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现实生活的细致观察和严谨的逻辑推理。 天下事都有一定的规律,只要多思考,多观察,就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2.人与人交往之中一定要友善对待,不能贪图小利,让利益蒙蔽了双眼,做出不良的行为。
3.处理问题要具备丰富的生活常识、经验,再加之细心观察,以及善于思考。
4.做事要多观察,多思考,不能贪图小利。
5.合理地推理,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要盲目推理。
薛涛流传下来的诗篇,以七绝为最多,同时也以七绝为最好。在这些七绝诗中,又以抒情的最多,也以抒情的为最好,这些诗哀婉流畅,清丽多姿,令人读了,深深感到薛涛的文采风流,才华卓越。同时也引起人们对薛涛一生的辛酸生活,凄凉身世,寄与无限的同情。唐代各地官府及军镇均设有乐官,官妓居于其中。她们专为官府服务,献艺陪酒,甚至私侍寝席。当时成都的最高地方长官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特别赏识薛涛,常命她来侍酒唱和,接应宾客。后来,韦皋甚至奏请朝廷想任命薛涛为“校书郎”,虽未获批准,但人们从此戏称薛为“女校书”了。从韦皋、高崇文、段文昌到李德裕,西川节度使共历十一届,他们均与薛涛有诗酒往来,关系极为特殊。薛涛的诗大多散失。清代编纂的《全唐诗》中有她的诗88首,多是吟花咏月、应酬唱和、感春伤别之作,思想性与艺术性均不是很高。但如细读起来,在字里行间往往能感受到诗人凄苦悲凉的难言之痛与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薛涛最令人赞赏的是,她虽与权贵“诗歌唱和”,却是以不卑不亢的态度,完全以平等的身份、非常善解人意地交往。
张元夫是西川节度使幕府校书,薛涛与他相识于公元813年(唐宪宗元和八年)以后,从诗中看来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可他们相识时张元夫肯定早有家室,此时的薛涛大概三十多岁,仍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他们可能兴趣相投,可也止于神交。此时张元夫应该在长安朝廷中任职,薛涛也已退隐浣花溪畔。诗中薛涛描述了自己孤独、寂寞的生活,每天“前溪独立后溪行”,连白鹭都熟悉了她的朱衣而不惊慌逃避。女诗人自问自答:为什么人间这么哀愁寂寞?是因为知音难觅,伯牙琴弦早已断绝。表现了非常深沉的哀愁与寂寥。
此诗是以小伙子为第一人称口吻写的,姑娘是子仲家的女儿。开篇就交代了男女欢聚的场所:陈国的郊野有一大片高平的土地,那里种着密密的白榆、柞树。这既是地点实写,也是交代春天胜景。在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光,美好的地点,一群美丽的人儿,做着美妙的事情:子仲家的姣好少女,跳着飘逸优美的舞蹈。春天来了,少男少女的春天来了,他们以曼妙的舞姿吸引着对方多情的目光。
这里说的美妙的时光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特别时间“榖旦”。对这一词汇的理解不仅可以帮助读者顺利解读此诗,而且还有助于读者了解久已隐去的古风及其原始含义,从而认识某些节庆的起源以及少数民族中至今尚存的某些特殊节日及其节日风俗。同样,诗的地点“南方之原”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场所。
“榖旦于差,南方之原。”“榖旦”,《毛传》云:“榖,善也。”郑笺云:“旦,明。于,日。差,择也。朝日善明,日相择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榖旦,犹言良辰也。”朱熹《诗集传》云:“差择善旦以会于南方之原。”“南方之原”,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解曰:“谓南方高平之原。”
良辰吉日是祭祀狂欢日。上古的祭祀狂欢日有多种。比如农耕社会中作为时历标准并祈祷丰收的火把节、腊日节等远古年节;祭祀生殖神并乞求部族繁衍旺盛的上巳节等各种祭祀日。不同主题的祭祀狂欢日有不同的祭祀和狂欢内容,比如驱傩、寒食、男女短期的恢复自由性交等。据朱熹《诗集传》,陈国“好乐巫觋歌舞之事”,陈国的古风可以说是保存得比较好的。因此就有这样的“榖旦”。
前人曾经常指责所谓的“郑卫之风”,认为它们“淫”。其实所谓的“淫”无非是指这些“风”热情奔放,是男女欢歌狂舞的音乐。实际上,这又何止郑风、卫风。陈风从诗文内容上看就是非常“淫”的。《汉书·地理志》说:“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俗好巫鬼,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树之下。有太姬歌舞遗风。”就此诗而言,其内容是关于男女情爱的,可以推断,这一“榖旦”是用来祭祀生殖神以乞求繁衍旺盛的祭祀狂欢日。
诗人所写的“如荍”的女子就是第一章的“子仲之子”,也就是第二章“不绩其麻,市也婆娑”的人,这人就是诗中主人公爱慕的对象。
这首诗写得很美。在城东门外的白榆树下,在宛丘的柞树林边。在某一美妙的好时光,小伙姑娘便去那里幽会谈情,姑娘舞姿翩翩,小伙情歌宛转。幸福的爱情之花含苞而放。在小伙眼睛里,姑娘美如荆葵花;在姑娘心目中,小伙是她的希望和理想,要送他一束花椒以表白感情。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