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四章,其中第三章最重要也最精采,其他各章如众星之拱月,绿叶之衬花。第三章实写丰收,前二章起铺垫作用,末章是祭祀套话式的余波。
农业丰收不是从天而降神赐的。诗首章追叙了对春耕的高度重视与精心准备。起句“大田多稼”虽是平淡的直赋其事,然而画面雄阔,涵盖了下文春耕夏耘秋收种种繁复场景,为之提供了纵情挥写的大舞台,气势不凡。由此可窥见当时绝非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是井田制下的原始大生产耕作。第二句“既种既戒”,实是抓住了农业生产的“牛鼻子”,即选择良种与修缮农具。有了良种,播种的“百谷”才能“既庭且硕”;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农奴以“覃耜”去犁田,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覃耜”只是“既戒”工作的举隅,其它可以想见。除了选种与修具外,还需有其他一系列次要的准备工作,诗用“既备乃事”一笔带过,笔墨精简,疏而不漏。用三个“既”字表示准备工作完成,干脆利落,要言不烦。末句冒出“曾孙是若”,好像很突兀,其实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曾孙”是当时政治、经济舞台的主角,也是此篇的核心人物,农奴一切卖力的活动都是为了顺应“曾孙”的欢心。春耕开局不错,最愉悦的人,当然是主角“曾孙”。这句客观上明确无误地展示了当时社会的主奴关系。从全篇看,第四章曾孙将出场巡视和主祭,这里先提一句作伏笔,也起到了贯通全篇血脉的作用,所谓着一子而满盘皆活。
次章追叙夏耘,即田间管理,主要写除杂草与去虫害。播种后倘让作物自生自灭,那秋收就很渺茫,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而且要贯穿百谷成长的全过程。“既方既皁,既坚既好。”四个“既”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特写,将作物阶段性生长的典型画面作了逐步推进的忠实记录,很有农业科学性,不谙农事的人是很难如此简练精确表述的。而“不稂不莠”却是关键句,即除尽了稂莠,才使粮食长势旺盛,这是略去了种种艰辛劳动过程而提炼出来的重要经验。另一条经验是灭虫。百谷有螟螣蟊贼以及蝗虫等许多天敌,如果不加清除,“田稚”难保,也许会导致粮食颗粒无收。除虫的办法,主要用火攻。让害虫在“炎火”中葬生。由于虫害在一定程度上不像除草那样可以完全由人工加以控制,所以先民又搬出了被称作“田祖”的农神,祈求田祖的神灵将虫害去尽。虽然带有迷信色彩,反映了当时生产力的低下,但也表现了农夫们的迫切愿望。《诗经》中此处提到的除虫方法,后世继续奉行沿用,典型例子是唐代姚崇驱蝗。开元四年(716年),山东蝗虫大起,姚崇奏道:“《毛诗》云:‘秉彼蟊贼,以付炎火。’……蝗既解飞,夜必赴火。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除之可尽。”(《旧唐书·姚崇传》)于是遣使分道杀蝗,终于扑灭虫害,保住庄稼。这明显是受了《小雅·大田》诗的启发。
如果说上二章写的是尽人事,那么天时对于农业也至关重要,所以第三章前四句就写了风调雨顺情况。阴云弥漫,细雨绵绵,真是好雨知时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公田、私田都有充沛雨水。外界景观与内心感受打成一片,农夫的喜悦在这四句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公田”、“私田”的先后关系中,展现了社会矛盾缓和时期农夫们的忠悃厚道心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那是非常真率自然的。
三章其余五句写丰产丰收。若从正面写,谷穗金黄一片,农夫挥汗如雨干得热火朝天,肩挑车载沉甸甸,大囤小囤满满装,也可以写得沸沸扬扬,动人心目,但那毕竟是寻常蹊径,易于雷同俗套。此诗之妙在于侧写,在于烘托,在于细节描写,不写收,而写不收,从不收中反映丰收,构思之妙,令人拍案叫绝。你看,有长得欠壮实故意不割的,有割了来不及捆束的,有已捆束而来不及装载的,还有许多飘洒散落在各处的谷穗。这些镜头读者闭目想像一下,是丰收还是歉收,不言而喻。至于怎么个丰收法,那就由读者各自去驰骋想像。该实的地方却留下一片空白,让人自行补充,这才是炉火纯青的艺术妙谛。对于此点,历代论者均赞赏不已。
