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作者是一位皇帝和一位僧侣。据《庚溪诗话》,“唐宣宗微时,以武宗忌之,遁迹为僧。一日游方,遇黄檗禅师(按:据《佛祖统纪》应为香严闲禅师。因宣宗上庐山时黄檗在海昌,不可能联句)同行,因观瀑布。黄檗曰:‘我咏此得一联,而下韵不接。’宣宗曰:‘当为续成之。’(以下联句从略)其后宣宗竟践位,志先见于此诗矣。”可见,禅师作前两句,有暗射宣宗当时处境用意;宣宗续后两句,则寄寓不甘落寞、思有作为的情怀。这样一首托物言志的诗,描绘了冲决一切、气势磅礴的瀑布的艺术形象,富有激情,读来使人激奋,受到鼓舞,故也竟能为农民革命领袖冯云山所喜爱。艺术形象往往大于作者思想,这也是一个显例。
此诗的首句是瀑布的溯源。在深山之中,有无数不为人知的涓涓细流,腾石注涧,逐渐汇集为巨大山泉,在经历“千岩万壑”的艰险后,它终于到达崖前,“一落千丈”,形成壮观的瀑布。此句抓住瀑布形成的曲折过程,赋予无生命之物以活生生的性格。“不辞劳”三字有强烈拟人化色彩,充溢着赞美之情,可与《孟子》中一段名言共读:“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艰难能锤炼伟大的人格。此句似乎隐含这样的哲理。
近看巨大的瀑布,砯崖转石,跳珠倒溅,令人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之感,却又不能窥见其“出处”。惟有从远处望去,“遥看瀑布挂前川”时,才知道它来自云烟缭绕的峰顶。第二句着重表现瀑布气象的高远,寓有人的凌云壮志,又含有慧眼识英雄的意味。“出处高”则取势远,暗逗后文“终归大海”之意。
写瀑布经历不凡和气象高远,刻画出其性格最突出的特征,同时酝足豪情,为后两句充分蓄势。第三句忽然说到“溪涧”,照应第一句的“千岩万壑”,在诗情上是小小的回旋。当山泉在岩壑中奔流,会有重重阻挠,似乎劝它留步,“何必奔冲下山去,更添波浪向人间”(白居易《白云泉》)。然而小小溪涧式的安乐并不能使它满足,它心向大海,不断开辟前程。惟其如此,它才能化为崖前瀑布,而且最终要东归大海。由于第三句的回旋,末句更有冲决的力量。“岂能”与“终归”前后呼应,表现出一往无前的信心和决心。“作波涛”三字语极形象,令人如睹恣肆浩瀚、白浪如山的海涛景象。从“留”、“归”等字可以体味结尾两句仍是人格化的,使人联想到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以高翔的豪情壮怀。瀑布的性格至此得到完成。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选定了春季这个最丰富多彩的季节作为背景,然后从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围中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景象来作暗点陪衬,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现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无所不在,但又不是实体,诗人马上把它与烟雾这些流动虚幻、不能触摸的东西联系起来,说它不是烟,也不是雾,但如同烟雾一样,浓密地映照笼罩着楼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带有肯定的手法,野色与烟雾当然不是同样的东西,但有相近的性质,它占据了每一处视线与感觉所能到达的地方。实际上,诗把烟雾也作为野色的一部分写了进去。首联是通过同类作譬,又以楼台这一实物作参照,说明野色的存在,下面两联也都采用这一方法,继续铺写。诗说白鸟在野地里飞,把野色给点破;夕阳照着野外,把野色给剖开。野色弥漫,它不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减少消失,又好像追随着远处的船帆,渐渐逼近。这两联用了一连串动词,使表面上看不见、不存在的东西,通过白鸟、残阳、芳草、远帆的动作与变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这种写法,就好比写风而着力刻画草木摇动、落英缤纷,写月而极力描写飘浮的云一样。末联“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胧之中翻进一层。山公山简镇守襄阳时,经常至习家池饮酒,大醉而归。作者以山简自况,说他登山喝酒,归时醉眼模糊,见到这种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雾非雾”,是写老眼昏花,这里则是以醉酒眼花,来突出野色的迷离恍惚。总之,无论是物,或者是人,都是为标现野色服务的,都是“虚者实之”的实体。
烘托野色的实体,并非实打实地端出来,不是照像式的再现,而是实中有虚,因而透过朦胧野色,一幅玲珑剔透、笔墨淋漓的山水画就展现出来:天上挂着红色的夕阳,空中飞着白色的鸟儿,烟岚笼罩着楼台,芳草连接着江边,帆影露出于江中,还有自远山醉归的主人。这些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体现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旷达的情怀。诗的用意正是要通过野色和这美丽的画面来表现作者的乐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