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过去的世界,有一个伽尸国,国内有座波罗柰城。在人烟稀少的树林中,有五百只猕猴。有一天,猕猴们到了一棵尼俱律树下,树下有口井,井中有个月亮的影子。猕猴头儿见了,对他的同伴们说:“月亮今天掉入井中了,我们应当一齐把它救出来, 不要让时间夜晚都黑沉沉的。”猕猴们共同商议说:“怎样才能救出月亮呢?”领头的猕猴说:“我知道救出月亮的方法,我抓住树枝,你们捉住我的尾巴,一个连一个,就可以捞出月亮。”那些猕猴随即照领头说的做,一个捉住一个,挂成一长串。差点接近水面时,连在一起的猕猴太重,树枝弱小,“咔嚓”一下折断了,所有的猕猴都掉入井水中。
注释
过去世:佛教以过去、现在、未来为三世。
语:说。
共:一齐。
计议:商议。
尽管此文与《送石处士序》为姐妹篇,事件与人物均相关涉,然而在写法上却有所变化,所以有相得益彰之美。例如前文体势自然,而本文则颇有造奇的文势。文章开头的一段譬喻,说“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用来比喻“大夫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焉”。但却不紧接着说出来,而是先论述“马群遂空”的原因来比喻乌公搜罗东都贤士的情况。作者在文中既设奇喻,又在正文中反复议论以求其合,显得煞有介事,将本是韩愈个人的一个想法写成似颠扑不破的真理。为此,论其章法,该文比《送石处士序》那篇文章要显得曲折离奇。此外,该篇的立意要比前一篇单纯一些,无非是变着法儿赞扬温、石二人。以伯乐喻乌公,是为了赞扬温、石;极说温、石一去,东都政府和士群无所依恃,也是为了赞扬温、石。看来似乎说得过分了,但作者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在强调人才的可贵,提醒朝廷要高度重视人才。
该文与《马说》同是宣扬重用人才的文章。然而写法自有不同。作者在本文中匠心独运,用“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比喻“大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赞颂乌重胤慧眼识贤、善于荐拔人才;又用“私怨于尽取”反衬乌公“为天子得文武士于幕下”的难得可贵,石处士和温处士隐居在洛阳一带,韩愈与他们的关系密切,都是好朋友。石处士因大义而征召,温处士也因大义应聘出仕。这篇文章就是在送温处士时写的。文章赞扬了温处士出众的才能和乌大夫善于识人、用人的德才,作者惜别了两个老朋友,心里难过。但更希望人尽其才,他们都能得到任用,表达了为朝廷得到人才而欣慰以及自己失友的惋惜心情。
文章用比喻与反衬,从“空”字引出“怨”字,而这“怨”比正面的“颂”乌公识才更具有力量。所以,本文笔法巧妙,渲染得当。
这是一首情诗。有人把它理解为妻子担忧在外的丈夫没有御寒衣物的诗,则诗以主人公看见有狐开篇,以狐之绥绥,来比久役于外的丈夫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之貌。只见有一只身材单薄的狐狸,狐独地散漫地出没在淇河水落石出的地方。这应该是一幅冷清的秋天的景象,淇水河边,水落石出,狐狸身单影只地行走在石梁上。见此情景,女主人公心里对丈夫的担忧油然而生,他想到那久役于外的丈夫还没有御寒的下裳。
全诗一唱三叹,每章只更换两个字,反复强化,深入地表达担忧之情。狐狸走在水浅的地方,湿了腿脚,由此想到自己男人还没有束紧衣裤的带子呢。狐狸走在河的岸边,完全没有弄湿身上,她就想到丈夫还没有成身的衣服呢。随着视线所及,看到狐狸从水落石出的地方,一步步走到岸上来,她就想到丈夫该穿什么衣物,真可谓知冷知热。从这个角度上说,此诗是贤妇人惦念远方丈夫冷暖的佳作。