三章的末句“伊寡妇之利”,又使诗的意境得到升华。如果没有这末句,人们或会有疑问:大田里散落漏收那么多粮食,是不是农夫们偷懒和不珍惜呢?也或会作如是想。有了脱颖而出的此句,人们才恍然意识到农夫们故意不收割殆尽是有良苦用心的。为了让鳏寡孤独无依无靠者糊口活命,又免于他们沿街挨户乞讨的窘辱,农人有意留下一小部分丰收果实让他们自行去采拾,那种细腻熨贴,那种宅心仁厚,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有拯溺帮困的恻隐之心,那是一种宽广胸怀和崇高美德,至今读来仍令人感动不已。此诗中的“寡妇”,比之唐代杜荀鹤诗中写到兵荒马乱时世的“山中寡妇”那“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的境况来,真是幸运多多。关于此句,还引发过一场怎样理解此诗主旨的论辩。《毛诗序》谓此诗“剌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而朱熹《诗序辨说》则驳道:“此序专以‘寡妇之利’一句生说。”至于两者优劣,应当说,寡妇之拾穗,也确实反映了贫民生活的无保障,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不公,说诗有“刺”的含意也并不太离谱。但从诗的整体意向而言,是“美”的成分居多,即赞美农夫通过辛勤劳动而喜得丰收。《毛序》以偏概全,朱子所驳也属平允。
田间劳动大军正在收割捆载,忙得不亦乐乎,田头有农官“田畯”在第一线指挥督察,后方有妇女孩子提筐来送饭食,整个画面一片繁忙热闹景象。这时最高统治者“曾孙”来了,其热气腾腾场面顿时达于沸点,至少从田畯的“至喜”表情上能让人领悟到这一点。第四章实写曾孙省敛,与首章春耕时“曾孙是若”相呼应。更与上篇《甫田》描写“省耕”时情景密合无间,是一模一样的四句。这大约是当时颂扬王权的套话吧。接着是曾孙祭祀田祖,祭祀四方神,牺牲粢盛恭敬祗奉,肃穆虔诚,为黎民为国祚祈福求佑。王权与神权互相依傍而彼此更为尊崇显赫,这大约也是曾孙省敛时所能做的最正儿八经的事吧。其实这都是歌功颂德的冠冕堂皇话,无甚精义,后世捧场诗文的层出不穷,其源头也可追溯到《诗经》上,正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了。
此诗在艺术上造诣颇深。诗主要运用白描手法,为后世勾勒了一幅上古时代农业生产方面的民情风俗画卷。其中的人物,如农人、妇子、寡妇、田畯、曾孙,虽着墨无多,但各有各的身份动作,给人以真实感受。凡此均体现出诗作的艺术魅力,给人无穷回味。
边塞诗大都以词情慷慨、景物恢奇、充满报国的忠贞或低徊的乡思为特点。常建的这首《塞下曲》却独辟蹊径,弹出了不同寻常的异响。
这首诗既未炫耀武力,也不嗟叹时运,而是立足于民族和睦的高度,讴歌了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平友好的主题。中央朝廷与西域诸族的关系,历史上阴晴不定,时有弛张。作者却拈出了美好的一页加以热情的赞颂,让明媚的春风吹散弥漫一时的滚滚狼烟,赋予边塞诗一种全新的意境。
诗的头两句,是对西汉朝廷与乌孙民族友好交往的生动概括。“玉帛”,指朝觐时携带的礼品。《左传·哀公七年》有“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之谓。执玉帛上朝,是一种宾服和归顺的表示。“望”字用得笔重情深,乌孙使臣朝罢西归,而频频回望帝京长安,眷恋不忍离去,说明恩重义浃,相结很深。“不称王”点明乌孙归顺,边境安定。乌孙是活动在伊犁河谷一带的游牧民族,为西域诸国中的大邦。据《汉书》记载,武帝以来朝廷待乌孙甚厚,双方聘问不绝。武帝为了抚定西域,遏制匈奴,曾两次以宗女下嫁,订立和亲之盟。太初间(前104-前101),武帝立楚王刘戊的孙女刘解忧为公主,下嫁乌孙,生了四男二女,儿孙们相继立为国君,长女也嫁为龟兹王后。从此,乌孙与汉朝长期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成为千古佳话。常建首先以诗笔来讴歌这段历史,虽只寥寥数语,却能以少总多,用笔之妙,识见之精,实属难能可贵。
一、二句平述史实,为全诗铺垫。三、四句顺势腾骞,波涌云飞,形成高潮。“天涯”上承“归去”,乌孙朝罢西归,马足车轮,邈焉万里,这辽阔无垠的空间,便隐隐从此二字中见出。“静”字下得尤为有力。玉门关外的茫茫大漠,曾经是积骸成阵的兵争要冲,如今却享有和平宁静的生活。这是把今日的和平与昔时的战乱作明暗交织的两面关锁的写法,于无字处皆有深意,是诗中之眼。诗的结句雄健入神,情绪尤为昂扬。诗人用彩笔绘出一幅辉煌画卷:战争的阴霾消散净尽,日月的光华照彻寰宇。这种理想境界,体现了各族人民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崇高理想,是高响入云的和平与统一的颂歌。
“兵气”,犹言战象,用语字新意炼。不但扣定“销”字,直贯句末,且与“静处”挽合,将上文缴足。环环相扣,愈唱愈高,真有拿云的气概。沈德潜诩为“句亦吐光”,可谓当之无愧。
常建的诗作,大多成于开元、天宝年间。他在这首诗里如此称颂和亲政策与弭兵理想,当是有感于唐玄宗晚年开边黩武的乱政而发的,可说是一剂针砭时弊的对症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