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歌咏宫廷生活而有所托讽的诗。
“珠箔轻明拂玉墀,披香新殿斗腰支。”一两句描绘宫廷中的歌舞场面,正点题目。汉代未央宫有披香殿是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歌舞过的地方。唐代庆善宫中也有披香殿,“新殿”或取义于此。但此处主要是借这个色彩香艳而又容易唤起历史联想的殿名来渲染宫廷歌舞特有的气氛。对于披香殿前的歌舞,诗人并未作多少具体的铺叙,而是着重描绘了“珠箔轻明拂玉墀”的景象。珠箔即珠帘;玉墀指宫殿前台阶上的白石地面。轻巧透明的珠帘轻轻地拂着洁白的玉墀,这景象在华美中透出轻柔流动的意致,特别适合于表现一种轻歌曼舞的气氛,使人感到它和那些“斗腰支”的宫妓融为一个和谐的整体。“斗腰支”三字,简洁传神,不仅刻画出宫妓翩跹起舞的柔媚之态,而且传出她们竞媚斗妍、邀宠取悦的心理状态。同时,它还和下两句中的“鱼龙戏”、“偃师”,在竞奇斗巧这一点上构成意念上的关联。不妨说,它是贯通前后幅,暗示全诗主旨的一个诗眼。
“不须看尽鱼龙戏,终遣君王怒偃师。”三、四两句突转,集中托讽寓慨。“鱼龙戏”,本指古代百戏中由人装扮成珍异动物进行种种奇幻的表演。《汉书·西域传赞》颜师古注云:“鱼龙者,为舍利之兽,先戏于庭极;毕,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漱水,作雾障日;毕,化成黄龙八丈,出水敖戏于庭,炫耀日光。”可见这是一种变幻莫测、引人注目的精彩表演。不过,从题目“宫妓”着眼,这里的“鱼龙戏”恐非实指作为杂技百戏的鱼龙之戏,而是借喻宫妓新颖变幻的舞姿。末句的“怒偃师”用了《列子·汤问》的一则故事;传说周穆王西巡途中,遇到一位名叫偃师的能工巧匠。偃师献上一个会歌舞表演的“假倡”(实际上是古代的机器人),“钡(抑)其颐则歌合律,捧其手则舞应节,千变万化,惟意所适。”穆王以为是真人,和宠姬盛姬一起观赏它的表演。歌舞快结束时,假倡“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穆王生气,要杀偃师,吓得偃师立即剖解假倡,露出革木胶漆等制造假倡的原料,终于免祸。三、四两句是说,等不到看完宫妓们那出神入化的精彩表演,君王就要对善于机巧的“偃师”怒气冲冲。
原故事中的偃师是一个善弄机巧的人物,但他却差一点因为弄巧而送命。这种机关算尽、反自招祸患的现象具有典型意义。诗人用偃师故事,着眼点正在于此。诗中的宫妓和“偃师”的关系,相当于原故事中倡者和偃师的关系;而诗中所描绘的“斗腰支”、“鱼龙戏”,又正相当于原故事中倡者的歌舞,所突出的正是偃师的机巧。那么,透过“不须”、“终遣”这两个含意比较明显的词语,可以看出,诗中所强调的正是善弄机巧的偃师到头来终不免触怒君王,自取其祸。如果把这首诗和《梦泽》、《宫辞》等歌咏宫廷生活而有所托讽的诗联系起来考察,便很容易发现“未知歌舞能多少,虚减宫厨为细腰”,“莫向樽前奏《花落》,凉风只在殿西头”和“不须看尽鱼龙戏,终遣君王怒偃师”之间有着十分神似的弦外之音。宫廷歌舞原是政治生活的一种隐喻;而迎合邀宠、红粉自埋的宫女,一时得宠、不管将来的嫔妃,和玩弄机巧、终自召祸的偃师,则正是畸形政治生活的畸形产物。在诗人看来,他们统统是好景不常的。
首联写天气,统摄全局,极精采。两句诗应连起来读、连起来讲:飘浮的云朵在碧空里你来我往,忙于“议”,“议”什么?“议”究竟是“阴”好,还是“晴”好。“议”的结果怎么样,没有说,接着便具体描写“山行”的经历和感受:“荷雨酒衣湿”,下起雨来了;“鹊声喧日出”,太阳又出来了。浮云议论不定,故阴晴也不定。宋人诗词中往往用拟人化手法写天气,姜夔《点绛唇》中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尤有名。但比较而言,王质以浮云“议阴晴”涵盖全篇,更具匠心。
