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分为三部分,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用樵者作对照,以见出自己养疴丘园的不同凡俗。中间十句为第二部分,写田南园的环境及徜徉其间的快适。最后六句为第三部分,写隐居中的情趣。这首诗景物描写很精致,层次感极强,有些动词用得恰到好处,见出了作者的情致。
诗开水就标明他归田的高情远致:“樵隐俱在山,由来事不同。”是说他隐居在山野不是为了谋生,而是别有追求。这是用了别人的话,臧荣绪《晋书》载何琦引胡孔明言:“隐者在山,樵者亦在山。在山则同,所以在山则异。”都住在山间是相同的,而为什么住山、住山的用意则不相同。下面又说:“不同非一事,养疴丘园中。”意思是:不相同的不是一个方面,我现在是在山间田园里养病。说“养疴”是颐养情性的一种高雅说法,隐者在丘园中“养疴”自然不同于樵者的口腹之役。以上四句用樵者作对照,以见出自己养疴丘园的不同凡俗。
中间写田南园的环境及徜徉其间的快适。“中园屏氛杂,清旷招远风。”中园无氛杂,远风送爽,这本是客观存在的情况,这里用了“屏”“招”两个动词,说尘杂是他屏除的,远风是他招来的,真是挥之即去,招之即来,他就是江山风月之主了。“卜室倚北阜,启扉面南江。”他在北山之阳建造新居,一打开窗户就对着南江。背山面江,他选择的地方既清幽、又开阔,是个多么好的所在。“激涧代汲井,插槿当列墉。”引来溪涧里的水就可以灌溉,可以省却汲井之劳了,插上槿木围成篱笆,就可以当作围墙了。面前是南江,引水很方便,槿木极易成活,不高不矮,作篱笆当围墙再好不过了。这既写他对环境的整治,又见出生活的简朴、自在。以上四句所写也就是诗题所标示的情事。经过整治之后,这里的环境更优美了:“群木既罗户,众山亦当窗。靡迤趋下田,迢递瞰高蜂。”栽种的树木都长起来了,与众山交互映衬,打开门窗林秀山色扑面而来,“当窗”的“当”情态可味。诗人向下走去是广阔的田野,向上又望见高耸的山峰。上下周围,目接之处无往而不开怀惬意。这个环境有点类似陶渊明诗里描写的情形:“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归园田居》),“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饮酒》)。陶诗的描写是分散的,这里则很集中。
最后写隐居中的情趣。“寡欲不期劳,即事罕人功。”这两句说,修建田庄不想劳人动众,只是顺应自然、因势就便,如上面写的“卜室”、“激涧”、“插槿”就是。“唯开蒋生径,永怀求羊踪。”这两句是用典。蒋生指汉代隐士蒋诩,他在自己庄园里开辟了三条道路,只与志同道合的羊仲、求仲相往还。作者这样写是表示:他时时都在准备接待那些高人逸士,而杜绝了世俗之交。“赏心不可忘,妙善冀能同。”这两句意思是说:希望朋友们常来欢会,聆听你们的高论妙语。按作者在始宁时,隐士王弘之、孔淳之常来聚会,又有谢惠连、何长瑜、荀雍、羊璿之,常与作者作山泽之游,这些人就是诗中提到的求、羊之徒。作者隐居中的情趣可以用刘禹锡《陋室铭》中下面的句子来表述:“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他在这片天地中暂时解除了官务的纷扰、得失之念的刺激,心情得以放松了。写到这里,读者就清楚了他在开头说的那几句话的实在含义了。
这首小诗以诗人山行时所见所感,描绘了初冬时节的山中景色。
“荆溪白石出”主要写山中溪水。荆溪,本名长水,又称浐水,源出陕西蓝田县西南秦岭山中,北流至长安东北入灞水。这里写的大概是穿行在山中的上游一段。山路往往傍着溪流,山行时很容易首先注意到蜿蜒曲折、似乎与人作伴的清溪。天寒水浅,山溪变成涓涓细流,露出磷磷白石,显得特别清浅可爱。由于抓住了冬寒时山溪的主要特征,读者不但可以想见它清澄莹澈的颜色,蜿蜒穿行的形状,甚至仿佛可以听到它潺潺流淌的声音。
“天寒红叶稀”主要写山中红叶。绚烂的霜叶红树,本是秋山的特点。入冬天寒,红叶变得稀少了;这原是不大引人注目的景色。但对王维这样一位对大自然的色彩有特殊敏感的诗人兼画家来说,在一片浓翠的山色背景上,这里那里点缀着的几片红叶,有时反倒更为显眼。它们或许会引起诗人对刚刚逝去的绚烂秋色的遐想呢。所以,这里的“红叶稀”,并不给人以萧瑟、凋零之感,而是引起对美好事物的珍重和流连。
“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主要写初冬时节山中全貌。本应是萧瑟枯寂的冬季,但整个秦岭山中,仍是苍松翠柏,蓊郁青葱,山路就穿行在无边的浓翠之中。苍翠的山色本身是空明的,不像有形的物体那样可以触摸得到,所以说“空翠”。“空翠”自然不会“湿衣”,但它是那样的浓,浓得几乎可以溢出翠色的水分,浓得几乎使整个空气里都充满了翠色的分子,人行空翠之中,就像被笼罩在一片翠雾之中,整个身心都受到它的浸染、滋润,而微微感觉到一种细雨湿衣似的凉意,所以尽管“山路元无雨”,却自然感到“空翠湿人衣”了。这是视觉、触觉、感觉的复杂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似幻似真的感受,一种心灵上的快感。“空”字和“湿”字的矛盾,也就在这种心灵上的快感中统一起来了。