有人把此诗解为寡妇表白有心求偶之情,也可通。狐为妖媚之兽,诗人称此妇为“狐”,看来此妇也颇有风姿,诗人以诗揭露其心事,比之为狐、以物喻人,别饶风致。全诗三章,皆用比意。
首章言“有狐绥绥,在彼淇梁”,梁为石不沾水之处,在梁则可以穿好下裳,所以这多情的寡妇,以有狐求偶,对其所怜惜的鳏夫,表白自我的爱心说:“我心里所忧愁的,是那人还无以为裳,若是他娶了我他就可以不愁没有衣裳了。”次章言“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厉”为深水可涉之处。《邶风·匏有苦叶》诗云:“深则厉,浅则揭”,涉过深水。需要有衣带束衣。此妇担心的,是心上所爱慕的那人还没有衣带。她想:“若是我嫁给他,我可以替他结成衣带他就不愁涉过深水时没有衣带了。”三章言此狐“在彼淇侧”,既然已在淇侧,可见已经渡过淇水,可以穿好衣服了。可是她担心那个人,还无以为服,她心想:“若是我和他结为婚姻,那么,那人就不愁没有衣服了。”
这三章诗充分而细致地表露了这位年青寡妇的真挚爱心,即事抒怀,不作内心的掩蔽,大胆吐露真情,自是难得的佳作。在旧时代,遭逢丧乱,怨女旷夫,在各自失去配偶之后,想重建家庭,享受室家之爱,这是人生起码的要求,自然是无可非议的。这首诗,表白了寡妇有心求偶之情,在《国风》中是一首独特的爱情诗。至于此妇所爱慕的对方,是否已经觉察到她的爱心,以及如何作相应的表态,那是另外的事了。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此诗写淮北初春之夜在军中闻笛所引起的思归之情。作者通过从眼前景物到想象传说,从寒山笛声到迁客,到洞庭群雁夜飞,在一系列具体形象的叠现之中,表现出诗人复杂的思想感情。诗以人唤春归始,而以雁尽北飞结,人留雁归,春到大地而不暖人间,显得哀婉伤感,寄意深远。
这首诗前二句写闻笛。此时,春方至,山未青,夜犹寒,而军中有人吹笛,仿佛是那羌笛凄厉地呼唤春归大地,风光恰似塞外。这笛声,这情景,激动士卒的乡愁,更摧折着迁客,不禁悲伤流泪,渴望立即飞回北方中原的家乡。于是,诗人想起那大雁北归的传说。每年秋天,大雁从北方飞到湖南衡山回雁峰栖息过冬。来年春天便飞回北方。
后二句即用这个传说。诗人十分理解大雁亟待春天一到就急切北飞的心情,也极其羡慕大雁只要等到春天便可北飞的自由,所以说“不待天明尽北飞”。与大雁相比,迁客却即使等到了春天,仍然不能北归。这里蕴含着遗憾和怨望:迁客的春光──朝廷的恩赦,还没有随着大自然的春季一同来到。
诗人以恍惚北方边塞情调,实写南谪迁客的怨望,起兴别致有味;又借大雁春来北飞,比托迁客欲归不得,寄喻得体,手法委婉,颇有新意。而全诗构思巧妙,感情复杂,形象跳跃,针线致密。题曰“春夜闻笛”,前二句却似乎在写春尚未归,所以有人“吹笛唤春归”,而迁客不胜其悲;后二句一转,用回雁峰传说,想象笛声将春天唤来,一夜之间,大雁都北飞了。这一切都为笛声所诱发,而春和夜是兴寄所在,象征着政治上的冷落遭遇和深切希望。
在前、后二句之间,从眼前景物到想象传说,从现实到希望,从寒山笛声到迁客,到洞庭群雁夜飞,在这一系列具体形象的叠现之中,动人地表现出诗人复杂的思想感情。它以人唤春归始,而以雁尽北飞结,人留雁归,春到大地而不暖人间,有不尽的怨望,含难言的惆怅。
王之涣《凉州词》云:“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是盛唐边塞诗的豪迈气概。李益这首诗的主题思想其实相同,不过是说春风不到江南来。所以情调略似盛唐边塞诗,但它多怨叹之情而少豪迈之气,情调逊于王诗。然而委婉曲折之情,亦别具风致。这正是中唐诗歌的时代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