“荷雨”一联承“阴”。先说“荷雨”,后说“酒衣湿”,见得先听见雨打荷叶声而后才意识到下雨,才感觉到“衣湿”。这雨当然比“沽衣欲湿杏花雨”大一点,但大得也有限。同时,有荷花的季节衣服被雨酒湿,反而凉爽些。“蘋风”是从浮萍之间吹来的风,说它“吹袖清”,见得那风也并不狂。雨已湿衣,再加风吹,其主观感受是“清”而不是寒,表明如果没有这风和雨,“山行”者就会感到炎热了。
“鹊声”一联承“晴”。喜鹊喜干厌湿,所以叫“干鹊”。雨过天晴,喜鹊“喧”叫,这表现了鹊的喜悦,也传达了人的喜悦。试想:荷雨湿衣,虽然暂时带来爽意,但如果继续下,没完没了,“山行”者就不会很愉快;所以诗人写鹊“喧”,也正是为了传达自己的心声。“喧”后接“日出”,造句生新:“喜鹊喧叫:‘太阳出来了!’多么传神!“鹊声喧日出“,引人向上看,由“鹊”及“日”;“鸥性狎波平”引人向下看,由“鸥”及“波”。鸥,生性爱水,但如果风急浪涌,它也受不了。如今雨霁风和,“波平”如镜,鸥自然尽情玩乐。“狎”字也像“喧”字一样用得很精彩,“狎”有“亲热”的意思。也有“玩乐”的意思,这里都适用。
像首联一样,尾联也用拟人化手法,其区别在于前者正用,后者反用。有正才有反,从反面说,“山色不言语”,从正面说,自然是“山色能言语”。惟其能言语,所以下句用了个“唤”字。刚经过雨洗的“山色”忽受阳光照耀,明净秀丽,“不言语”已能“唤醒三日醒”;对于并未喝酒烂醉的人来说,自然更加神清气爽,赏心悦目。
以“山行”为题,结尾才点出“山”,表明人在“山色”之中。全篇未见“行”字,但从浮云往来到荷雨湿衣、蘋风吹袖、鹊声喧日、鸥性狎波,都是“山行”过程中的经历、见闻和感受。合起来,就是所谓“山行即事”。全诗写得兴会淋漓,景美情浓,艺术构思也相当精巧。
《塞翁失马》通过一个循环往复的极富戏剧性故事,阐述了祸与福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如果单从哲学角度去看,这则寓言启发人们用发展的眼光辩证地去看问题:身处逆境不消沉,树立“柳暗花明”的乐观信念;身处顺境不迷醉,保持“死于安乐”的忧患意识。
从寓言本身包含的思想倾向来看,存在与主流思想不和谐的因素:“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胡人大举入侵,国难当头,青壮年都拿起武器去打仗了,而且有那么多的人在战场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足见战争之惨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善术者”父子没有尽匹夫之责,倒是“以跛之故”保全了性命。
问题不在于“父子”是否上战场,毕竟年老和腿瘸的客观现实给了他们没上战场的理由。问题的关键是作者把“父子”因为没有上战场而保全了性命当做了莫大的“福”分,并为之而庆幸。这与培养爱国主义感情、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的要求很不一致。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善术者”因为腿被摔瘸了而没有为国尽力,理当感到遗憾甚至惭愧,特别是在有那么多战死者的情况下,作为苟活者,应该感到内疚甚至耻辱才是。但“父子”没有,他们只是庆幸,庆幸“堕而折其髀”的灾祸,庆幸逃脱了去战场捐躯”,庆幸继续活下去的福气。
这里没办法去讨论战争的正义与否,毕竟只是一则寓言,是为了诠释一个道理而演绎的故事。如果单从祸福相互转化的关系去看,对这则寓言不能有什么非议。但既然选入了中国的学生教材,就应该特别在乎是否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了。
在一定的条件下,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塞翁失马”的故事在民间流传了千百年。无论遇到福还是祸,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要超越时间和空间去观察问题,要考虑到事物有可能出现的极端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