张旭的《山中留客》说:“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沾衣”是实写,展示了云封雾锁的深山另一种美的境界;王维这首《山中》的“湿衣”却是幻觉和错觉,抒写了浓翠的山色给人的诗意感受。同样写山中景物,同样写到了沾衣,却同工异曲,各臻其妙。真正的艺术是永远不会重复的。
这幅由小溪、白石、鲜艳的红叶、山间小路、无边的浓翠所组成的山中冬景,色泽斑斓鲜明,富于诗情画意,没有一丝一毫的萧瑟枯寂。全诗意境空蒙,如梦如幻,写法从一般见特殊,达到新颖独特的效果,诗风清新明快。
这篇文章可分四段: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第二段先描写李贺的外在风貌,再写李贺的交游情况,后叙述李贺诗歌的创作过程和特点;第三段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异;末段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文章通过写李贺的一些轶事,从侧面烘托出传主的身份性格。全文构思巧妙,篇幅短小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在于:小传虽小,但小中有大、以小见大。其“小”在于:作者并没有全面勾勒诗人李贺的一生,对他的生平经历也记叙不多,而是选取了他生活中的若干小片段进行插叙,以小片段撑起传记的主干。此外,在篇幅上,全文寥寥数百字,语言极为精练。而其“大”又体现在:极小极短的篇幅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文章在构思布局上也是较为特别的,全篇以一“奇”字贯之。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言杜牧之序“状长吉之奇甚尽”,以杜牧言李贺“奇”引起下文自己所言李贺之“奇”。随后又提到李贺姊“语长吉之事尤备”,以杜牧序和李贺姊之言点出文中李贺事的由来。
第二段是全文的关键部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对李贺外在风貌的描写:“长吉细瘦,通眉,长指爪,能苦吟疾书。”作者抓住李贺外貌中最典型的几点特征,只用了区区十余字,李贺的清奇之气就跃然纸上了。尔后写李贺的交游情况,“最为昌黎韩愈所知”,与他密切往来的文人也不少。在文人交游中,作诗是最为常见的事情,但李贺每与诸人出游,“未尝得题然后为诗,如他人思量牵合,以及程限为意”,自然引出下文对李贺诗歌创作过程和特点的叙述。在李商隐笔下,李贺的诗歌创作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为情造文”,不以程限为意,而那种“得题然后为诗”的情况显然是“为文造情”,这是李贺不赞成的;
二是及时捕捉灵感,李贺诗歌的创作方式和过程无疑是特别的,“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所作皆是自己所见所感,既是“为情造文”的表现,“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也是其及时捕捉灵感的方法;
三是坚持及时修改整理,“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
四是为文用心、能苦吟,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李贺都是呕心沥血为之,正如文中太夫人所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始已尔”。这些都为了说明李贺诗歌创作之“奇”,事实上诗风及其创作方法之奇是由其人性情之奇所影响和决定的,李贺性情之奇不仅在其诗歌创作之奇中有所体现,以下几句更是直接写出了李贺性格中与众不同之处。他的诗歌都是呕心沥血之作,但却“过亦不复省,王、杨辈时复来探取写去”,“所至或时有著,随弃之”,创作时一丝不苟,处置作品却极为随意,这是李贺性情之奇的一个方面。
在写了李贺的诗歌创作之奇及性情之奇后,作者在第三段又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李贺临终之时有天帝召升,这种扑朔迷离、荒诞虚妄的描写占据了此段大部分篇幅,作者不仅对此浓墨重彩大加渲染,更在段末声明:“王氏姊非能造作谓长吉者,实所见如此。”也许李贺临终确实曾出现幻觉,而李商隐把这种幻觉放到传记中加以描绘,其实只是以此寄托自己的感情,并以现实和幻觉的鲜明对照引出最后一段的一连串质问。
末段是李商隐对李贺的议论和观感,并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从中也可窥出李商隐写作这篇小传的未言明的真意。最后一段托出了六个问题,虽然问而不答,但答案自在问中,能探得一二。前三问是问天,后三问则专问李贺的遭遇,层层递进,反复呼号。像李贺这样“才而奇者”世所罕见,却遭到世人的排斥,无人重视,而为天帝所重,与篇首的“奇”遥相呼应,更突出了作者对李贺一生遭遇的同情和悲愤。在这种同情和悲愤中,作者有意无意地把自我也摆了进去,因此无论是在对李贺之奇的叙述中,还是在末尾的一连串质问中,作者自己的身影总是若隐若现、似有若无,作者对自己命运和遭遇的感愤、慨叹也能隐约曲折地表达出来。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