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如果说《诫子书》强调了“修身学习”的重要性,那么本篇《诫外甥书》则阐述了“立志做人”的重要性。
本文一开篇,诸葛亮便开宗明义地指出“夫志当存高远”,即做人应当抱有远大的志向。具有远大的志向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先决条件,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何才能做到“志存高远”呢?围绕着“志向”诸葛亮从正反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首先,“慕先贤,绝情欲,弃凝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
这几句话说明的是如何“立志”:慕先贤”即要以古圣先贤作为榜样,向他们看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的榜样能够让人奋发向上,坏的榜样则能把人拖入深渊。孔子也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树立一个好的榜样,会为一个人源源不断的注入正能量。“绝情欲”顾名思义,断绝情欲。情,可以指爱情、友情或亲情种种,考虑到作者写此信的对象——外甥庞涣正值年少方刚,这里的“情”应当指爱情,或男女之欲。因此,“绝情欲”应当理解为不要沉湎于爱欲。弗兰西斯·培根在《论爱情》中说:“古往今来,伟人奇才罕有沉湎于爱情而不能自拔者。”,又说“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这和“绝情欲”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弃凝滞”则是说,人生在世,总会为一些繁杂琐事所困扰,而这些无关痛痒的琐事或者烦恼往往可以消磨一个人的意志。因此,做到“志存高远”,站的高一些,看的远一些,人生的境界就会提升,跳出这个狭小的圈子,不为琐事所累,自然就做到了“弃凝滞”。做到以上三点,自然而然,不论何时,不论何地,即使身处逆境,高远的志向也能“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
其次,“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
有了上面的立志的方法,那么这里就谈到实现志向(理想)的措施了:要做到“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就是要做到能屈能伸、随遇而安,要抛出心中无关的杂念,要认真听取别人的宝贵意见,虚心学习,吸取别人的经验、要做到心胸开阔,豁达。一个人有了高远的志向,广阔的胸怀,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得失,那么,即使他暂时得不到提拔,才华不被别人所了解认可,也不会妨碍他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最后,作者又从反面进行了论述。
“若志不强毅,意不慷慨,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于凡庸,不免于下流矣!”就是说如果没有远大的志向,昂扬的斗志,坚强的意志,那么这样的人生最终只能在世俗中随波逐流,被儿女情长所束缚,地位低下,在平庸中耗尽一生!
诸葛亮的这篇文章只有短短八十余字,但却有很深的内涵。做为青年人,不光要有崇高的理想、远大的志向,还必须有实现理想志向的具体可行措施和战胜困难排除干扰的毅力。不然理想就可能会成为一种空想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沦为平庸下流。诸葛亮的这封信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如果志存高远、意志坚定,加之缜密地思考,然后付之于行动,就很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取得成功。反之,则必然失败。曾国藩在家书中也曾教育弟弟们要“有志、有识、有恒”。有志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这些非同寻常人物的观点都凝聚了他们毕生的人生经验在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