞赋的互动关系是其辞赋研究的有利环节。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